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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煊再也无法待下去,几乎是落荒而逃。
他快步走到医院门口,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他停下脚步,终于忍不住,眼眶迅速红了起来。
所以……他还是记得的。
记得是谁在他生日时送了那个金锁,记得是谁在他被噩梦纠缠整夜无法入睡时,沉默地守在床边,记得是谁曾在他耳边,带着亲昵的笑意,叫他“小圆脑袋”……
空荡荡的病房里,只剩下乔星曜一个人坐在雪白的病床上。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将他笼罩在一片光晕里。
他断断续续地、低低地自嘲着,像是在对空气说话:“乔星曜……你也没输得……那么彻底嘛……”
可是说着说着,他的头却越垂越低,肩膀无法控制地颤抖起来,压抑的哽咽声在寂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怎么越是那些平日里张牙舞爪、看似无坚不摧的人,反而越容易被“爱”这种柔软的东西,击垮得如此迅速,如此彻底呢?
原来……那些曾经一度被他认为是自作多情、是错觉的、感受过的片刻温情和偏爱,竟然真的存在过。
不是他的臆想。
可这一切,又的的确确,是被他亲手毁掉的。这让他怎么能不感到……蚀骨钻心的遗憾?
我想回去看看我妈
到底是血脉相连的亲兄弟。逢骏这两年,几乎像是要把自己劈成两半,拼命地在两个城市之间奔波。
他辞掉了银行那份稳定却沉闷的工作,一头扎进和朋友合伙创办的公司里,没日没夜地扑腾。这两年,事业总算勉强站稳了脚跟,咬着牙付了一套小房子的首付,心心念念就想让逢煊回来,有个稳定的落脚处。
他对逢煊说,家里永远会给他留着一个房间,窗户朝南,阳光最好。
逢煊领了他这份沉甸甸的心意,心里是暖的。可他怎么能真的搬过去?且不说逢骏以后总要结婚生子,组建自己的家庭,单是他自己,也早已习惯了独来独往,一个人消化所有情绪。
他回a市那天,行李带得很少,轻装简行。唯独想了些办法,把衍衍那把亲手做的小木凳仔细包裹好,带在了身边。
4s店的老板给他结清了工资,他平日里物欲低,花销不大,加上逢骏和逢榕这些年变着法子地接济他,倒是也攒下了一小笔钱,不算多,但足够他暂时喘息。谈真眼睛红红地来送他,声音哽咽着问:“逢哥,你走……是因为我吗?”
逢煊摇了摇头:“不是。我是回家。”
他顿了顿,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解释给谈真听:“我离开那里……太久了,我想回去看看我妈。”
但他最终并没有回到a市里,而是绕了个弯,回到了乡下的老家。
这间老房子,还是他母亲当年生他时住的地方。后来一家人搬进了城里,可逢煊童年最鲜活的记忆,却都留在了这小小的院落里。
村子这些年发展得不错,马路修得宽阔,家家户户外墙都刷了白漆,红砖衬着白墙,远远看去,倒有种混杂的、山寨版的欧式田园风格。
那里有座空置已久的二层小楼,连卧室门都没装全,是他爷爷奶奶当年住的。好在逢骏和逢榕每年都会抽空回来打扫收拾一番,才不至于让它彻底荒废破败。他扔下简单的行李,没多做停留,径直去了母亲长眠的那片山坡。
他坐在冰凉的墓碑前,很长时间里,既没有动作,也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就那么安静地陪着。
直到日头渐渐西斜,他才开始动手,一点点清除坟头冒出来的杂草,动作很慢,带着点小心翼翼的意味。
他怕把他妈弄疼了。
逢煊犹豫了一下,抬手用力揉了揉有些发酸的眼睛,然后对着那收拾干净后依旧显得有些光秃秃的坟头愣神,声音不高,像是平常聊天般说道:“我不怪你了……你有空的话,也来我梦里一趟吧。”
风吹过,带来草木的气息。
“我……我也有自己的孩子了,叫衍衍,长得特别好看,性子也乖,很喜欢靠着我,抱着我撒娇……”他声音渐渐低下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等哪天……我带他来给你看看。”
“……我也想离他近一点。”
逢煊往回走的时候,被一位住了十几年的老邻居撞了个正着,他得叫一声三叔。当年他爸混账,把老家这些亲戚邻居差不多都得罪光了,他妈才咬牙带着他们兄妹几个离开了这里。
三叔说老远看着个人影就像他,又问他这几年怎么都没见回来。逢煊只说工作忙,走不开。他又提起想回来住段时间,问三叔知不知道去哪里能找到工人,把这老屋子翻修一下。
三叔背着手,看了看他们家那栋饱经风霜的老房子,随即摆摆手说哪里需要专门雇人,找村子里相熟的帮个忙就行,准备点烟酒饭菜招待一下就好,这几天可以先暂时去他们家凑合几晚。
逢煊赶紧道了谢跟上。
后面几天,他们一起把院子周围半人高的杂草清理干净,房子里里外外彻底打扫了一遍。他去镇上买了张新床,添了几把结实的椅子和必需的锅碗瓢盆,扯了几块素净的布当窗帘。地面还是原来的水泥地,磨得有些发亮。
逢煊不是什么讲究挑剔的人,觉得能住人就差不多了,其他的东西可以以后慢慢添置。
那天他正在村子的集市上弯腰挑选几棵果树的幼苗,夏绍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说衍衍这几天闹着要见他,结果跑去发现他租的房子都空了。
逢煊让他别装了,直接说道:“我回老家了,在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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