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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开了。仰卧在床上的某人两眼一闭,双脚一蹬,日常习惯性装死。白衣剑客站在屏风外,他有一双修长如寒竹的手,整洁、一尘不染,正如他身上同样无尘无垢的一袭雪衣。他低头擦拭着剑锋,睫毛低垂,覆住了寒潭似的墨色瞳孔,面色如昆仑山巅的雪,唯微薄的嘴唇开合,一点朱色似雪中寒梅,衬得人愈发清冷,如一把出鞘的剑。不是每个喊西门吹雪师父的人都会被他带回万梅山庄,若是如此,万梅山庄有再多客房也住不下他的徒弟。宋雁归是个十岁的孩童,昆仑雪寒会将一个饥寒交迫的孩子葬入黄泉。西门吹雪的人和他的剑一样冷冽,散发着拒人千里的孤绝。但他的心还没有冷。虽然此刻他的眼底浮动着淡淡的困惑:他不明白一个根骨天纵的孩子,为什么会甘心沉沦,自我荒废。透过屏风,他看向榻上明显在装睡的某人。这是宋雁归在万梅山庄的第三十七天。刚开始是“夜里观星偶感风寒”,前几日是“细读话本心伤难忍”,今早管家又来传话,说她自称“还在长高需要睡眠”。很好,这回连演都不演了。西门吹雪静默。他静默时给对手的压迫感不亚于出剑。可宋雁归不是对手,至少目前不是。他希望她有一天是。但很显然,对方并不打算配合他的希望。“庄主,您的朋友来了,人正在前厅等您。”管家在门外恭声回禀。西门吹雪薄唇微抿,他离开了,屋子里的一片雪意也消失了。至于宋雁归,宋雁归她大剌剌地躺着,半点不打算做对方的试剑石。毕竟,她发现这回如果认真苟一苟,自己好像应该或许,真的能苟住。-----------------------作者有话说:西门吹雪:在完成季度kpi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天降徒弟,但徒弟自甘荒废不练武,很急,怎么办?宋雁归(学习话本里霸道邪魅一笑):呵,天真!这次我真的苟![弹窗提醒]叮!你的好友已上线!小凤凰劝学江湖从来不缺传闻。传闻有真有假,陆小凤天生善于从这些传闻中找出有趣的部分。比如传言一个月前,西门吹雪从昆仑回来,收了一个徒弟。陆小凤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揽月楼喝着妙月娘子今春新制的桃花酿,筷箸下夹着的是虞记的时令招牌鱼脍春盘。陆小凤一向很会享受,他喜欢酒、喜欢美人、更喜欢冒险。他的好奇心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但还好,他有很多朋友。西门吹雪也是他的朋友,他知道一个多月前,这位朋友远赴昆仑山追杀错三刀黑天风,后者一年多前背信弃义屠了关东燕家满门。可是收徒?西门吹雪怎么可能收徒?陆小凤实在太好奇了,他本该在半个月前就到这位朋友家中一探究竟的——可麻烦总是能先一步找上他。他对天发誓,这次的麻烦真是主动找上来的。他这次来万梅山庄,是为请西门吹雪出门帮他一起解决这桩麻烦,顺便也刚好有机会验证一下传闻的真假。一刻钟。陆小凤已经在正厅的藤椅上足足等了此间山庄的主人一刻钟的时间。一刻钟的时间,他已经换了五六种坐姿,他本就是闲不下来的跳脱性子。终于,一袭雪衣身影翩然而至。陆小凤叹了口气:“西门吹雪,你再不来,天都要黑了。”“天若黑了,你根本进不来万梅山庄。”万梅山庄,天黑之后不接待客人,即使来人是他的朋友。陆小凤不是第一次来,他当然知道这个规矩。他摸了摸自己的两撇小胡子,苦恼道:“我这次来,是有事想求你帮忙。”陆小凤为什么要苦恼?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位朋友是世间极不易打动之人。除非是西门吹雪自己想做的事,否则即使是朋友也难以要求他。——就连大智大通也都是这么告诉陆小凤的。可是他们这回都错了。“我可以帮你,但我有一个条件。”西门吹雪淡淡道。他要陆小凤也承诺帮他一个忙:“我收了一个徒弟。”西门吹雪道:“她的天资极佳,但不愿意习武。”“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让她习武。”“这有何难?”陆小凤一口答应。——陆小凤喜欢小孩子,孩童的天真烂漫是这世间最珍贵之物。可宋雁归为什么不愿意习武?或许和某种隐秘不为人知的身世有关?他看到宋雁归的时候,才知道西门吹雪收的这个徒弟是“她”而非“他”,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西门吹雪口中天资极佳的小姑娘,此刻正打着哈欠,笼着袖,坐在山溪边的石头上垂钓,桶里空荡。手边的小桌板上,泡着刚煮沸的枸杞茶。一手品茶,一手垂钓,头顶顶着不知哪里飞来的小黄鹂,轻啄她的发顶,不远处有婢女鸣琴。好家伙,比他还会享受。陆小凤失笑,走近,示意原打算行礼的婢女继续弹琴。日光下彻,波光粼粼的山溪时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似乎在明晃晃挑衅技术不精的垂钓者。