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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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思虑太多就会失去做人的乐趣(第1页)

闻笛皱着眉头,看着电脑上闪烁的光标。已经十分钟了,页面上仍然只有一行字:

仁爱是莎士比亚喜剧《皆大欢喜》的主题之一。

他啃咬着指甲,费劲地在这句话后面打了几十个字:孟子曾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奥兰多在危急时刻践行仁爱……想了想,又改成:《皆大欢喜》中的仁爱之心是人物自发产生……然后又删掉,换成:在基督教中,“仁爱”可以视为无条件的自发之爱……

他长叹一口气,抱住头。再改下去,他快不认识“仁爱”这几个字了。

他向后靠在椅背上,家里的环境过于舒服,总让人时不时神思游离。

手机铃声在此时极具诱惑力地响了起来。闻笛眯起眼睛,挣扎了一会儿,还是抓了过来。

屏幕上是个北京的未知号码,闻笛琢磨着,是不是何文轩又换了新号。然后讪然一笑。怎么可能呢,上次他都演过那么一出了,人家好歹也是公子哥,身边不缺人追,难道还能为爱做三吗?

他接起电话,对面的背景音挺嘈杂,音乐鼓点伴着玻璃碰撞声,听起来像是酒吧。

然后何文轩的声音响了起来:“你肯定在骗我。”

闻笛叹了口气,把手机放在桌上,仰头望着天花板,然后伸出手,在自己的脑袋上弹了一下。

“喂?”桌上的声音远远传来,“你在听吗?”

闻笛百思不得其解地拿起手机:“现在是公元20XX年吧?我们在北京,个税起征点是五千?”

“你在说什么?”

“每次跟你说话,”闻笛说,“我都觉得我穿书了。”

还穿的是一本狗血文。在这本书里,他从一个事事碰壁的倒霉博士,变成站在火葬场外头的那个白月光。要不然上回他说到那个地步了,怎么还有后续呢?

如果非要二选一,他宁愿当个倒霉博士。

对面顿了一会儿,说:“你是不是跟蒋南泽在一起待久了,脑回路都变奇怪了。”

闻笛懒得跟他掰扯“奇怪”的定义,把话题绕回去:“什么骗你,我怎么骗你了?”

“你不可能有男朋友。”

他看不起谁呢?“你凭什么这么说?”

“你要是有,早就告诉我了,”何文轩说,“我之前给你打了那么多次电话,发了那么多短信,你怎么不说男朋友?”

妈的,闻笛想,差点忘了,当初看上他,一部分原因就是他聪明。“就是最近才开始的。”

“从我上一次发消息,到我们在酒店里碰到,中间才隔了一个晚上。”

“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闻笛说,“我们感情好得很,我恨不得天天黏在他身上。”

“让我见见他吧。”

闻笛心梗了:“什么?”

“我想跟他聊聊,”何文轩说,话里话外语气轻佻,显然不相信闻笛的说辞,“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让你这么迷恋。”

闻笛的嘴角抽搐起来:“我脑子抽风了?带现男友去见前男友?”

“我们不是有同学聚会吗?带他一起来吧,其他有伴的都带家属来了。”何文轩说。

闻笛用舌头舔着牙尖,脑子飞速运转。这人已经见过边城,临时拉别人冒充是不可能了。他和教授的关系有熟到这个地步吗?他对教授提出冒充男友的要求,对方会是什么表情?

再说了,边城这种说话不拐弯的人,能做好假冒工作吗?三句话就得露馅吧。

虽然带现男友暴击前男友是个既俗且爽的场面,但风险性太高。他是个理财只买结构性存款的稳健投资人。

不妥,不妥。

他许久没搭话,何文轩轻笑了一声:“怎么?带不过来吗?”

闻笛决定转移核心矛盾:“谁说的?我单纯不想去你们那个破聚会。”一群富家子弟聚在一起,中间夹着他一个普通百姓,让他想起上学做的化学实验,不相溶的两种介质倒在一个试管里,马上就会分层。无论怎么晃动,最后都会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

“为什么?害怕丢脸吗?”何文轩说,“南泽都敢来,你居然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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