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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克再次扣动扳机发枪时闪着金光的椅子开始归位,他再上前想朝洞里开枪,椅子已全部归位,一个不小心还把鼻子撞了一下,痛得他直翻白眼,狠狠的砸了一下撞着他鼻子的椅子角,又将那椅子左研究右摸索了大半天还是没有找到暗门。
“寒风啊寒风,你就等着吧,就是你中了我那枪死不了,你也活不了多久,科洛蒂你真可爱,樊绿,你更可爱,哈哈哈……我辛克想得到就一定要得到,谁也阻止不了我。”辛克笑得眼睛和撞得红肿的鼻子挤成一起,收起枪,将御书房按照先前计划好的重新“收拾”了一翻,若无其事的离开御书房,回到他的将军府。
三天之后,宫廷里,城墙上,白布飘飘。宫里传出话来:
寒风寒女王暴病而亡,举国上下戴孝一天,戒荤一天。
百姓不知实情,大大小小的官员也都说这么说,将信将疑。
次日清晨,白布全不见了,换上大红的灯笼和绸缎,锣鼓喧天。
午时三刻,祭天祭祖,辛克顺利登基。
普天同庆。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人们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就这么糊糊涂涂的,官要他们哭就哭声,要他们笑就笑,说办丧就办丧,说道喜就道喜。
就他们而言,谁做皇帝都一样,有得吃有得住就行,更何况现在寒水国正在向外扩张,辛克立下的功也不少,只看表面,忽略实质的愚昧无知的老百姓也就认为辛克当皇帝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国不可一日无主,即使几百年来寒水国都是女皇,可也有另外一句话说:有能者居之。既然那些个当官的都没有意见,他们一些小小的老百姓儿管个什么鸟事。
大多数的老百姓心安理得的过日子,有的心里总还是有些不痛快,因为寒风在位的时候也没有亏待他们,一次次的减税,减租。还时常派发一些救济下来,这些起不到什么太大的实质性的作用,可是用来笼络民心还是挺管用的。
常言道,名不顺则言不顺,寒风被赶走,身为市井之徒的辛克,虽然在他的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之下,得到余下的所有文武官员们的拥护,以强力篡夺了皇位,并且残酷的镇压了反对派,但心中还是有些不踏实。
首先,寒风到底是毒死了还是逃跑了,是没有最终确定的事情,派出的探子都有回报:有人小雨点、奉纯带着她逃去罡火国找屠非了,有人说寒风因流血过多而死了。可是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消息是准确无误切实可靠的。辛克是个明眼人,知道如果寒风还活着,对他的统治无疑是一个最大的威胁。其次,他想要制造一种万国来朝,远人宾服的气象,给自己的篡位涂上一层天与人归的色彩。另外,他还需要有大量的奇珍异宝来装扮后宫数以千计的嫔妃美女,赏赐宠臣。要继续进攻傀土、罡火两国。还需要派人去寻找下落不明,生死不定的寒风,并给他树立威望,最重要的是得在同时帮他取宝。
在这风雨飘摇,战火连天的年代,要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去完成这些使命呢。
为这事辛克可谓想破了脑袋。
第一,这个人必须是心腹近侍,能为他保守秘密,让他放心。因为寻找寒风是不能公开的,公开了不就等于承认她她还活着吗?第二,这个人还必须才能卓越,不能有负使命,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辛克想来想去,觉得朱悟能是最好的人选。
想过让王二貘去,可王二貘这人脑袋瓜子没装多少贷,有勇无谋,什么事都只知道用武力解决,在他的字典就一字:杀。看不惯的杀,说不过的杀,有仇的杀……除了吃饭就只会杀人。
