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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戈登心中发苦,这个取名成神王的家伙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眼看着戈登不吃威胁这套,就开始给戈登戴高帽子。戈登只能苦笑着:“我们会尽力的,宙斯先生。”
&esp;&esp;韦恩集团的首席助理,百丽儿女士就在一边默默观察着。百丽儿早早接收到了案发信息,她紧急从夜枭巢驱车前来。早在警方到来之前她已经进入案发现场。
&esp;&esp;通过她眼镜中设置的仪器,她扫描了现场信息并记录了尸体状态,第一时间通知了夜枭。然后在警方布控之后再出现在众人眼前,装作是在警方通知之后到达的样子。她目前在作为韦恩集团的负责人,等待配合警方调查。
&esp;&esp;“boss,我上传分析了尸体伤口,根据电脑建模,凶器很可能是勺子。”百丽儿知道这话听上去很荒唐,但是这确实是夜枭电脑给出的计算结果。
&esp;&esp;夜枭从耳麦中听到这个消息,也感到有些匪夷所思。什么东西?勺子?哪个xx会用勺子杀|人,又不是在拍电影。
&esp;&esp;但是夜枭电脑的分析出错可能性非常小,只能说,在哥谭这种风水宝地,出现什么怪事都不算奇怪。
&esp;&esp;就在众人还在检查现场时,突然房间外传来匆忙的脚步声。
&esp;&esp;“戈登警长!又发现了新的尸体!”一名大汗淋漓的警员从外面冲过来,对戈登说道。戈登当即告别宙斯,带着哈维·布洛克跟着那名警员小跑出去。
&esp;&esp;百丽儿在戈登步履匆匆跑过时骇入了他的手机。麦克风被悄无声息启用。
&esp;&esp;第二具尸|体是在几条街之外发现的,在一条偏僻的小巷中,被一个捡垃圾的流浪汉发现的。流浪汉跑出来的时候又被正警惕的警察抓到,于是才发现了这名死者。
&esp;&esp;死者是名记者,或者说,就是哥谭电视台的记者。
&esp;&esp;“戈登警长,这名死者也是死于后脑穿刺伤。”通过戈登的手机,夜枭可以听到现场的声音。
&esp;&esp;别告诉我这个记者也是被勺子戳死的?夜枭心想。
&esp;&esp;暗杀建筑师是为了影响阿卡姆计划,那记者呢?莫非这个记者记录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这是相当合理的推论。
&esp;&esp;倘若真有的话,夜枭找到这名杀手,不仅能知道首先上钩的是哪方的人,或许还能利用可能存在的、导致记者被灭口的信息做些什么。
&esp;&esp;他思考着,他弟弟恐怕也在前往案发现场附近。林恩需要在蝙蝠侠之前找到那名凶手。他要在这起事件中始终掌握最多的信息,占据主动权的人才能有布置局面的权力。
&esp;&esp;他需要和蝙蝠侠比赛破案速度吗?其实不用,他只要把蝙蝠侠支开就行。
&esp;&esp;“百丽儿,我记得之前你在跟进一个爆炸案集团的线索?”夜枭询问道。
&esp;&esp;“是的,boss,目前他们正盘踞在东区胭红角,我已经查清了他们的下手路线和人手布置,他们今晚会动手。”百丽儿汇报道。
&esp;&esp;“把这个消息想办法捅给布鲁斯,”夜枭说道,“给他找点事做做,免得他妨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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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夜枭正漫步在哥谭黑暗的小巷中,而蝙蝠侠果然被爆破犯的消息引了过去,暂时搁置了建筑师死亡案的追查。
&esp;&esp;你看,蝙蝠侠总是会被其他案件所牵绊,这就是他的弱点。他要拯救的太多,希望保护的太多,只要有心,就可以用这个方法拖住他,甚至拖垮他。
&esp;&esp;他总是这样,就像是自愿投身于火焰。夜枭无法理解他,永远、绝不。
&esp;&esp;夜枭记得曾经看过《骑士陨落》这个蝙蝠侠故事,在那篇漫画里,有个穿得像拳击手的大个子,叫什么来着,贝恩?还是贝蒂的?
&esp;&esp;管他呢,就叫贝蒂吧。那家伙就是在全城制造混乱,拖垮了蝙蝠侠,最终打断了蝙蝠侠的脊椎。
&esp;&esp;多年后,来到哥谭的两米多壮汉贝恩永远无法忘记,那个他被哥谭的夜枭叫成贝蒂的下午。
&esp;&esp;在小巷中游荡的夜枭并不是心血来潮开始游览哥谭街道了,他在找一扇门。他走到巷子尽头,那里有一扇破旧的铁门,上面遍布褐色的铁锈。倘若不仔细看,这种昏暗的街巷里都很难看清那里有扇门。
&esp;&esp;夜枭拿着枚印章,这是他之前在哥谭的某位慷慨乐于分享的杀|手手里拿到的,那人现在应该在哥谭湾底下去找海王sayhi了。
&esp;&esp;轻轻在门把手处一扫,门就滑开了。是的,这个看似破旧的铁门不仅是扇电子门,而且门把手其实是扫描器。
&esp;&esp;然而进入门后的空间仍旧狭小破旧,经过一段空气污浊的走廊,有段向下的楼梯。
&esp;&esp;狭窄的楼梯昏暗不明,稍微不仔细就会摔下去。夜枭拖曳着披风走下楼梯,映出眼帘的却是一间类似酒吧的房间。
&esp;&esp;房间很宽敞,估计足有一百多平米。但是灯光十分昏暗,幽蓝的灯光照得所有人像是从恐怖片里走出来的。里面的人也像是从恐怖片里走出来的。
&esp;&esp;一处吧台前坐着个高大壮硕的蒙面男人,肌肉块块分明,活像是能用拳头抡碎人头盖骨的;他旁边坐着个笑嘻嘻的侏儒,戴了顶滑稽的毛线帽,捧着个比手掌大两圈的杯子在喝啤酒。chap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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