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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得很好。”她轻声道:“我要送你一样东西,但不是现在。”“好。”没问是什么,也不问为什么,褪去了两年多前的青涩,已逐渐显露出日后俊美容颜的少年剑客微微点头,出于几乎本能的信赖,目光坚毅而平静。另一边,李寻欢阻住了一比试完就要离开的荆无命:“既然来了,也不差这一时半刻。”“让开。”荆无命冷冷道。没见识到小李飞刀,还暴露了自己的右手剑,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他没兴趣要宋雁归给他的东西。李寻欢叹了口气,侧身让开。荆无命大步向前,后颈倏然为人捏住,动弹不得。该死,又来!一贯死寂的眼里克制不住的隐隐暴躁,为自己的弱小无力,偏偏奈何对方不得。捏住人要害的自然是宋雁归。声音自背后传来,一如既往地散漫肆意:“就是说,你急什么……”灰影不顾自己命门受人辖制,骤然朝后挥剑!宋雁归两指轻轻一夹,快剑扫落她颊边一缕发,剑身被夹在指尖,不得寸进。在荆无命看不到的地方,宋雁归嘴上笑着,眼里却流露出些微复杂的神色。无情剑,无情人。可人不是剑,又岂能真做到没有七情六欲?何况他还是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又不是西门吹雪。何况剑神走无情道尚且有情。这个孩子会成为这样的杀手,只能是人为后天训练的结果。训练成为没有感情的杀手,只做人背后的影子。嘁,没有感情就等同于没有破绽么?啧,有点棘手……多管闲事这孩子也未必领情哦。但她还是仰天叹了口气,低头看向一脸冰冷盯着自己的少年:“荆无命,我给你一个选择。”——————天色完全暗下来之前,保定城内万家灯火渐次亮起。宋雁归回到观云斋的时候,除了王怜花在廊下观雪悠悠自饮,院子里还坐着一个人。一个女人。准确说,是个少女。游龙生若在这里,一定能一眼认出眼前的少女,就是被他称为“小仙女”的林仙儿,不过他此刻已经踏上了回藏剑山庄的路。宋雁归也认出了对方。在对方一闪而逝的惊恐目光里。“这位是……?”林仙儿当然不会忘记眼前这个人,两年多前自己会流落海上皆是拜此人所赐。但她面上不显,只一脸懵懂天真地望向她的眼睛,丝毫没有注意到她身后的人。缀在其后的李寻欢和林诗音只觉得奇怪,但见王怜花一脸看好戏的表情,遥遥举杯朝二人颔首致意,便只安静旁观,并不出声打扰。王怜花当然也注意到了阿飞,和另一个沉默阴冷的少年。他微微挑眉,若有所思地笑了笑。宋雁归却径直上前解开了她的穴道,将人扶起坐下:“真认不出我么?我以为你会说化成灰也不会忘记我……之类的话。”她轻笑着,目光在明灭摇曳的灯光里显出深幽,里面仿佛有深不见底的漩涡,林仙儿看着她的眼睛,仿佛为其所摄,心头气血翻涌难以自抑,目光一变,语气愤恨难平:“我若这样说,岂不是找死?我还没那么蠢。”“你在这里,龙啸云呢?”龙啸云……李寻欢接过王怜花递来的酒盏,猝不及防听到这个曾经在梦中那段错乱记忆里出现过的……浓墨重彩的名字,呼吸微微一滞。“他?他算个什么东西,男人都是蠢货,我不过小施手段,就从船上脱身回返,至于他,现在恐怕在海里喂鱼呢。”死了么?李寻欢恍惚想起那个梦里发生的一切,沉默着饮下了杯中酒。又在林诗音投来的关切目光里,安抚地朝她温柔一笑。宋雁归闻言摩挲着下巴,真心实意地赞叹道:“你的确比他聪明,也厉害得多。”似乎很满意她对自己的夸赞,或许也因为对方相貌不过清秀,远不如自己貌美的缘故,林仙儿对眼前之人并无身为同性的嫉妒,但转念想到若非此人,自己怎会至今无法除去易容,咬牙恨声道:“可我怎么都没想到,王怜花居然和你是一伙的!”“若不是我脸上这层易容,凭着我的美貌,天底下哪个男人不会跪倒在我脚下,像条狗一样向我摇尾乞怜?!”“他们垂涎你的美色,你又是个没有武功的女人,你想过你要付出的代价吗?”宋雁归淡淡道。