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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凡酒一献从以一肴(第2页)

羊肉在士家大族中也是拿得出手的,别说在这偏僻的乡野里,足够有面了。

想要面,唐寿就给他弄得足足的,排场奢靡的。他记得曾看过一本书,介绍宋朝的国宴,招待外宾时讲究‘凡酒一献,从以两肴’,意思就是喝一杯酒换两道菜。

国宴才一杯酒换两道菜,那咱们普通人家一杯酒换一道菜足够逼格了吧。

这种逼格正适合西餐,吃一道不管有没有剩,撤下换另一道。虽没酒,但装逼足够了,绝对能满足金锦程这个请客人的面子。

西餐讲究头菜,也就是开胃品,一般有冷热头盘,常见的就是鱼子酱、鹅肝酱等。他家暂时没鱼子,但后院可养着不少禽类,鹅子有几只,也不用都杀了,只杀了两只就行。

别觉得不够,你看西餐那个是一大盘,都那么一勺,越少才越讲究,才越能体现优越感,才装逼。

鹅肝酱做起来也简单,除去筋膜,挑出血管。用盐、胡椒粉、糖腌之。本应加入些白兰地,家里并没有,唐寿就用普通的白酒替代了。最好腌制一个时辰,但时间不够,唐寿就腌了一炷香。之后用慢火搁火烤半个时辰,冷却后切片置于盘内,每盘四片。为了不让盘子显得过于空旷,唐寿煮了些木耳和野山菇摆盘。

即便只是普通的漆木盘子,顿时就变得高大上起来。

唐寿之前就让熊壮山做过托盘,现在正好用托盘上菜,一次两人就拿下了。

当鹅肝酱摆在他们面前时,几位小郎君看傻了,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这么大一个盘子就四片像肉的东西,他们这是进了黑店吧。

碍于凶神恶煞的熊壮山立在那里没人敢问,就是被宰也得认,但还是像金锦程看去。

金锦程被众人眼神差点没烧出孔来,清咳两声道:“熊夫郎,不知道这菜寓意何在,可否给我们讲讲。”

唐寿笑眯眯道:“几位小郎君小娘子都是见识过宫宴的吧?”

金锦程脸有点红,他们虽都是士家大族出来的,但还是太嫩,不够格,不过家里长辈倒是参加过。

“我等尚且年纪小,还不曾,但家里长辈却是有幸参加过的。”

唐寿是根据宋朝的国宴猜测的,他看这里文化习俗差别不大,觉得国宴规格应该是一样的,但未免出错,还是套话道:“那么可曾听过国宴里的规格?”

这个金锦程知道,“‘凡酒一献,从以两肴’,这还是邀请契丹使者的待遇,是很高的规格了。”

唐寿听后满意的笑道:“对的,官家邀请外来使者才‘凡酒一献,从以两肴’,咱们是不敢和宫宴比的。但几位又都是远道而来的贵客,是金家郎君的坐上贵宾,也是我熊家的贵客,所以为表重视,我只能‘凡酒一献,从以一肴’。毕竟再坐各位没有官身,我怕传出去有心之人会加以利用,给各位郎君惹上麻烦,所以去掉了酒,咱们便是吃一道换一道。如此既能显示出各位的身份贵重,又不会让人觉得各位郎君骄傲自大,妄图比拟宫宴。”

其实是家里没有那么多酒,怕不够在坐这些人分的。可被唐寿这么一解释,立刻就不一样了,使人心里熨帖极了。成了处处为这些小郎君着想了,而小郎君们一想还真在理,他们今个要是在这装逼‘凡酒一献,从以一肴’,被有心的小人告到官家耳里,不就成了和官家比较了吗,家里长辈势必要被重罚。而现在这样一弄,就成了追顺官家脚步,崇拜官家了。

“妙妙妙!”金锦程拍手赞道。

其他的小郎君小娘子也满意了,顿时觉得有面子,能和官家媲美,就是身份的象征啊。看着熊夫郎的眼神也变了,只觉得他处处不像一个乡野双儿,是个有见识的。

本就有了好感,再吃这本就鹅肝酱,顿时就更美味了,连连称赞。便是挑剔如冯小娘子和周小娘子都露出满意的神色,矜持地刀叉并用。要不是觉得吃光太有失身份,便是盘子里的木耳和山野菇都给吞了。

之后是汤,炖的美味的牛骨山野菇汤。唐寿家里就各种肉不愁,不知道是不是熊壮山天生神力的原因,几日不吃肉,就馋得受不了,浑身都没劲。所以家里地窖里储藏了许多肉,牛猪的都有。羊肉是之前那两只野山羊肉,因羊肉贵,唐寿便一直没吃,打算留着招待这些东京来的自允身份的客人。至于骨头和内脏是唐寿教熊壮山买的,有多少买多少,一是便宜,二是这东西好吃,昱朝人嫌弃没肉,他却能做出美味来。

这道牛骨山野菇汤上来,小郎君小娘子们根本没问,已经完全信任唐寿了。喝了一口之后,就更不需要问了,浓稠的白色汤汁,比家里的厨娘做的还要美味。幸而每人一小碗,才没灌个水饱。

