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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生上了菜单,林翊轩让他先给谢尧看。谢尧简单看了一下,感觉也不是很会点,还是交给了林翊轩:“第一次吃,没什么经验,还是你来吧。”
“好。”
林翊轩接过菜单,先问有什么特色菜,随后又指了几个菜品。
服务生一一记录完,拿着菜单出去了。
“蒙餐一般和砖茶和奶茶,但他们的奶茶是咸的,我怕你喝不惯,就两样都点了。”
谢尧点头:“我之前去过西藏,那边也有咸奶茶,我喝着还挺好喝的。”
“那还行。”
说完奶茶的话题,两人就沉默下来。他们之间好像没什么好聊的,办过什么案子彼此都知道,毕竟共事了这么多年。可不聊日常工作,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谢尧战术性喝了口水,放下杯子观察了一会儿饭店的装修,又端起杯子继续喝。
要不还是聊聊案子吧,祈祷仪式案也挺轰动的,可以再把细节拿出来说说。
“那个……”
没等谢尧说话,林翊轩先开了口。
“我想问你个问题。”
谢尧放下杯子,坐得端正了些:“什么?你问。”
林翊轩想了想:“就是,关于你魂穿到别人身上这件事。其实我很早就想跟你聊聊了,但是恰好碰到了案子,忙得找不到时间。”
“你在这具身体里醒来以后,有什么不适的感觉吗?对新身份适应不适应?”
“还好吧,”谢尧仔细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感受,“我感觉办的案子多了,什么人什么事都见过,就让我对新奇的事物比较容易接受良好。当然除了美食,因为我每次尝新都会踩雷,久而久之就拒绝尝新。”
“反正当时就是……虽然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但感觉也没那么难接受。至于对身份的适应,爆炸的时候觉得必死无疑,结果不仅没死,还活到了一个很富贵的人身上,还是觉得挺赚的。”
“最主要的是,因为沈霁风比较有钱,我还从他手里捞了一百万呢!对哦,我从他手里捞了一百万,我那公寓的贷款差不多都够还了,我都把这茬儿忘了。”
林翊轩觉得自己这个时候或许应该笑一下,但他有点笑不出来。
他喝了口水,接着状似无意地说:“那个沈霁风……我从网上查过他,科盛集团不是个小公司,他能把那么大个公司管理好,也是个挺优秀的人哈。”
谢尧轻轻哼了一声:“金絮其外败絮其中,我看我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在家里受到的委屈,都是他一手促成的。企业家?资本家还差不多,实在难有好感。”
林翊轩这回能笑出来了,他又喝了口茶,掩饰嘴角的弧度:“真的吗?你不喜欢他啊。”
谢尧头摇得像拨浪鼓:“他,还有他身边那个二把手,感觉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说话间,菜上来了,服务员鱼贯而入。
烤羊排、手把肉、肉肠、蒙古包子、馓子、炒米,还有一壶青稞奶茶。
服务生介绍:“蒙古包子、馓子和炒米是主食,蒙古包子跟普通包子的区别主要在于面,咱们平时吃的包子都是发面的,蒙古包子皮是死面。”
“馓子和炒米可以泡进奶茶里,您要是吃不惯干吃也行。”
“小刀放在这里了,用来切羊排和手把肉。手套就在抽屉里,随用随取。有什么需要的再叫我们。”
服务生离开后,林翊轩先戴上了手套,拿起小刀割下来一块羊排,放到了谢尧的盘子里:“你先尝尝,要是觉得味道淡,就撒点撒料。”
谢尧第一次吃,确实不太会,道了声谢,便心安理得的享受林翊轩的照顾。
他用筷子夹起来羊排尝了一口,外皮烤得焦脆,里面的肉还是嫩的,肥瘦相间,一点也不膻。一口下去滋滋冒油,却一点也不腻,只能尝得到肉质的细腻。
撒料是孜然和辣椒混在一起,其实不蘸也好吃,但蘸了更有味道。
“怎么样?”林翊轩问。
谢尧嘴里嚼着东西,不方便回答,便比了个大拇指。
林翊轩笑了笑:“据说羊肉都是从内蒙空运过来的,所以比咱们本地的羊要好吃,膻味不重。”
谢尧把嘴里的东西咽了下去,赞同道:“我也觉得跟我之前吃的羊肉不太一样。”
林翊轩又割下来一块手把肉:“正宗的手把羊肉是现杀现煮的,牧民把羊杀了以后,直接扒皮下锅,因为吃肉的时候要一只手抓着,一只手去把煮好的肉割下来,所以叫手把肉。”
“不过饭店应该没有条件现杀现煮,看着还可以,你尝尝。”
手把肉的烹饪过程极其简单,羊肉下锅后只需要加一点葱姜和盐,所以吃的时候需要蘸调料。
比较正宗的吃法是只蘸盐,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还是接受不了正宗的吃法,所以他们蘸的是蒜蓉辣酱。
炖煮出来的羊肉和烤出来的羊肉味道还是有差别,炖出来的羊肉感觉要更嫩一点,相应的也更腻一点。不过辣酱的味道很好的中和了这种腻,吃进嘴里就只剩下鲜嫩多汁。
两相对比,谢尧发现,竟然完全对比不出来。
各有各的好吃,都很好吃。
看着林翊轩操作了两次,谢尧也学会了。他也带起来手套,吃一点割一点。
肉吃的差不多,他又拿了个包子尝了尝,这个是真的吃不习惯,包子还是有一层宣软的外皮更好吃。
炒米和奶茶的搭配他倒是接受良好,不止接受良好,还很喜欢。
林翊轩看出来谢尧的喜好,便默默将包子也馓子拉到自己跟前,把羊肉和炒米往他那边推了推。
吃得差不多,也到了表演舞蹈的时候。两人放下筷子,向舞台看去。
穿着蒙古袍的年轻男女们在舞台上载歌载舞,谢尧看了一会儿,笑了一声:“那个男的应该是新来的,跟不上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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