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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是另一个人轻轻的呼吸声,一团一团的热气有规律地打在脖子上头,一下两下三下。
周晓晨试着让自己的呼吸与妻子的同道,那冒出来的情绪渐渐平息了下去,最后她松开了口,轻轻地将熟睡着的妻子扶正平躺。
在重新睡下前又摸了摸她的肚子,掌下那个小东西似是又动了一下,而这一下让周晓晨猛地清醒了过来,就算名字相同又如何,这个孩子与那个孩子终究是不同的。就像施诗不可能是秦雨,哪怕她是秦雨的转世。
收回了手周晓晨重新睡下,长长叹了一口气,她默默地在心里说了一声,对不起。
第130章
自打胎动了之后,周晓晨又多了一件心事,倒不是因为那个孩子叫若晨,而是因为这个孩子很大的可能性是个女儿。
周晓晨其实是喜欢女儿的,她对施诗说的没有半句假话,比起调皮的男孩子,她更喜欢女儿,可是,这也是有一个特殊的条件的,那就是,如果这个女儿是生在相对男女平等的现代。
在最初兴奋的是候周晓晨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是在和妻子说自己的孩子将来会是个大美人的时候,她一下子想到的,接着她想到的是另一句,自古红颜多薄命。
古代对于女性是非常不公平的,周晓晨身边的女人大多还算是过得幸福的,可是,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苦处。想到婚事不顺差点要被误了终身的姐姐,想到失了丈夫便失了依靠的纪氏,想到被亲生父亲卖掉的欢喜,这不是一个能让女人自由自在的时代,这个时代给予女性太多的苛责和束缚,而长得好的女孩子若没有强大的保护,命运大概会更加的苦一些。
因为种种对于女子的不公,令周晓晨只要想到妻子肚子里的孩子是个女儿的时候,就会有些担忧,偏偏这种事还不能给孕期里的妻子讲。
偏偏在这个时候,周晓晨接到了一个大案子,一个让她头痛不已的案子。
案子是这样的,在十多年前有一对夫妻,妻子在怀孕的时候丈夫到外面去偷腥了,偷的是一个挺有些心计的寡妇,最后还在做月子的时候闹上了门来。那位妻子也是一个脾气刚烈的人儿,至少在这个时代她算是一个异类,她受不得自己在怀孕的时候丈夫做这样的事,在寡妇闹上门的时候,提出了合离。
这样的事儿,若是放在后世,这女子的行为会被大多数人赞上一句有骨气,而那在妻子怀孕时候偷腥的人一定会被骂是个人渣,可偏偏这是在古代,在这个时代遇上这样的事儿,妻子应有最好的反应是认了这事,将那寡妇纳到家中为妾,以后一家三口合合美美,再次一些,打发处置了那个寡妇再继续相夫教子好好过活,偏偏那女子选了最被这个时代容不得的做法,合离。
原本这件事上,那原配是一个受害者该被同情的,可是,因为她选择了合离,反而成了被这个时代所不容的异类,因为占了一个妒字,所有的指责全都反过来指向了她。那男人也由着那寡妇挑唆,最后利用了这个妒字,反过来休妻。
那会儿事情闹得很大,略上些年纪的人都晓得这事,那原配最后没有合离成功,却背上了妒妇的名声被丈夫休弃逐出,下场很是有些凄惨,而整个事情里,最无辜的就是那个才被生下,就失去了母亲庇护的女婴。
那男子休了妻子却也没有娶那寡妇,玩归玩什么样的人能进家门什么样的不能他还是分得清的。最后又讨一另一家的闺女进门做了续弦,不过同那寡妇的勾勾搭搭却始终没有断过。
那讨回来的续弦是一个性子软弱的,与那前任的原配不同,即便知道丈夫外面不清不楚,也乖乖的认下,后来生了一个儿子日子倒也算过得去,只是后来遇上了战乱,家里日子便又不好过了起来,那男人也是个狠心的,先把前妻留下的女儿卖到了妓坊里,后来又把那续弦也卖了,签的都是死契,那在外头养着的寡妇见这个男人这么狠心,花言巧语了一番后卷了一些他的钱逃了。
那续弦一辈子软弱,被卖后倒是刚烈了一回,但对的不是男人而是自己,被卖当天晚上就吊了脖子自尽了。顶顶可怜的是那个失了母亲的女孩,那年才十一岁被有些特殊癖好的嫖-客给生生弄死了。
可怜这一家子女人都没有好下场,唯独那男人倒是活得好好的。原本事情到此也就没了下文,谁知却又出了事端。却是那原配在外流落多年又回来了,她一直没有再嫁在外辛苦过活,好不容易存了些钱,想着女儿也快到了说亲的年纪,这天下太平了想要回来偷偷看上一眼,悄悄把存着的钱给她好添些嫁妆,谁成想回来后得到的却是女儿那些悲剧的下场,愤怒之下寻了机会趁那男人外出的时候,在大街上拿了刀从背后把人给捅死了。
大街上杀了人哪里还能够逃的,大概那女子存的也是同归于尽的心思,疯一般拿着刀往那尸体上刺直到被人抓住交到了官府。
面对这样的案子,周晓晨深深的纠结了起来。
与情这样的男人早应该杀了,死一万次也不足惜,面对那被捅得血肉模糊的尸体,她就只一句话想说,活该死得好。可是,与法那女子却是犯了十恶之一的故意杀人,那是要重判的。