第三道是副菜,唐寿简单煎个糖心鸡蛋,然后又杀了只鸡,取鸡胸肉肉裹了面粉,炸成小酥肉,洒点盐和胡椒粉,牙没给这些东京来的小郎君小娘子们香丢了。

这也就是熊壮山家能有这些东西,村里其他人家不行。早在唐寿没来时,其实熊壮山家日子在玉林镇而言也不算穷的,但也不算富裕,中下吧,但在杏花村就是十分好的了。后院养着羊猪,一共二十头。还有各种禽类,二十多只。这绝对富户,要不原身也不会只呆了一宿,就死皮赖脸的第二日起早拉着人去衙门里户籍文书,非要嫁给熊壮山了。唐寿觉得熊家穷,是以后世眼光看的。

第四道主菜没什么好说的,就是羊排,取的羊背上的里脊肉煎的,也不大,能有二两。

第五道是蔬菜,熊家只有秋天储藏的大白菜,唐寿就做了道蒜蓉大白菜,类似于蒜蓉娃娃菜的做法,虽不如蒜蓉娃娃菜正宗,但对于没吃过的东京小郎君小娘子们而言,却是非常正宗了。特别是还少,两口就没了,便觉得更好吃了。

最后一道是甜品,唐寿做的蛋糕,每人也就两大口的量,这可一直以来只听过没吃过的小郎君小娘子破功了,每人都一点没剩,全部吃干净了。话里话外,竟还想加一叠,被唐寿装着听不懂应付过去。随便吃的,那就不美味了。

最后就是碗蜂蜜水,其实应该是茶,但这个家里真没有。唐寿记下,打算日后买些放家里待客。

最后结束的时候,唐寿拿了牙香出来,每人一勺放在嘴里含着,之后喝水漱口,吞进地下的翁中。

如此这一餐吃的几个东京小郎君小娘子们有种参加宫宴的感觉,仿佛置身的不是乡野农家,而是皇宫。

这讲究程度,还有热乎乎的炕,太有逼格了。

金锦程更是满意的连连点头,八个人吃了五十几两银子,金锦程既然觉得不多,眼睛都不眨下,腰挺得直直的,还偷偷感谢唐寿让他倍有面呢。

唐寿也高兴,毕竟这样的冤大头可遇不可求。高兴,又坑了金锦程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是修改后的,之前和宝贝说过,被编辑大大敲了,说人牙子买瘦瘦的梗不能用,不好。所以改成唐寿是魂魄穿,占了原身的身体。原身家长闹灾荒,随父母逃荒,奔向一个十分远的亲戚家。路上没吃的,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原身父母就把在昱朝地位最低下的双儿,也就是原身卖给人牙子。然后原身从人牙子手中逃出,慌不择路跑进杏花村的一条小河边,后有人牙子追赶,前方死路,原身就投河了。而熊壮山此时正在河里脱光光的洗澡,顺手把人救了。原身一路逃亡,身上衣服太破,被水一冲,就更破,露肉了,孤男寡男肉贴肉抱在一起,这是在古代,原身就赖上熊壮山,要他把他买下来,并对他负责。

熊壮山买下人带回家,原身本来只是打算借助熊壮山从人牙子手中逃出,可住到熊家一看,熊家也太富裕了吧,有猪羊还有禽类,就心动了,不愿意走了。第二日就拉着熊壮山办了户籍文书,成为他法律上的老婆。晚上更是勾引人,坐实了夫妻之实。

熊壮山请人算日子,好日子半年后才有,两人就等半年后办婚宴,先过着,反正合法。这年代穷。补办喜宴的也有,原身不在乎这个,能吃饱就行。

但原身就过了七八天好日子,就嫌弃熊壮山了,因熊壮山太粗糙,一个他说点小双的心事就暴躁,跟要打人似得,半点耐心没有。注意,这是伏笔,熊壮山并原身没耐心,特别暴躁。他对唐寿各位就知道了,不仅不暴躁,还……

就在这时有个大家族小郎君因为意外流落到杏花村,身无分文,但人风流,就把原身给哄住了,原身偷了银子和他私奔了。

没想到那人是利用原身,投身客栈时,把原身扔下,自己跑了。

熊壮山找到原身后要休夫,原身就跪地求饶,不肯离婚。熊壮山坚决不同意,原身一着急,病倒了。这一病就死了,唐寿穿过来了。等唐寿养好身体后,熊壮山不提离婚的事了,反而还看着他,怕他逃跑。

唐寿是不想逃跑的,那会他不了解这里的风俗习惯,再者身上没钱,跑了也是死路一条,就留下了。不过也不敢和熊壮山说不是他夫郎,怕熊壮山把他宰了,看看是哪个孤魂野鬼敢占他夫郎的身,就这么和熊壮山过着,日日装他夫郎,给他牙。唐寿的想法,自己是直男,要麻痹熊壮山神经,赚许多钱,偷走一半,离开熊壮山,找个很远的地方藏着。他不敢立刻逃走是因为没钱,而且身份户籍在熊壮山手藏着,偷不出来。打算找机会偷出来。

这是我改了无数次的设定,脑袋都要秃了,这几天竟想着怎么改,可以和后文呼应,不会违和,不用该整体大纲,还要合理。真真是绞尽脑汁,我哭,下次写文,一定一定把梗搞清楚了,半路改文,真是太痛苦了,要改的地方太多了。还怕读者读迷糊了,搞不懂哪个才是我们瘦瘦的身世。

瘦瘦也是悲惨,不配拥有一个身份。哈哈哈哈哈……瘦瘦宝贝,麻麻对不起你,你估计是所有晋江文里身世最不清不楚的主角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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