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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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第1页)

同时他发现傅翊的表情的确在这番话下有了微妙的变化。钟定元接着道:“她当时问完我,奈何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我与父皇也算不得多么亲近,你是知道的……其实梁王还更亲近些。”“我绞尽脑汁,后来便只将我知道的一件事同她说了。我年幼时贪玩,曾在我父皇寝宫中被困,后来被救出,我还记得那时父皇看我的眼神……”“被困?”傅翊插声。“嗯,后来长大一些我才明白过来,困住我的是父皇寝宫中的密室。”原来程念影是因为这样,才能反过来将皇帝堵死在密室中,最后带着他逃了出来。就因那时她为了从皇帝手下留住他的性命,她便来问了钟定元。于是最后,她真的在危难时刻救了他。原来那时,阿影就已经在给出她的爱意了。“我会命人送你离开御京。”傅翊终于开口说了钟定元最想听的那句话。傅翊说完便离开了。他披着霞光进了宫。“怎么这时候来了?”程念影搁下笔,抬脸看向傅翊。傅翊快步奔向她,笑着道:“恕臣多有冒犯。”他将程念影抱了起来。如同抱起了一切。番外十二:傅翊视角(完)我仿佛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我的前半生就这样被梦中的黑暗悉数吞噬。于是当我再睁开眼,我什么也不记得了。“主子?”面前的人惊得神情扭曲。他似乎被我的醒来吓住了。而后我从这个人的口中得知了,我叫傅翊,是丹朔郡王。面前这个人叫吴巡,是我的心腹之一,亦是我的护卫。紧跟着更多的人向我奔来。他们小心翼翼、不可置信,他们眼圈儿发红,鼻翼颤动……我的目光从他们身上一一扫过。——观察,分辨,这似乎是刻入我骨髓的本能。我很快地确定了,这些人关心我的生死,不是作伪。但这么多人里……为何不见我的父母手足呢?是因为我早早就与他们分家了?还是说……我是个天性冷酷之人,并不得亲人喜欢?没多久,又有人来了。他自称是我的堂弟,名字叫做傅瑞明。这人方才是顶着一张更冷酷的脸。可这般冷酷的人,在见到我时,扶着我的膝盖跪坐下来,竟然默默流下了眼泪。“兄长,你终于醒了。”我能看出傅瑞明此时的情感流露为真。但我毕竟丢了记忆,便好似与这个世界隔开了一层。别人的痛苦与欢喜,都难以真切地传递进我的心底。我无法给出相应的反应,只能像个旁观者,平静地看着他落泪。“主子,您再等等,很快人就会来了。”嗯?还有谁会来?吴巡等人开始热切地与我讲述府上的一切。而我始终没有开口。当还不够了解周围的一切时,这是最佳的做法。这时他又说起我为何会昏迷——是为了一个女子。费尽心思为旁人做了嫁衣裳,最后那女子登基为帝,而我却陷入了昏迷。这听来有些荒唐。当然不是因女子登基荒唐,这算不得什么。而是我这样的人,竟会心甘情愿为他人铺路。想到这里,我短暂地顿了一下。我是什么样的人呢?在对自我进行回溯探索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并不是完全没有记忆的。我拥有一些极其散乱的记忆,那些记忆伴随着强烈的爱恨,最终定在了一张漂亮的脸上。可惜记忆实在太过零碎,我与那强烈的爱恨都依旧隔着一层。——我依旧无法与记忆中的自己真正感同身受,而仅仅只是多出一段记忆而已。比起别人告诉我的东西,这段记忆显得更可靠些而已。“主子,我去接人。”吴巡说。吴巡的嗓门实在有些大,他接完人还没走近,我就听见了他的声音:“……您一会儿莫生主子的气。”可见来的人对我应当很是重要。我慢条斯理地眨了下眼,下一刻,门打开了。