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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能当大官,他会身体力行去消除特权。
但如果因为今天的事,他的仕途就此为止,那他就要杀了这五个狗日的。
同一时间,魏摧云腰上绑着一只小绵羊,大步进了客运站的马棚,牵他的枣红马。
这马不但身形高大,而且膘肥体壮,天天擦洗嘛,毛色泛着亮光。
拉出马棚,翻身上马,魏摧云亲了一口马耳朵:“红红,今天你得带我找狼去。”
再一甩缰绳,一声粗喝:“驾!”
枣红马可是纯种的汗血宝马,但有一个特别土气的名字,红红。
随着主人一声令下,它前蹄扬天一声嘶吼,纵身奔腾,跃上了茫茫雪原。
而在整桩任务中,魏摧云是最吃亏,损失也最大的人。
因为那些枪从现在开始就不再属于他了,而且他是要骑着马去引诱狼。
而如果是匹普通的马,跑起来跟狼度不相上下,他都有可能被狼吃掉的。
不过他这匹枣红马,目前为止还没有狼能跑赢它。
也是因为有它,魏摧云才有底气,敢专门引诱一群狼来。
茫茫雪原上,风刮的跟刀子似的,四野空无一物,但作为一个老猎手,魏摧云还是敏锐的捕捉到了狼嚎声,策马迎着狼而去,并找准风的方向,一刀扎向了绵羊。
绵羊咩咩的叫着,血从身上蜿蜒而下,流到了雪地上。
羊血的气味也顺风飘散到饿狼游荡的地方。
雪天几乎没有猎物,饥饿的独狼闻到鲜美的血腥味,立刻扬天一声长啸,朝着魏摧云的方向奔驰而来,不过一匹狼可不够,所以魏摧云继续催马向前。
等再听到狼声,他继续扎羊放血。
冬天天黑的早,下午六点太阳就已经要落山了。
四合的暮色中,魏摧云策马嗒嗒,身后是此起彼伏的狼嚎声。
眼看差不多了,他一鞭子甩在马屁股上:“红红,驾!”
枣红马四蹄迈开,快的仿如一道闪电。
而在它的后方,一个个黑点迅移动着,那就是狼,饥饿的狼。
而就在他带着狼前往目的地时,赵凌成开着吉普车,也正在赶往现场。
那个地方是他专门找的,准确来说不是戈壁滩,而是沙草甸。
之所以选那个地方,是因为那地方是沙土,也几乎没有积雪,全是沙子。
赵凌成开车会留下轮胎印,万一被人捉到把柄了又是麻烦。
但沙草甸的沙子是会移动的,冬天风又刮的猛烈,那么等到今晚半夜,风刮起来,轮胎印就会被扫荡的干干净净,他也就不需要专门清理轮胎痕迹了。
车上总共四个人,因为林衍把唐天佑也带来了。
当然,为了防止他拿枪伤人,林衍把他的手拷到了高处。
此刻陈棉棉在收拾她的土枪,检查砂弹和火药,拿砂纸打磨枪栓和砂弹。
林衍拿了两杆机枪,它得用润化油来保养,他也正在保养枪。
唐天佑对于林衍把自己捆起来特别不满。
对于赵凌成就不必说了,只要有机会,他就会掏对方的心窝子。
而因为没人讲过,他也不知道林衍把他带出来,到底是来干嘛的,就一直用脚碰陈棉棉,而且还一声声的喊:“陈小姐,温柔美丽,可爱迷人的陈小姐?”
陈棉棉专注收拾枪,不理他。
唐天佑默了半晌,眼看进了沙漠,又问林衍:“叛将,你到底带我来干嘛?”
林衍看赵凌成:“你跟他解释一下吧,而且阿佑枪法应该不错的。”
他们要做的,是一旦被人抓到把柄,就会完蛋的事。
林衍不敢带西北那帮虽然老实巴交,但也傻呼呼的民兵们。
相比之下,唐天佑是他亲亲的小外甥,又还有能力,不必告诉他真相,只在狼多,大家搞不定的情况下给他枪,让他帮忙杀几头狼,他会是个得力的助手。
林衍希望赵凌成作为哥哥,能主动友爱弟弟,好好跟他讲一讲嘛。
但是就在昨晚,唐天佑还故意拿陈棉棉开玩笑,激怒赵凌成。
且不说还不清楚是不是亲弟弟,就算是亲的,赵凌成也一样想打死他。
他当然就懒得说,也不想要唐天佑帮忙。
林衍眼巴巴的看着他,他也只说:“舅舅,你应该信任我的枪法,而不是别人。”
唐天佑已经现了,自己越是赖着他,赵凌成就会越生气。
所以他笑着说:“那可不一定喔,哥哥,弟弟我的枪法一定比你棒喔。”
赵凌成气的翻白眼,甚至懒得骂唐天佑,就不吭声。
陈棉棉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土枪,一横,就说:“我们这趟是准备去猎狼的,既然你说你枪法好,你用机枪我用土枪,咱们比赛来猎狼,再打个赌,你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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