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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构上完课,于静怡背着包坐公交回小区。包还是上大学那一年父亲买的,结实耐用的书包。平常给学生上课,她还和高中时候一样,扎马尾,戴眼镜,背书包,往人堆里一站,看起来也像高中生。
她走进家门,打眼一看,椅子上长了个人。
闻笛紧靠椅背,曲起腿,脚跟踩在椅子边沿,整个人折了三折。他一只胳膊抱着膝盖,另一只举着手机,滑动着屏幕,表情如临大敌,好像对面不是电子设备,是有血海深仇的死敌。桌上放着一个朴实无华的记事本,上面零零星星写了几行字。
听到响声,椅子上的人扭过脸:“你回来了。”
于静怡点点头,觑着他凝重的表情:“看什么呢?”
“《龙蛋》,”闻笛把目光转回屏幕,眼神满含仇恨,“罗伯特·福沃德的中篇小说。”
“这个作家是谁?”于静怡摸不着头脑,“怎么突然想起来看它了?”
闻笛咂咂嘴,脑中闪过火锅店的回忆。他脸上交错浮现憧憬、尴尬、遗憾,最终定格在愤恨:“为了给杠精一点颜色看看。”
“谁?”于静怡顿了顿,想起他的约会在今天,“教授?”
“他跟对门那根棒槌有的一拼。”
“他怎么了?”
“他就是专挑豆瓣前二百写差评的那种人,”闻笛武断地下了定论,“针尖那么小的地方都要挑逻辑错误,一点也不会看人脸色。”
“你之前不是说了吗?天才有点怪癖很正常,”于静怡放下包,坐在他对面,“没准人家只是追求严谨。”
“我不管,”闻笛说,“我要以牙还牙,我要让他知道,世界上没有一部作品经得起挑刺。”
于静怡看了眼本子,原来这是在做读书笔记?“现在有什么成果没有?”
闻笛磨了磨牙,握着手机的胳膊愤怒地颤抖起来:“没有。”
“怎么可能?”于静怡说,“哪有小说的逻辑十全十美?”
“这是小说?”闻笛呐喊,“就是中子星科普!”
于静怡“哦”了一声,胳膊搁在台面上,没有继续搭话。水杯就在手边,上了两小时课,她却没有去厨房倒水的意思。虽然平日也安静,但今天安静过了头,静得有些沉郁。
闻笛歪着头,看了室友一会儿,突然把腿从椅子上放下来,坐直身子:“你怎么了?”
于静怡微微一惊,抬眼看着他:“什么?没怎么。”
“不太对劲,”闻笛往前探了探身子,观察她的脸色,“往常回来,你也就叫声累,歇会儿就刷题去了。今天是又累又丧。”
“上班不就是这样,”于静怡说,“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觉得工作没意思,人生没意思,活着也没意思。”
这是打工人的常态,但于静怡不一样。她是陷进淤泥里也会继续往前走的人,哪怕每走一步都会坠得更深。
闻笛想了想,问:“学生惹你生气了?”
培训机构的花头很多,一对一也分三六九等,于静怡靠学历挂了个“金牌老师”的名,手底下的学生都是富家子弟,刚踏进青春期的学生,折腾起来能把人气死。
“就是小事,”于静怡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在意。”
“在意了就不是小事,”闻笛说,“跟我聊聊嘛。”
于静怡犹豫了一会儿,也许是倾诉的欲望占了上风,开口了:“今天是他第一次上课,也不知道负责营销的老师跟他说了什么,他见到我之后很嫌弃。”
闻笛皱起眉:“嫌弃什么?”
于静怡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他说,报课的时候不是说老师是名校美女吗,怎么你长成这样啊。”
闻笛怔了一下,拍案而起:“这他妈哪来的不长眼的兔崽子?他自己长成什么鬼样,有脸评论别人?”
“这节课也没怎么听,”于静怡把手在桌面摊平,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上完他就退课了。”
闻笛觉得一股气憋在胸口,要是那死小孩不在他眼前,让他扇上几个耳光,他就要炸了。“你别听他狗叫,”闻笛言之凿凿,“你皮肤白,又苗条,哪里不好看了?他瞎了眼不懂欣赏。”
“没事,”于静怡说,“我都是工作的人了,小孩子说几句话,不至于放在心上。”
“什么小孩子,都学英语了,连句人话都不会讲?”闻笛说,“他算哪根葱啊,对着老师的长相指指点点?”
于静怡回想了一下:“他爸是华信的董事吧,反正特别有钱。”
“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他挣的,”闻笛说,“靠他自己,能申上剑桥吗?什么玩意儿,敢对着剑桥博士挑挑拣拣的。”
于静怡纠正他:“博士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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