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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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林修远将故事翻译成英文,效果稍微好了些,有一次诺诺听他打电话,说的好像不是英语,林修远解释他说的法文。

诺诺觉得他说的这个什么法文好好听,林修远就改用法文讲睡前故事,诺诺很喜欢听,但又听不大懂,每次躺到枕头上不到五分钟眼皮就能沉下来,堪比催眠神器。

总体来说,林修远在带小朋友这件事上还算得心应手,但有一件事他一直做不好,就是给小姑娘扎头发。

他看她和桂姨做这件事明明很简单,不过两三分钟,就能给小姑娘编出一个漂亮的公主发型,到了他这儿,别说给小姑娘编辫子,就是梳一个简单的马尾,他都扎不太好,每次不是不小心把小姑娘给扯疼,就是刚扎上没两分钟,那松松散散的马尾辫就全都散开了。

方大川这些日子来给老板汇报工作,都会看到老板拿着一个公主洋娃娃练习编辫子扎头发,通过这几天的观察,方大川得出了一个结论,老天爷果然是公平的。

老天爷给了老板一张英俊的脸,登天的大长腿,绝佳的身材比例,敏锐的判断力,过目不忘的脑子,老天爷同时还给了老板一双实在是称不上灵活的手。

虽然老板的一只胳膊受伤了吧,但只要是不用力的活儿,基本都不会受什么影响,而扎头发这件事有什么难的,一只手攥着头发,一只手把发圈套上去就可以,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老板竟然都做不好。

方大川每次在旁边当观众看老板拿着洋娃娃玩偶折腾,都要使出十分的定力,才能忍住不让自己笑出来。

林修远也意识到是不是自己手太笨的问题,他今天就让方大川也试了一下,结果方大川试过之后才知道,自己幸灾乐祸早了,不是老板的手不灵活,是扎头发这件事看着简单,实则是一个高技术含量的工作。

一个老板,一个助理,拿着两个公主洋娃娃玩偶,练习了半个多小时,方大川都觉得自己出了一身的汗,终于是把洋娃娃一头散乱的长发给扎了起来。

要说谁扎得更漂亮一些,就是把老天爷给请下来当裁判,老天爷都怕是宁愿自己眼是瞎的,可要说谁扎得更丑一些,路过的狗都得双脚离地,直立行走地跑过来,指向方大川。

方大川今天一走出老板的家门,就拿手机下单买了几个洋娃娃,他可以没有老板有钱,也可以没有老板聪明,但在扎头发这件事上他不想输给老板。

他要赢!

林修远还不知道他的助理被激起了前所未有的胜负欲,他早晨在洋娃娃头上练习的成果还算不错,晚上桂姨带小姑娘洗完澡,他给小姑娘吹干头发,就想着再试一次。

试之前林修远跟小姑娘保证,这次不会再把她扯疼,诺诺看他这么喜欢给她扎头发,就点头答应了。

开始进行得还算顺利,但到最后一步,林修远拉皮筋拉得有些用力,皮筋直接被他拉断绷在了他自己的手背上。

今天的扎头发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

沈安若到家已经快十点,桂姨这两天偏头疼犯了,休息的都比较早,客厅里很安静,只有小姑娘的房间里有些声响。

这阵子沈安若回来得晚,她怕半夜回来收拾会吵醒小姑娘,所以诺诺这周都睡在自己房间。

今晚诺诺想等妈妈回来再睡,因为明天妈妈出差要早早地出门,她明天早晨醒来就见不到妈妈了。

沈安若走到小姑娘门口,又慢慢停住脚。

房间里,林修远盘腿坐在床上,手在膝盖上搭着,不能动一下,诺诺给他下的命令,因为他指甲上有小姑娘新给他涂的熟樱桃的指甲油,要等到指甲油干了,他才能动。

他头顶上戴着沈安若的黑色猫咪发箍,一侧头发被小姑娘拿五颜六色的皮筋一小撮一小撮地扎了起来,另一侧的头发在排队等着。

诺诺从妈妈的梳妆台里翻出了卷发棒,打算待会儿给他另一半的头发卷成羊毛卷,诺诺觉得他的头发要是成了陈知聿那样的小卷卷毛,应该也会很好看。

小姑娘屁股底下垫着三个抱枕,坐在林修远身旁,认真地给他扎完最后一个小辫子,嘴里还念叨:“林修远,你真的好笨的,扎头发有什么难的,你看这么一会儿时间,我已经给你扎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个小辫子。”

