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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弄玄虚。”但不可否认的是,听到她说并不打算在此久留的时候,他的确松了口气。“哦对了。”半掩的房门从里面被人推开,露出宋雁归湿漉漉的脑袋:“明天我一个人去集市,至于你,我跟林姐姐说好了,她明天会亲自教你读书习字。”“我不……”“咳咳咳,我听不见。”说完“砰”地一声把门紧闭。“混蛋。”阿飞黑脸,小声嘀咕。“骂我也得去!”屋里人高声道,显然他的小声蛐蛐没逃过宋雁归的耳朵。“……奇怪,她内力恢复了?”阿飞闻声微愣,心中默算了下时间:比他估算的时间要早了一日。“总算恢复了。”他喃喃自语,没意识到自己眉峰舒展,语气里透出一丝放松和高兴。可到了翌日,当宋雁归真把自己转手郑重托付给林诗音的时候,他笑不出来了。阿飞皱着眉,目光复杂地看着宋雁归一脸轻松愉悦地转头蹦跶着出了李园,消失在人群。他嘴角绷直,拳不知不觉紧握,内心深处升起一丝惶然。这种情绪伴随时间的流逝逐渐累积,他从不知道冬昼可以如此漫长。他其实识得大多数常见的字,至于林诗音教他读的《诗经》《楚辞》,他并无兴趣。墨染白宣,他的笔锋凌厉,如刀劈斧凿,字形杀意凛然。一如焦灼的心。“要下雨了。”林诗音添两盏烛火,抬头朝窗外望去,天际乌云如墨,翻滚不休,她蹙眉,浮起一丝担忧:“也不知道她带没带伞。”有纸页掀动的清脆声响。“阿飞,今天就先到这里吧。”没有回音,她侧目重又唤:“阿飞?”坐椅上已空无一人。作者有话说:----------------------阿飞:宋雁归是个混蛋!宋雁归:被人骂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皮超厚的!一年之约宋雁归回到李园的时候,林诗音正在中堂焦急万分地来回不停踱步,李寻欢在一旁柔声安抚,却收效甚微。见到宋雁归,林诗音几乎是立刻迎上前来,她眼眶微红,眼里涌动着浓浓的自责:“雁归,阿飞不见了!”“咳咳,我已经命园中所有下人出去找了。”李寻欢的声音还透着病中的虚弱,事实上他也是刚得知此事不久,他郑重道:“阿飞在李园走丢,是我的疏忽,我会把他找回来。”他把此事全然揽在自己身上,并向宋雁归保证,语气诚恳饱含歉意。李寻欢是一个有诺必践的君子。他这样承诺的同时,手中握着一把油纸伞,身披厚裘,是准备出门的打扮——尽管他的伤还未痊愈。“表哥,还是我去吧。”林诗音道:“此事是我的责任,你的伤还没好……”“不碍事。”李寻欢摆手,迈步就要出门——“两位都不必去,”宋雁归摇头,伸手拦阻,自李寻欢手中接过伞:“徒弟走丢了,当然得由我这个做师父的去把人找回来,这才像话啊。”伞骨“咔哒”一响,轻旋,伞面撑开,如风雨里绽开一朵花。她挠了挠头,嘿然一笑,转身走进雨里。——雨,毫无征兆地倾泻而下,狠狠砸在地上,溅起一片片冰冷的水花。宝善堂里,孙慈正有条不紊地指挥学徒将堆在门口晾晒的少量药材搬回屋内,他一一检视,挑拣出能用的抚去湿痕,小心存放。接着亲自走到柜台后,将几扇木窗关紧,又用木栓固定好。街上,行人商贩瞬间乱作一团,有经验的商贩早有准备地扯出油纸,盖住瓜果蔬食,又从摊位下摸出几块石头,压住四角,不顾满身衣衫湿透,匆匆离去。宝善堂宽长的屋檐下一时间聚拢了好些躲雨的人,无处可避的乞儿,怀抱婴孩的妇人,步履蹒跚的老者。雨来如决堤,奔逐如喧鼙。这雨短时间是不会停了。孙慈叹了口气,泡了一大壶热茶,安排学徒分杯递给躲雨的人祛寒。忙碌间,眼角余光注意到街边拐角有一个矮小的身影一晃而过。他顿住:孩子?这样恶劣的冬雨天,若非乞儿,怎还会有在街上游荡的孩子?他撑了把伞,走至阶前四顾,试图确认那个孩子往哪个方向去,雨水顺着屋檐而下,雨幕里,哪里还有孩童的身影。“莫非是我眼花?”他暗自嘀咕,摇了摇头。暴雨如注,衣衫很快被雨水浸透,贴在身上,寒意顺着皮肤直透骨髓。阿飞感觉不到寒冷和疼痛,他只是低着头,默默走,任由雨水冲刷脸庞。他的眼神执拗,深处却带着微不可察的彷徨,像在寻找什么,又仿佛是要证明什么。他刻意避开了那些穿着李园下人服饰的人。对于常年在荒原生活的他而言,要提前避开这些人的视线轻而易举,他知道他们可能正在找他,但他并不想跟他们回去。雨水在脚下汇聚成溪,渐趋泥泞的地面和湿透的衣衫让脚步变得沉重无比。他没有停,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走,仿佛前面某处正藏着他要找的答案。直到前方投下一片阴影——“咦?这是谁家的的孩子走丢了?”头顶发出清脆的“啪嗒”声,那是雨滴落在伞面上发出的声音。他停下脚步,抬头——“哟,原来是我们家的小阿飞。”