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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胡月带着一堆礼物回到了百货大楼,给大家分发完后,特意来找令美。令美拽着胡月的手,打量着这位已婚人士,心里暗暗惊奇,不过几日没见,本就媚气十足的胡月,身上的女人味儿更足了,人也更加明艳动人,美丽极了。令美打趣道,“你家史晓明真是没白姓这个姓,这坨牛粪真是挺养人的,看看你这朵鲜花现在都漂亮成什么样子了,真是让人嫉妒啊!”胡月满脸通红,却也忍不住跟着令美一起笑起来。
“月姐,说实话,结婚好不好?”令美收住笑,认真地问。
“以后不知道怎么样,现在看,挺好的。”胡月亦是认真地回答。
“怎么个好法?”令美眨眨眼,坏笑道。
胡月满脸通红,一推令美,“你这个小丫头,想什么呢!我的意思是,结了婚,心就好像定下来了。你知道我的身世,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感觉自己像一株无根的草,哪都像是我的家,哪又都不是,现在,终于有一所房子属于我,终于有一个人可以被当做家人。”
“月姐,我替你高兴,真的。”令美握着胡月的手,满心祝福。
“谢谢。你也会有这样一个家的。你要有信心。对了,令美,有件事挺有意思,说给你听听?”胡月笑着说。
“你说,月姐。”
“”那天婚礼结束之后,史晓明家很多亲戚打听,问‘伴郎和伴娘从哪找的,男的精神,女的漂亮。’还有几个岁数大的亲戚以为你俩是一对儿,直夸般配!你说多有意思!”
胡月边笑边说,倒把令美闹了个大红脸,她承认,婚礼当天的沈逸,打扮起来的确颇有几分人样,虽然不能说是英俊非凡,但还算精神,作为伴郎也算能撑得住场面。但说他跟自己般配这就太扯了,自己不比他像样多了?
没等她开口,胡月接着说,“令美,你别看沈逸平时看上去没心没肺的,他倒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正直、热心、有上进心。尤其是,他跟史晓明说过,很佩服你。”
“佩服我?怎么可能!”令美一脸不可置信。
“真的,沈逸说,你是个重感情又坚强的姑娘,值得被珍惜。”
胡月没说谎,沈逸后来和史晓明交流周渠县事故新闻的时候,提到过孟令美,说是在追悼会上她面对被救小男孩母子的大方得体,让自己后来想想都心生敬佩,就算是下意识,也是内心真实想法的呈现,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如此。
胡月把这些说给令美,看她沉默不语,又小心翼翼地说,“其实,我和晓明一直有个想法,也不知道跟你说合不合适,我俩都觉得你和沈逸各方面条件都挺合适的,晓明说他觉得沈逸对你似乎也有些好感,我觉得不管真有假有,至少,沈逸他能理解你,能理解,就会更心疼,令美,真的可以考虑考虑。”
“月姐,给我沈逸的电话吧,我一直有些事想要问他。”沉默了半晌,令美开了口。
寒夜暖风
沈逸从没想过孟令美会给自己打电话,而且电话的内容是约见面。挂断电话之后他直接冲向史晓明办公室,揪他出来,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史晓明只回了他三个字——不知道。
史晓明婚礼现场的照片洗出来之后,台里同事看着上面伴在新人两侧的他和孟令美,也开起了玩笑,师傅更是直接问他和那个姑娘什么关系。什么关系?沈逸自己都无法定义他和孟令美的关系。照片上的他们时而陪伴在侧,时而并肩而立,脸上都挂着喜悦和祝福的笑容。这让他不禁想起那张自己掌镜拍下的照片,一时之间竟觉出了几分戏谑——自己和这个叫孟令美的姑娘,每一次的相遇,为什么都那般戏剧化,阴差阳错、婚丧嫁娶、大悲大喜。
见面的时间定在周五晚上下班后,地点就在百货大楼侧门。沈逸赶到时,令美已经等在那里。
“还没来吃饭吧,我请你。”没等沈逸开口,令美便微笑着说。
“是没吃,不过,还是我请你吧,哪有让姑娘请客的。”
“少婆婆妈妈,听我的。”说完,令美率先走下台阶,留沈逸愣在原地。“吃是不吃?走是不走?”令美回头问。
恭敬不如从命,沈逸乖乖地跟在了后面。
那是一家百货大楼附近的餐馆,面积不大,装修倒很考究。
“这是我和他第一次正式约会那天吃饭的地方,三年没来了,倒是没什么变化。”令美环顾着四周介绍道。
沈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默默地点了点头。服务员送上菜单,沈逸递到令美面前,“你比较熟悉,你来点吧。”
令美没有接菜单,而是问向服务员,“你们店的厨师还是三年前那个吗?”
服务员一愣,“不知道您说的是哪个,反正我在这四年多了,一直是郑师傅。”
令美点点头,冲沈逸微笑道,“你点吧,这里的特色菜我基本都吃过,选你想吃的点吧。”
沈逸没再拒绝,三下五除二点好了菜。将菜单交还给服务员,却见令美注视着自己,笑问,“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挺巧的,你点的这些菜基本和我俩第一次来的时候点的差不多。”
“一直没忘?”沈逸沉默片刻,开口问。
“可能是想忘的东西太多了,把这个给落下了。”令美微笑着,语气淡淡的,看不出情绪的起伏。
“你今天找我是”沈逸问出了刚才一见面就想问的问题。
“有事问你你去见那个小男孩了吗?”令美轻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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