林修远也认同小姑娘的话,点头承认:“嗯,我是有些笨。”

诺诺看他头都垂下去,有些泄气的样子,她抬手摸摸他的脸,改口安慰道:“其实你也没有那么笨,我的头发有些多,跟我妈妈一样,而且你现在不是手受伤了吗,扎不好也正常啊,等你胳膊好了,你再多练习练习就好了。”

林修远又笑:“明天我再继续练习。”

他好像很想把这件事做好,诺诺看着他,眼睛不由地弯下来些,想到什么,神情马上又严肃:“你现在知道了吧,当妈妈养小朋友很辛苦的,你不在之前,妈妈每天每天都是这样,早晨起来给我扎头发编辫子,给我做饭,给我搭配漂亮衣服,我生病的时候,妈妈都是整晚不睡觉的,我第二天还可以在床上懒睡觉,但妈妈就要早早地起床去上班,有一次妈妈都差点晕倒在门口。”

她一句一句说得认真,林修远听得也认真,诺诺说到一半,看到门口的妈妈,眼里立刻闪出晶晶亮的光,不再管林修远,从高高的抱枕山下滑下来,坐到床上,张开两个小胳膊迎沈安若:“妈妈!你回来啦。”

沈安若走进来,将小姑娘抱起来,亲亲她的小脸蛋儿,抬眼间,对上他眼眶里发红的血丝,怔了下,又盯着他细瞧。

林修远压下情绪里的微澜,伸手给她将脸颊边散落的发丝别到耳后。

诺诺窝在沈安若怀里,仰头看她:“妈妈,我在跟林修远说养小朋友当妈妈好辛苦的。”

沈安若看回她,双手捧起她肉乎乎的脸,认真道:“妈妈没有觉得当妈妈辛苦,妈妈喜欢当诺诺的妈妈。”

诺诺眼睛弯成了月牙,她紧紧搂住沈安若的脖子:“我也喜欢妈妈当我的妈妈,超级多超级多的喜欢,天下第一的喜欢,不对,是全宇宙第一的喜欢。”

沈安若也弯眼笑,抱紧小姑娘,亲亲她的额头。

林修远在一旁看着拥抱在一起的母女两人,手抬起,又慢慢放下,眸光深暗晦涩。

沈安若余光里看到他抬起又放下的手,睫毛轻轻忽闪了下。

诺诺今天晚上特别兴奋,她已经好几天晚上在睡觉前都没有见过妈妈了,她今晚要和妈妈一起睡,她让沈安若快去洗澡,然后要林修远讲故事哄她们睡觉。

沈安若今晚喝了些酒,澡洗得有些慢,等她洗完澡出来,小姑娘已经抱着自己的小熊睡着了。

厨房里亮着一盏灯,里面有烟火气,沈安若走到厨房,林修远正在给滚沸的锅里下面,看到她来,让她去餐桌前坐:“桂姨说你晚上要是喝了酒,回来喜欢吃一碗热汤面,你先去坐着,再有两分钟就好。”

沈安若双臂环胸,懒懒倚靠门框,看着他被锅里飘出的白色热气包围住的侧脸,一时没有动。

他头发上扎着的那些花花绿绿的皮筋已经被他弄下来了,未干透的头发有些凌乱地搭在额前,后脑勺也乱蓬蓬的,还翘着一两撮,指甲上的红在灯光下格外显眼,他皮肤本来就白,那抹樱桃红将他的手指衬得更白了些。

他现在这副样子要是被拍下了照片,卖给狗仔或者杂志社,应该能卖出一个大价钱。

林修远转过身看她,眼神询问怎么了。

沈安若扬下巴点他的手:“我那儿有卸甲油,你要不要用?”

林修远看一眼自己的手:“不卸了,诺诺喜欢,就留着吧。”

沈安若微微挑眉,又点头,诺诺这阵子提起他的次数渐渐多起来,不是没有原因的,在讨小姑娘欢心这件事上,他是下足了功夫的。

手机的震动从客厅衣架上搭着的外套传过来,她手机放在外套里忘了拿出来了,沈安若轻着脚步走过去,掏出手机,接通电话,声音压低:“怀章,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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