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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那天,两个人抱着“旧友重逢,不能寒碜”的理念,整理衣装,早早出门。于静怡还破天荒地化了妆——和闻笛这样无关紧要的人不同,见闺蜜需要隆重一点。
到了日料店,两人先找了个座位坐下。略等一会儿,尤珺就到了。她在门口冲他们招手,闻笛朝她微笑。
进了大学后,闻笛意识到一件事:世界上原来有很多完美的人。
T大聚集着一批令人望而生畏的存在,他们有优越的外貌,聪明的头脑,学业成绩优异,社工也做得风生水起。除此之外,他们人际能力极强,性格也无可挑剔。最可怕的是,连体育都好。
尤珺就是其中之一。
“好久不见。”尤珺带着明丽的笑容,一边放包一边打量他们,坐下了就张罗着倒水、点餐,一举一动完全是干练职场人的样子。“静宜你还是这么瘦,好羡慕啊。”
“你羡慕我?”于静怡说,“我除了瘦还有其他优点吗?”
“我本科买的裤子都穿不上了,”尤珺摆手,“工作之后胖了得有十斤,根本没时间运动。”她又看向闻笛,倒吸一口气,“你看起来怎么更嫩了,之前还像大学生,现在像高中生了。”
“你就没怎么变,”闻笛说,“跟以前一样漂亮。”
“你看看我的黑眼圈再夸,”尤珺指了指脑袋,“头发都快掉了一半了,也就是烫得好,看不出来。”
“工作这么累?”
“累倒是其次,关键是糟心,”尤珺把衣领旁的鬈发捋到后边,又把手机面朝上,放在打眼能看到的位置,“IPO刚申报完,待会儿要是有电话打过来,我得马上跑。”
尤珺是典型的规划性人格。她早知道事业的终点在哪里,大一就开始构建人际关系网、实习、考证,一步步升级打怪。大四,她成功跨专业保研到隔壁,同时拿到顶尖投行的offer,所有人都毫不惊讶。在闻笛眼里,她天生就适合身穿RolandMouret、脚踩Prada的生活,万事顺意,前程似锦。
可是坐下来之后,她话里话外也只有疲惫。
“什么?”尤珺哑然失笑,“Prada?临近申报的时候我连妆都没空化,T恤衫,牛仔裤,一双耐克走天下,你去隔壁计算机系看看,我跟他们赶期末作业的时候一个样。”
大年夜被老板叫去改材料,突然取消的假期和约会,坐飞机也拿着电脑写演示文稿——而且还坐在老板旁边。
“我今天是专门打扮来见你们的。”她郑重地说。
“这么忙吗?”闻笛问。
“去年我爷爷做手术,我还在手术室门外,一个电话打过来,让我改PPT,”尤珺说,“手术灯还亮着,我就跑到厕所里,把电脑放腿上工作。”她叔叔现在还不跟她说话。
闻笛颤抖了一下:“有这么恐怖?”
尤珺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瓶子,放在桌上:“美托洛尔。”
高血压、心脏病常用药。
她又拿出另一个小瓶子:“佐匹克隆。”
“这个你大学就开始吃了。”于静怡说。
尤珺是系里的风云人物,左手带甲团,右手打马杯,奔波于各大金融机构实习,还是校微电影社的创始人。她能深夜两点睡觉,早晨六点起来,依然生龙活虎、斗志昂扬。
所有人都觉得她是天生的领袖加工作狂,只有于静怡知道,她从大二就开始焦虑和失眠。
“那是褪黑素,早就不管用了,”尤珺指着小瓶子,“这是正经安眠药,不过不能经常吃。”
抱怨了几句,尤珺像是一切谨遵社交礼仪的人,止住话头,把菜单推给对面的老同学:“算了不说了,来来来吃饭,你们看看想吃什么。”
“不是给你接风的吗?”闻笛说,“你点吧。”
“你们先点,”尤珺说,“我晚上得少吃,最近减肥呢。唉这狗屁工作,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她看向闻笛,“你精神状态真不错,还是学校好,看来我当初应该读博。”
闻笛的眉毛挑到了天上。他精神状态不错?也就是恐高,要不然晾衣服的时候,他就从阳台上跳下去了。“可别羡慕我,你可是我们班唯一能当资本家的人,院里还等着你以后来捐楼呢。”
“我算什么资本家,宋岳林才是资本家,”尤珺说,“你们指望他吧。”
这个名字一出,桌对面两个人同步停下了动作。宋岳林是他们本科同学,尤珺前男友。两个人在迎新那天一见钟情,携手去新生舞会,携手拍宣传片,然后在大三那年感情破裂,闹得鸡飞狗跳。
他们还记得这对金童玉女的分手惨况,尤珺在班级群里连骂了几百条,吓得全班人噤若寒蝉,几天没人敢冒头。她还拍出了精神科医生开的诊断证明,扬言要把渣男告上法庭。因为宋家是有头有脸的人,最终不了了之。
本来尤珺精神就极度紧绷,那一场分手差点压垮了她。曾经有天深夜,警察找到宿舍,说她报了警又匆匆离开,把三个舍友吓个半死。于静怡跑了大半个校园,才在荷塘边上找到她。
这个状态,和分手后的闻笛相差无几。
“前段时间我还在一个酒会看见他了,”时过境迁,尤珺显然还没放下仇恨,“听说他已经结婚了,找了个门当户对的官二代。当时他站在巧克力喷泉旁边,我差点就把他那个脑袋按进去了。”
这句话说到了闻笛心里,他深有感触地点头。
“我早就说了他配不上你,”于静怡说,“你当初是哪根筋搭错了,看上他。”
“年少无知嘛,”尤珺说,“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两个混蛋?”
闻笛在一旁附和:“是啊,况且跟我比,你眼光还不算差呢。”
尤珺忽然坐直了身子。“是吗?”尤珺说,“我们每次吵架,宋岳林就人间蒸发,不回微信不接电话,必须要我跑到他们宿舍楼下面,主动找他和好。”
闻笛放下了手里的水杯:“高中的时候,何文轩打球骨折了。我给他打饭打水,捏腰捶腿。他喜欢吃蟹粉汤包,我每天排队帮他买,冬天怕凉了,放在羽绒服里一路跑回来,胸口都烫红了。”
于静怡无语的眼神在他们两个之间扫动:“你们两个在干嘛?比赛吗?”
“我在BCG实习,去上海出了一趟差,回来发现他跟学妹一起吃饭看电影,”尤珺说,“我一说他就恼羞成怒,说我妄想症发作。”
“大学的时候,我做了半年家教,攒钱给他买了个手表,”闻笛说,“他当面表现得很感动,背后跟朋友嫌弃我,说那是野鸡牌子,只有没品味的暴发户才戴那种东西。”
于静怡捂住耳朵,两个高材生在这攀比恋爱脑,实在不忍卒听:“你们的胜负欲能放在别的地方吗?这有什么好说的,丢死人了。”
尤珺没理会好友的嫌弃:“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拍合照,也不让我见朋友和父母。说什么家里规矩大,结婚之前不能公开。”
闻笛深吸一口气,坐直身子,表情就像武林高手拿出杀手锏一样,凝重肃穆。“他跟我说要一直和我在一起,我跟着他报了T大。结果录取通知书下来了,他突然跟我说要出国。”
“等等,”尤珺皱起眉,“国外申请不是2月份就知道结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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