玩世不恭的、熟悉的笑容,像冬日里的一缕暖阳,并不炽热,却足以驱散周围的寒意。紧绷的弦微微一松,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晕眩,他的眼前突然有些发黑。朝前倾倒的下一秒,身躯为人扶住,鼻尖一片淡淡的,令人放松的皂角味道,额头拂上一阵温热,熟悉的声音忽远忽近:“嘶——臭小子,你可真会折腾自己折磨我……”她的抱怨似真似假,语气却分明无奈中带了点笑意。然后他便什么都不知道了。唯一可以确认的是,雨箭不再袭染他分毫。——药香,脚步声,人声,梦里依稀可闻。阿飞从梦中醒转,身下是暖绒的床褥,起身时,敷在额上的巾帕落在身前。窗外夜幕低垂,星辉漫天。自己睡了多久?宋雁归抱臂倚靠在床头,头微垂,合着眼,眼下有淡淡的青灰,脸色透着股病态的苍白。他低头,心头浮起一丝淡淡的愧怍。“醒了。”额头贴上温热掌心:“唔,烧总算退了。”或许是她的语气太过平静,明明有很多问题,他却不知从何问起。“我以为你走了。”他攥着拳头,声音微微沙哑。一片沉默,头顶传来一声轻笑,语调戏谑:“觉得我抛下你一个人,一走了之了?”“……对不起。”他已知道是自己多心。“我答应了你娘,照顾你一年。”她冷不丁解释:“如今才一个月不到。”女子把毕生内力给了她,虽然杯水车薪,不过这就没必要说给他知道了。那一年之后呢?这个问题堵在喉咙,他开不了口。她拍了拍胸脯:“哼哼,言出必践,宋某可不是食言而肥的人。不过等时间到了,我肯定拍拍屁股走人啦。”她捂脸叹了口气:“照顾小孩教人武功这种事,我的极限也就是一年了。”“一年……”阿飞喃喃重复,闭了闭眼,他想起自己入关的目的,收起那些不合时宜的软弱:“一年之内,我会变强。”“我知道。”宋雁归扬笑,目光明亮,意气风发。我宋雁归亲手教出来的徒弟,当然不会比别人差。不过在此之前——“李兄说这两日梅二先生就应该到了,我得带你见一见他。另外,你离开之后,林姐姐和李兄急坏了,还有园中那些为了找你奔波了大半日的人……”“我会去向他们赔罪。”阿飞回答地毫不犹豫,不过:“梅二先生是谁?你说我们要等一个人,那个人就是他?”“没错。”“见他做什么?”“唔,听李兄说梅二先生医术了得,还尤其擅长讥讽病人。真想当面见识见识。”“……”他果然还是无法理解宋雁归神奇的脑回路。不过,见就是了。两日后,他无比后悔自己此刻的掉以轻心。作者有话说:----------------------宋雁归:最喜欢看别人开嘲讽了,想看,爱看。阿飞:有病,得治。重要的事“这小子的确中了毒,西域血砂之毒,此毒于中原失传数十年,书中记载,中毒者无痛无病,但短则数月,长则一年,暴毙而亡。”说这话的人穿一身破旧蓝袍,戴着顶文士方巾,他的脸色蜡黄消瘦,手里提了壶酒。“怎么会……”林诗音不敢置信地小声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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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大致完结,修修补补丶番外预定中任音音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名为银花火树的小说中,成了女主的垫脚石。照书中所写,她把身躯献给了下界解救天下天女,为了还情。不过她没死,变成了一只可爱的小仓鼠,通体白色夹黄,粉嫩的小爪子,有了胡须,她决定这次为自己而活。她要修成人形,走自己的路。不过这男主怎麽这麽讨厌,先是言语逗她,再是举止轻浮,现在是越管越宽了,都不让她眼神乱飘,看那些仙气飘飘的修士。易箬对于师父带回来的这只小妖非常感兴趣,处事不惊的他总是喜欢手贱的用手指戳她的小肚肚,看她炸毛的样子。总是想将小老鼠贴身揣在口袋里,不让她像别的老鼠一样乱窜。而任音音挥舞着小爪子反驳他易箬,你才是老鼠,你全家才是老鼠。易箬只是轻轻按住她的小脸音音,别再让我看到你和那个小白脸说话,不然就炖了你喝汤。任音音歪歪脑袋易箬,你有一点病娇哦。眼看着易箬的脸沉了几分,她紧接着说到不过…我喜欢。可是任音音你真的喜欢吗?易箬那你躲什麽?任音音沉默,她怕,她输不起,因为…男主就是该和女主在一起的呀她一定会杀了金妍,而你非常非常有可能会站在她那边的,不是吗?注女主前期佛系,後期黑化男主绝对是喜欢女主滴且男主追妻之路非常难受,因为在女主心里,他一定是会喜欢上金妍的封面是bs咕咕送的内容标签仙侠修真穿书爽文萌宠轻松HE其它仓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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