陆小凤站在她身后,听到她发出一声轻不可闻的嘿笑,然后,只见眼前小人麻溜地将钓竿一扔,腰带一扎,挽起裤脚和衣袖,赤着脚三步并两步,在众人的一片惊呼中跃进溪涧里去——十岁孩童的身量没进水里,顷刻隐去大半踪迹。“哈!抓到了!”她冒出头,双手牢牢抓住一尾银鱼,准确无误地抛进桶里,溅起一阵水花。湿漉漉的发梢上凝着不断滴落的水珠,也是在此时她注意到突然出现在此地的“不速之客”:“哟!这位陌生大哥你好啊。”她看向陆小凤,湛然清澈的一双眼里闪烁着明亮无畏的笑,自来熟地扬起手,和对方打招呼。“小雁归,你好啊。”陆小凤笑盈盈道:“我叫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相见即是缘,一起烤鱼吃?”陆小凤终于忍不住大笑。人和人的磁场真是种奇妙的东西。陆小凤和宋雁归的第一次见面,他就冥冥之中感觉到,自己和眼前的小姑娘一定能非常投契。“为什么不想练武?”陆小凤将烤好的鱼递过去:“西门吹雪和我说你的资质极好。”能让被江湖誉为剑神的少年天才西门吹雪承认“天资极佳”,这句话的含金量可想而知。“唔!好手艺!”宋雁归盘腿坐在小板凳上,兜头罩着陆小凤的红披风,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指。焦脆外皮下鱼肉的味道鲜嫩多汁,眼前的男子在烤鱼这方面的确有一手绝活。她很认可!眯眼拍了拍圆滚滚的肚子,宋雁归满足地轻叹,闻言挠了挠头道:“我为什么非得要练武?”她看向陆小凤,一脸深沉:“江湖上应该都已经知道我是西门吹雪的弟子,谁会想不开来惹剑神的徒弟?既然如此,我会不会武功,又有什么要紧?”“话虽如此,可万一有一天你被人挟持……至少习武可以自保?”陆小凤摩挲着下巴,认真建议。“万梅山庄安全吗?”她冷不丁竖起一根手指,问道。“自然安全。”陆小凤道,且不说山庄地势,只说山庄的主人和山庄之中藏龙卧虎的仆从,江湖中人便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那不就得了。”宋雁归拊掌,两手一摊:“我又不下山,能有什么危险?”“你总不可能永远不下山。”陆小凤笑着摇头。说起来,她飞扬跳脱的性格和西门差之千里,和他倒有些相像……相像?嗯,那既然如此……“小雁归,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怎么样?”陆小凤神秘一笑。宋雁归指了指他领口的胭脂印,满脸警惕:“事先声明,我还是个孩子,风月之地我可去不得。”“你把我陆小凤当什么人了?”他咂舌跳将起来,努力表示清白:“去不去?过了这村没这店咯?”他说着眨了眨眼睛,满眼写着“不去你可别后悔”。简直是魔鬼!宋雁归在“在山庄苟”和“出去浪”之间犹豫了数秒,然后听到自己“沉痛”地屈服道:“去。”——宋雁归平日里戌时用晚食,亥时入睡,雷打不动的作息,可今天厨房并未准备她的餐饭,亥时将至,人也不在屋内。不仅是她,就连陆小凤也不见踪影。白衣剑客不解地看向管家,对方告知了他答案,原来陆小凤带着宋雁归下山去了。“去做什么?”山上能习武,何必非要去山下。“说是带她去玩。”“玩?”西门吹雪重复了一遍,眉峰微蹙,他的世界里只有纯粹的剑,练剑,是他生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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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大致完结,修修补补丶番外预定中任音音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名为银花火树的小说中,成了女主的垫脚石。照书中所写,她把身躯献给了下界解救天下天女,为了还情。不过她没死,变成了一只可爱的小仓鼠,通体白色夹黄,粉嫩的小爪子,有了胡须,她决定这次为自己而活。她要修成人形,走自己的路。不过这男主怎麽这麽讨厌,先是言语逗她,再是举止轻浮,现在是越管越宽了,都不让她眼神乱飘,看那些仙气飘飘的修士。易箬对于师父带回来的这只小妖非常感兴趣,处事不惊的他总是喜欢手贱的用手指戳她的小肚肚,看她炸毛的样子。总是想将小老鼠贴身揣在口袋里,不让她像别的老鼠一样乱窜。而任音音挥舞着小爪子反驳他易箬,你才是老鼠,你全家才是老鼠。易箬只是轻轻按住她的小脸音音,别再让我看到你和那个小白脸说话,不然就炖了你喝汤。任音音歪歪脑袋易箬,你有一点病娇哦。眼看着易箬的脸沉了几分,她紧接着说到不过…我喜欢。可是任音音你真的喜欢吗?易箬那你躲什麽?任音音沉默,她怕,她输不起,因为…男主就是该和女主在一起的呀她一定会杀了金妍,而你非常非常有可能会站在她那边的,不是吗?注女主前期佛系,後期黑化男主绝对是喜欢女主滴且男主追妻之路非常难受,因为在女主心里,他一定是会喜欢上金妍的封面是bs咕咕送的内容标签仙侠修真穿书爽文萌宠轻松HE其它仓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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