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元良琢磨着,这个事儿还是有回旋的余地。
公社那边,自己还是要多跑几趟。
吃过饭,大家都去看院子里的煤炉,上面蹲坐的水壶盖子一直在呜呜作响,水开了。
“这火还蛮旺的。”
元满把水壶拿下来,看了眼炉内,旺盛的火焰带来了一丝暖意。
“看来也可以做饭,平时煮个粥、蒸点儿什么都能用。”
元良很是满意,不能浪费今晚试用的这些木炭,又重新打了一壶水,再烧着一会儿大家来洗澡。
几个大男人把木炭又烧了几次,这次加了些数量,应该不会出现昨天的情况了。
元瑶和李翠花整理给方志寄的东西,除了一大包肉干之外,还有些他们做的肉酱和腌菜菜干,剩下的就是给他织的毛衣。
“你给你哥还要寄信呢,你写好了吧?”
“我早都写好了,那行。明天你姐带着你去检查,我就不跟着去了。你们走的时候,给安安带上几条尿布,在奶瓶里装上奶粉,别让孩子饿着了。”
李翠花事无巨细的交代,闺女第一次带着孩子出门,她恨不得把所有的事儿都嘱咐到。
元瑶丝毫没有觉得烦躁,只有能被人叮嘱的人,才知道这种唠叨其实也是一种幸福。
“我都听妈的。”
“妈老了,之后的日子还得你自己来过,妈只能给个建议。”
李翠花只是觉得自己的生活经验比较丰富,但当父母的就忌讳直接插手子女的生活,能帮衬就尽量帮衬,别去指手画脚。
她之前吃过这样的亏,怎么会让自己的孩子吃亏呢?
元瑶轻声道,“我就希望妈来唠叨我,我觉得特别安心。”
李翠花摸了摸闺女的头,就像小时候那样。
方圆这时候进屋,“快来,最后一点儿我们埋了几个红薯进去,都来尝尝。”
把包裹收拾好,几个人去了院子。
月朗星稀,晚风习习,带来的不再是凉爽而是凉意。
“尝尝老家的红薯。”
江城掰了一半,尝了一口,“好甜。”
“今年红薯算是长成了,每家都分了不少。”
元良吃了一口,很是感慨。
前几年,大队也只种产量高的粮食,也是最近几年老天爷赏饭吃,种什么也能有点儿收获。
大队的人,日子才能慢慢过起来。
虽说和公社的人比不了,但是和周边的大队比起来,还是好了很多。
但元良是一个在部队里上了战场会比缴获敌人数量,拉练想拿第一的人,更想把大家伙的日子过起来。
现在木炭就是这个契机,他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看了眼江城,刚要开口,看到他正在喂闺女吃红薯,就默默闭上了嘴巴。
有伤风化。
但元良的嘴角还是微微的扬起。
吃完红薯,木炭最后的一点儿余温也没了。
一家人各自回房休息,迎接新一天的忙碌。
第二天早上,元瑶专门穿了一套婚前做的新衣服,杏色小碎花的布拉吉衬衫,搭上鹅黄色的毛衣,配上一条黑色的裤子,脚上穿的是三哥给她带回来的回力布鞋。
江城也罕见的穿了自己的军装,白色的军装一尘不染,配着他坚毅的表情,元瑶没忍住凑上去亲了好几口。
这憨子回来一直在忙,每天穿的要么是破衣服,要么是洗过澡之后训练服,元瑶都已经习惯了这男人糙汉的样子了。
猛地穿一套海军的军装,这给人的冲击不是一般的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可可爱爱长尾山雀女主x寡里寡气魔界太子男主暮霜是天界悬圃园中一名不起眼的小仙娥,被逼替人顶罪,代人受过,而被打下凡尘经历三十年苦刑。这三十年苦刑,因为总有人挡在她前面,所以暮霜过得一点也不苦。她劫期刑满,回归天界,本以为此生再也见不到那人间嘴硬心软的小魔修了。没成想五百年后,九重天上突然降下一群上仙,不由分说将她押入金銮大殿。暮霜在金銮殿上兜头被砸了三个重磅消息1她遇见的小魔修并不是普通的魔修,而是魔界储君2这位魔界太子本该在五百年前归位,回归魔界,却因为出了岔子一直被困人间,甚至还有身死道消的危险3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暮霜留下的蛋。太子殿下为孵化她的蛋,几乎耗尽修为。暮霜偷偷看了眼上方神威赫赫的天帝,又偷偷看了眼旁侧凶神恶煞的魔皇,脆弱的小鸟心脏都快吓得爆炸了。她实在不敢说,她留下的那颗蛋,是颗没受米青的卵。当初,她用尽全力生下那颗蛋,不是留给他孵化的,是想给他补身体的!!为免天魔两界好不容易达成的和平毁于一旦,暮霜再次被踹下界,去拯救开解那位沉迷孵蛋日渐憔悴的魔界储君。好消息是,太子殿下对她爱得深沉,一直不曾忘记她。坏消息是,在过去的五百年间,已经有好多人冒名顶替打着她的名号去拯救过这位魔界太子了。太子殿下已经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一只鸟了,呜呜。短篇小甜饼1vs1反派男女都有,角色设定只跟剧情有关,和性别无关,只要故事需要,我管他是男是女是牛是马都会端上来,谨慎入坑...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女扮男装的演员。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幻觉日益加重。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阅读预警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
...
看着刚被自己糟蹋过的狠戾剑修,林宿音的心情极度复杂摔!这不过审的破剧情是非走不可吗!?她只能努力摆平原剧情中,本该保有元阳的晏凌之。并且暗自决定,避开原主所有的关键剧情。只是没人告诉她,为什麽原文里宁愿放血,也抵死不从的凶残剑修晏凌之妖女!竟敢暗算!会在被她染指後,变成男德优秀学员,上门求娶求负责啊!?晏凌之晏某如今已非清白之身,且一男不可侍二女林宿音瞳孔地震,道友你还好吗?这是什麽封建糟粕男德仙门啊!?她还有个系统自称危月,在林宿音刚穿来的时候就已经把剑修捆好了!?只是系统附在绳上就算了,怎麽声音还和剑修那麽像?书上最後没写的是,晏凌之在得道飞升之前,被世人敬称一声危月剑尊。排雷极端洁党情止步,因为女主最後和男主的前世今生都在一起了。轻松搞笑微群像,有固定男主日久生情。主角微甜外柔内刚林宿音X凶残高攻低防晏凌之。配角合欢宗衆人,其馀仙门和精怪。我流修仙私设如山,背景设定沿用上一本。...
无女主疯子主角优雅高智商犯罪无系统十年前,沈家被神秘组织「联盟」灭门,沈风被打死弃尸荒野。而现在,沈风的灵魂从地狱归来。那天,刑警大队接到神秘人的电话,称他将会在股东大会上,杀死知名女总裁柳如絮。噩梦,从这一刻开始。沈风策划了一起又一起的完美猎杀,每一次,都在警方的眼皮底下逃脱。所有人,都成了他复仇的棋子。他精通各种各样的手法,充分利用人性的缺点来布局。随着猎杀的次数,沈风引起了轰动,当年参与灭门事件中的人,人人自危。直到有一天,警方在一处天台寻到沈风。他却不慌不忙的掏出了指挥棒,随着他的指挥,远处的摩天大楼,传来惊天巨响,火光冲天!而这一切,只是他复仇的开端。他要剿灭「联盟」!在沈风的影响下,无数的人都带上一模一样面具,化身于黑暗中的杀手。他们,被称为地狱仇杀队!我于地狱深渊归来,赐予你们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