林仙儿媚眼如丝地咯咯轻笑,似乎觉得眼前之人很天真,很有趣:“用年轻的身体换取权势、机会还有金钱,这很公平。”“那你刚才成功了吗?”“什么刚才?”林仙儿闻言微怔,又猛然回想起就在不久之前,王怜花几乎是看也没看就点了她的穴道,捏着她的领子将人提溜到院里,便自顾自去看书去了。“那还不是因为我脸上这层易容!”很逻辑自洽的一个人啊。宋雁归忍不住失笑。看着眼前的女人,宋雁归不知怎的想起了上官飞燕。还有另一个人,一个她的大师姐明心,曾甘心为之赴死的人。那也是一个女人。她暗暗思忖的同时收回目光,只听一声闷响,眼前的林仙儿如虚脱一般,整个人失力滑落到地上,好在是雪地,底下尚有草甸,倒不觉痛。只滑坐在地上的林仙儿低着头,心底悚然一惊,额上冷汗涔涔:刚才……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看着对方的眼睛就克制不住地把心里的话往外蹦。宋雁归……她对自己做了什么?一道骇然的剑气贴着她的头皮刮过,树枝应声而倒。宋雁归垂眸,目光复杂地落在林仙儿脸上,即使易了容,依然能看出她原本的五六分颜色,清丽、天真,美丽皮囊底下的东西却与之截然相反。跟那个人一样。宋雁归一直都觉得自己很幸运。活着是很难的,想要向上爬也没什么错,可是践踏真心就不对了。真心是最珍贵的东西,爱也是。那不是廉价到可以任人挥霍的东西,也不是得陇望蜀,可以被拿来比较和取舍之物。是把支配的权力交给对方,也自愿接受对方的支配。是忧惧、是战栗,也是渴求,是希望索取又不敢索取,是贪嗔痴,求不得。一颗真心,只能拿另一颗真心来换。一个人的真心不可能分割成几瓣交给不同的人,如果可以,那就不是真心了。那样的东西,狗都不要。林仙儿,是未来的上官飞燕啊,加强版的那种。可宋雁归实在不想再看到一个大师姐,或者一个柳余恨了。“你对我做了什么?”林仙儿目光复杂,却在意识到什么之后眼珠微转,她扬起一个甜腻的笑:“那是可以操控人心智的法子对不对?”“如果不能替我除去易容,你教我这个好不好?”或许是不觉得宋雁归有什么身为同性的威胁,又或许是认定对方是个脑子一根筋的高手。还有,她意识到一件事。千面公子王怜花明明可以直接杀了她的,但他没有,而是等到宋雁归回来将她交给对方处理,这也就意味着,能决定她生死的,是眼前的这个人。“摄心术。”宋雁归觑着她,露出一抹古怪神色:“你想学?”“想。”林仙儿似乎全然忘了刚才自己是如何与眼前之人争锋相对的,如水蛇一般攀上青衣人的衣袖:“你教我好不好?”宋雁归屈指挠了挠脸颊,定定看着她,忽而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好啊。”和一脸茫然的另外几人不同,知道学习摄心术苛刻条件的王怜花,闻言把玩着手中杯盏,眼底兴味盎然,邪气一笑。-----------------------作者有话说:游龙生、阿飞、荆无命。三个塑造可圈可点的角色,一气写了三人少年版,做一点对比。这里是尚未作恶版的林仙儿。欢喜(正文完)林仙儿没过几天就后悔了。在此之前,她从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为了没钱治病的父亲,她选择去舍身崖舍身救父,机缘巧合被路过的白天羽所救。在李园,作为客人享受了林诗音悉心的照顾,得到李寻欢慷慨解囊找寻名医医治好了自己父亲的病。优渥的生活,华美的衣裙,受人礼遇的滋味,男人倾心的目光……乱花渐欲迷人眼,一切都让人上瘾,成为欲望的养料。可这还远远不够。林仙儿觉得自己回不去了,她也不想回去。青春美貌足以令她无往不利。偏偏遇到了个宋雁归。这人简直是个神经病!林仙儿这下是真的后悔了。在她被迫在一大早扎完一个时辰的马步,半个时辰的站桩,又被要求绕着保定城跑步的时候……什么牢什子的摄心术!老娘不练了!只要她恢复容貌,但凡勾勾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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