至于为什么觉得朱悟能是最合适的人选,辛克自然有他的理由和看法:一来朱悟能和他出过很多次战,是跟在他身边最久的人,对他的了解胜过其他人,当然,朱悟能暗地里帮屠非的事他是不知道的。二来朱悟能在战争期间也立过不大不小的几次功,还给辛克出过一些馊主意,并且每一次都派上了用场。三来辛克身边本来就没有什么大智大勇的人,相比之下朱悟能还是算比较突出的。四来嘛朱悟能这小子长得还过得去,块头不大不小,长得斯斯文文的一副相,也能耍个一招半式的出来。
辛克想得美,朱悟能还乐开了花,正愁找不到借口,没法去接近屠非,多多少少给他帮点小忙跑点滴腿的,这下可名正言顺呢。朱悟能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就是愿意给屠非做事,每一次只要能帮到屠非一点,他就比自己捡了个金元宝,升了官还高兴。自从在暗夜森林里帮了屠非一次之后就一发一可收拾,老是想着怎么再帮他些忙,给他做点事,就是看上他一眼都感到很满足。
之前发现自己有这种感觉还不觉得有什么,可最近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有的时候在梦里都梦到屠非,奇了怪了不是,一个大男人做梦不是梦到小女人,而是梦到另外一个大男人,嘿嘿,朱悟能这小子什么不好学,百分百的是把寒风那一套给学来了。
朱悟能接到圣旨后没有再在阗玉古都停留片刻就直奔罡火国。
辛克当了皇帝以后,餐餐吃的是山珍海味,住的是金壁辉煌的大殿,在身边只有王二貘一个人的时候,他就老是问他:“二貘,二貘,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收手了呢,这样生活过下去也不错,安逸,满足,舒适。”
王二貘只是粗人一个,一界武夫,哪懂他的这一套,所以每一次回答他的都只有一个字:“杀。”
杀、杀、杀。
谁也想不到王二貘的这个杀字会对辛克起到多大的作用。
杀,杀就杀,傀土、罡火两国是志在必得了。大金国早就归于麾下,古木国也只要他一声令下就归于寒水国所管,干掉亚历,科洛蒂就是个如假包换的傀儡,要他左不敢右,让他上不敢下,喂一只人样的狗还得管他的吃喝拉散,养他这么个狗样的人不仅不要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还可以无偿地帮他做事。
寒水国、大金国、古木国、罡火国、傀土国五国统一的大业就在辛克的眼前,每天入眠之前辛克都会幻想一遍五国统一后他成为整片大陆的霸主后的情景。
军队练兵的事有王二貘在他就不用管事了,现在又没到时候全面进攻傀土、罡火两国,不是辛克当了皇帝后就变得婆妈,而是因为一个屠非的存在,有他为那两守城,就不能和他玩持久战,屠非比他聪明这是他不得不承认的,所以只能采取速战速决的方针,最好来个一举击破。在皇宫里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不知不觉的,辛克就觉得有点闷,闷了就得想些解闷的方法呀。
说到辛克解闷的法,实在有点骇人听闻,其中椓窃和立枷是让人生不如死的两种刑法。椓窃是专门针对妇女的。
椓窃的方法是:用木槌击打妇人的腹部,便会有件东西从肚里坠出,塞掩住妇人的,受刑者从此只能小便,永不能与人同房了。就像现在有的妇女患的那种阴颓病,也是有物件堵住,厉害的还会露在外头,人称颓葫芦,终身不能与丈夫同床。被辛克抓去的妇女只要一听说是要受椓窃这种刑,往往是还没用刑人就已经晕了过去。
立枷就更加的惨毒,受了此刑的人不到五日必死无疑,偶然有稍微延长时日未死的,如要将枷锉低三寸左右,则顷刻人就毙命。遇上辛克哪天心情不好了,厂卫们必要用此种方法将人毙掉。听有人说,要是有钱的人家,碰上要钱不要命的厂卫,塞几把钱,再在夜间雇佣一个乞丐,用脊背来驮住犯人的臀部,让受刑的人能够稍微歇息一下双足,此后每日吃一只生猫,亦可以偷生,不过不知道这种方法有无人试过或是应验过没有,一般而言,辛克都会看着受刑的人痛苦的当场死去才罢休。