男人虽恶可他的所作所为却件件合法,偷腥出轨,莫要说这个时代就是在后世对于这样的事法律也不会去判,何况,在妻子怀孕时候出轨,在哪个时代都是容易被人原谅的,可笑,说什么十个月不能行房男人受不住才去找别的女人,说得好像他们没有五兄弟一样,在周晓晨看来,众多出轨里最渣最可耻的就是在妻子怀孕时候的出轨,他们需要解决生理问题,那谁来管女人那十个月的辛苦。管不住下半身就不要让一个女人怀上你的孩子,女人不是生育和发泄□□的工具。可惜,这个道理大多数男人都不懂,连带着一些女人都不懂。至于卖女卖妻,这事在律法上也是合法的,那律立上明明白白的写着,除了孩子是可以卖的,那妻子也是可以卖的,只是这两者都只能卖一次。
可是,那女人却是故意杀人,只这一条她就得死。
这案子其实就像后世家暴虐待一样,法律里家暴虐待至死的,也不过判几年,可若你反抗反击了,就是按死刑来判了。
何其不公,却无可奈何。
周晓晨亲自去牢里看了那女人,一提到男人便咬牙切齿满满都是恨。哪能不恨,这男人不光误了她的一生,还害将她辛苦十月怀胎的骨肉害死,还是那样的一个死法。
回来后,周晓晨找了孔明来商议,两人在判与不判之间有了争议,孔明虽同情那女子,却觉得那女子杀人理当死罪,若轻判恐遭非议,他不必为了一界妇人而失了官声。
周晓晨知道他说得没错,可孔明那语气却让她清楚的知道,这世界男人对于女人的普遍轻视,憋了一肚子的气回去,却又不想让施诗知道这样的事儿。晚上摸着妻子的肚子,贴耳上去听时在心里默默地念道:“如晨,你千万别是一个女孩。”
这一夜不出意外的,周晓晨又失眠了,只要想到她的女儿要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生活,她就觉得压力无比的巨大,特别在选丈夫这件事上,真是越想越心惊越想越纠结,伸手摸着妻子的肚子,心里不禁有了带着些些无奈却满满疼爱的抱怨:“你呀,可真是一个讨债的。”
第二天,周晓晨回到了公堂,那妇人的案子闹得极大,要想轻判并不是那样的容易,能够用的也就是同情票,毕竟虽然按律来判这妇人是必定要被问斩,但在除去当初她合离的那一件事上难有同情分外,女儿被丈夫被卖最终落得那样的下场确实在大众道德中是不占好的,再加上他卖妻为妓将她逼死的事,即使那会儿是乱世,这样的做法还是很让人所不耻的。
再次使用了舆论的手段,只是这一次却不敢太过于激进,毕竟在女学的事上周晓晨是吃过苦头的,这世道男人是主流他们平日再如何,却在女人的事上出奇的团结,妻杀夫这样的事在这个世界还是很容易被病诟,男人在这个世界的地位在目前是不容被撼动的。
在这一件事上,周晓晨进行得很是小心,每一步都思量许久,孔明对于他的做法虽不认同,但到底还是睁一眼闭一眼。
案子足足拖了将近半个月这才结了案,妇人到底没有被判斩,而是流放千里,虽然在世人眼里,一个妇人被判流放与判斩也没有太大差别,但终归这样的判决也算是留了情面。
周晓晨亲点了吴四海去压送,孔明看出了其中的用意,但到底还是没有去点穿,只在事后还是劝了几句。
周晓晨只回了一句:“我们将来都是会有儿女的人,若女儿不幸嫁错了人,落得那样的下场,你要如何。”
孔明半天没有说话,最后只是长叹了一声,转身而去。
那一天周晓晨没有早早回家,而是找了一处不起眼的小酒馆,在角落无人注意的地方坐下,听着那些人对案子的谈论。
又过了十来天,吴四海回来复命,只说那妇人在半道因病而亡,周晓晨点了点头,这事就此结束,而她想要改变这个世界女人地位的漫漫长路将正式开始。
第131章
上一个案子对于周晓晨的触动是极大的,也是那一个案子之后她的整个生活就忙碌了起来。
要想改变女人的生活地位,以她的身份地位是何其的难,男女地位在这样的时代想要平等,即便是武则天都没能做到,就是在现代明面上说是平等,但在许多地方还是有着明显的差异,以她现在这样一个没权没势的小小官来说,想要达成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但万事总要有人开个头,愚公移山不是一时一世能办到的。
这一回周晓晨先要处理的事儿,并不是急着去开女学,而是整顿了妓院。
在上一个案子里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无奈与悲哀,而最让她觉得可怜的就是那个被玩弄至死的孩子
对于妓院的存在,周晓晨是很矛盾的,在上一世她其实是赞成妓院合法的,□□的交易你情我愿,如果能够合法的管理,反而能够更好的规范,减少爱滋性病的发生,减少被拐妇女的迫害,可是,在这个时代,她就有些纠结了,前世愿意用身体换钱的自愿者占了大多数,而在这个时代落入风尘的大多都不是如此,被丈夫卖的女人,被父母卖的孩子,还有一些因种种特殊原因不得不卖身只为生存的,可怜者居多,可妓院是废除不得的。
周晓晨很清楚妓院的存在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必然存在,她并没有去想要废除妓院,但不废除不代表不管理,想改变女性的地位是一件很漫长甚至此生无法做成的事,但阻止这样的事再发生,她还是有能力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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