我脑海记忆中那个盘桓不去的人影,挣破黑暗的桎梏,如乍亮的天光般,就这样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这就是我散乱记忆里唯一记得的人。她与我成过亲。但她离开了郡王府。我找到她,打算抓了她。——她不喜欢我。我在一个照面间,迅速从记忆中得出了这样的结论。那要怎样才能叫她不生我的气?才能留住她?这时她已经迈开步子朝我走近。一步,两步。我开了口:“娘子,他们是谁?”而后我起身跌跌撞撞地走了过去。我没有撒谎。我只是用一句话,迅速地让她意识到,一个失去了所有记忆的可怜人,如今只有她可倚靠。我只是用我跌跌撞撞的动作,加深了我很是可怜的模样。这样即使她不喜欢我,也总该生出一分心软。一点不出我的意料。她在短暂的怔愣后,反过来抓住了我的手。我终于露出了醒来后的第一个笑容。我为失忆的自己留住了她。她叫程念影。这个名字倒是极好听的。她还有个名字叫“秦玉容”,那是她假扮的,骗我。零散记忆中,她甚至还有过一个叫“小禾”的名字。而这个名字同样是她用来骗我的。我毫不怀疑失忆前的自己应该是个很聪明的人。可她骗过我。她骗过我。该生的气似乎都由失忆前的我生过了。因而眼下我只兴趣盎然地想着,我不能掉以轻心,要牢牢抓住她才是。哪怕我此时看着她,除了那些孤零零的记忆外,与看陌生人也没什么两样。但我相信,失忆前的自己耿耿于怀的人,那就决不能弄丢了去。“那是吴巡……”程念影开了口。她在为我介绍这座府邸上的人。我立即接上了她的声音。我说着自己失忆的事,自己只记得她的事,但其实说得很是漫不经心。我的目光始终紧紧盯着她的脸。我在看,失忆前的自己,为何会喜欢她。喜欢到,甚至心甘情愿险些为她丢了性命。我看着她。看她微微皱着眉毛,眼睛的形状很是漂亮,唇一张一合……——哦,我亲过她。记忆带动起一些身体的本能反应。我不自觉地抿了下唇。我不为自己的失忆而感到慌张,反而觉得眼下这样也有意思极了……仿佛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我的四肢百骸已经先一步背叛我爱上了她。那种本能的渴求席卷而过,我突然想与她更亲密一些。也就是这时候,我突然发现她已有身孕。她……有我的孩子。可既然连孩子都有了,失忆前的我却还是没能叫她喜欢上我吗?她为何不喜欢我?那我是不是应当要表现出适当的,和失忆前的区别来?也许她会更喜欢一些?短短一刹,我的大脑飞快转动,我做了一件失忆前的我大抵不会做的事——我像个旁观者一样,客观地分析了自己对她的喜欢。我知道,我的口吻愈是冷静,其中的诉说便愈显真诚。“你若见我失忆,对我失望,就此放下我,可怎么是好?”我故意问她。“我不会放开你的。”她将我抱得紧紧。一低头,我便能瞥见她耳朵上的淡淡粉色。我不会放开你的。连我的父母手足,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她在郡王府留宿了下来。她似乎很担心我再出意外,几乎与我形影不离。自然,晚间也要睡在同一张床上。我无数次忍不住在程念影先睡去后,仔细盯着她的脸细细看。她生得十分漂亮。她做过杀手,但她脸上仍留有未完全褪去的娇憨。她就用这样一张脸,总摆出冷冷淡淡的神情,唯有在我跟前时方才有了变化。有着极其强烈的反差。——这的确是极契合我喜好的。但记忆中的我,连在她跟前说假话欺瞒她都不敢了……做到这种地步,我是疯了吗?“你怎么总盯着我?你不睡觉?”程念影突然有一日问我。被戳穿倒也不要紧,我脸不红心不跳地道:“我总怕这是一场梦。”于是程念影抓起我的手,去捏了捏她自己的脸。她柔软的脸颊肉在我的指缝间微微变形,十分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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