辛克就这样,别的他都不玩,就单单以此为乐,没事无聊的时候就命人从天牢里押几个人上来亲自对他们使用各种各样的刑法,像剥皮,五马分尸,千刀万剐,十指连心等等都只能算小儿科,辛克的脑袋瓜一想起这样的问题来就特别能转,什么样怪异、残忍、惨毒的刑法他都想得出来,把自己毫无生气的空虚发泄在别人生气盎然的肉体上,把自己的一时之乐建立在别人的一生的命运上。
人们说看多了生离死别就感觉不到人的悲欢离合,辛克这是杀多了人就觉得杀人和杀猪宰羊的其实也没什么两样。
被辛克用样式不一的刑法“玩”死的人大都是一声不吭默不作声的死去,也有大胆一点的人临死前送给辛克一两句遗言的,僻如说恶人有恶报,夜路走多了迟早会碰上鬼,常在河边走哪会不湿鞋……说得最多的要数“辛克你不得好死”这一句,搞得辛克又多了一个习惯,只要受刑的人嘴一动,他就马上说一句“是要咒我不得好死是吧。”
辛克不记得自己说了多少句这样的话,自然也就不记得到底有多少人倒在皇宫后花园的那棵大榕树下。
日子过得很慢,很慢。
一天早上,辛克起床沐浴更衣后没有像往常一样去上早朝,独自来到御书房拟了几份召书,玉袭在最后一份召书上盖下去的那一瞬间,辛克说了一句话:
是时候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古木灭国
林京雪深数尺,一斗米价升值为三千五百贯钱。贫民又冻又饿,遍布大街小巷,死人的尸体横于街市的道路上,寸步难行。
辛克以前的直属部下放纵士兵抢劫富有的人家。有一将军在一重要的通口驻扎,率领甲兵一百余人,城里的老百姓和官员们都不敢过去。有钱有势的人经过必须被剥去衣服然后一刀一刀被刺死,再扛着他们的尸体去家中取换尸体的银子,数目不在少数,往往是倾家荡产、血本无偿。妇女凡是有些姿色或是长得貌美如花的都被扣留在军营里,由将士们轮流享用。
喀秋沙和跟随的三十多名侍从经过此地,将军虽令喀秋沙下马。喀秋沙说:“我堂堂古木国公主,岂能下马来见你这个番将,走狗!不得好死。”说完她催促左右侍从快走,将军大怒,命人将喀秋沙拽下马,让她给他低头认罪,一士兵奉命去拉喀秋沙,不料被她几鞭甩得哇哇叫,两道血痕即刻出现在他的身上,见此情景,将军不得不亲自出马,又命下人左右开攻,将喀秋沙逼下了马。
“我亲爱的美丽的公主殿下,据我所知,你还没有招附马吧,要不,你看我怎么样?考
虑考虑嘛,虽然我上头长得不是很那个那个,可是下头做事还是很那个那个的,一定会让公主你满意。”
将军笑眯眯的说,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喀秋沙气愤地说:“今日寒水国已向古木国招降,科洛蒂也受了降,我身为古木国的公主,理应受到礼待,你却对我的态度却是这般恶劣,就不怕受到惩罚吗?”
“什么降不降,那不叫降,那是讲和,讲和,你懂吗?惩罚?我惩你妈个罚,你还不知道吗,辛克圣上早就下令了,只要是古木国的女子,兄弟都可以无偿的拥有,这个你们古木国的现任国君都应允,难不成你还有意见了?可是呢,有意见没意见都一样。公主殿下,我看你也是个聪明人,我就和你明说了吧,我自己呢,是个对女人没兴趣的人。今天在此只是想为我那年近五旬的大哥找一个如意妻。我大哥现在是辛克将军身边的大红人,富贵无比,前途无量,你要是跟了他,作了他的妻子,那以后你过着的还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林罗绸缎,住的是高庄大院,而且我大哥是很会伺候女人,很懂得怜香民惜玉的人,你跟着他一定不会吃亏,保你有享不尽的福。”
将军抹了抹并不上手的胡须,幻想着喀秋沙这个人尽皆知的公主和他口中的大哥在床上翻江倒海的场面,眉角都露出了笑意。然后从怀中取出一个粉红色的香囊递给喀秋沙,说是代他大哥做为定情礼物送给喀秋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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