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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第1页)

蒲渠是个坐落在长江下游地带的县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体感上明确的似乎只有夏天和冬天两个季节,总是冷过就忽然热了,热够了又在一场夜雨后用冷风把人打得猝不及防一激灵。

这儿的老人常说,春天和秋天,得靠眼睛看,得用耳朵听,还得拿鼻子闻,人么,就这么到田野里去,走一走,花鸟树木总是要照着四个季节变的。

而蒲渠县今年的夏天似乎格外漫长些,随着都奥运会的盛大举办和圆满落幕,这份喜气翻山越岭地来到了这座小县城里,让许多人都与有荣焉,沉浸在它带来的举国同庆的热闹氛围里,夏天仿佛一直延续到了国庆之后,对于不下田劳作的人来说,这时候只有在路上踩着树叶了,才会想起来感慨一句时间过得真快,离过年没差几个月。

所以蒲渠县的秋天就是这样静悄悄来,又静悄悄走的,人们提起它,最后也总还是说起后面的春节,那更重要些。

一对母女手牵着手,沿着桥走在去往车站的路上,背着小书包的女儿不知道从哪里捡到一根笔直的树枝,握在手里舞来舞去,她哼着妈妈常听的歌,视线时而被天边的云朵吸引,时而又被路上的汽车吸引,最终落在了桥下的河,咦了一声。

妈妈,那里,有好多垃圾袋。她用树枝朝那个方向指了指。好不文明,老师说垃圾要丢垃圾桶。

闻言,母亲顺着那根树枝的尖头望过去,看见有好几个鼓鼓囊囊的黑色塑料袋正漂浮在河面上,顿觉此番场景和电视上某些案件的现场资料诡异地重合了,于是果断拨打电话报了警。

县城里的喜气瞬间被冲淡了,杀人案放在哪里都是头等大事,尤其是小地方,这意味着凶手出现在身边的几率更高,光是打捞塑料袋时看热闹的人就把桥边围了个水泄不通。

那一天的天气说来也奇怪,上午还是大晴的天,到了傍晚就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小雨,湿冷的风吹在沾了汗的胳膊上,一直冷到了骨子里,陶春禾被洗脚城的小姐妹陪着,搀着,接到电话来派出所认尸。

她国庆前报了妹妹失踪,一连几日都在不停地哭泣,哭得红鼻子红眼睛,真怕不小心要淌出几滴血来,往往一张纸巾刚贴到脸上去就被泪和鼻涕浸得湿软了。

平时扫黄,这地方的片警没少往洗脚城里钻,猫抓耗子似的想起来就去一趟,大家本就是熟面孔,偶尔插科打诨还能聊几句别的,但此刻,县公安局里的氛围因为凶杀案而显得比以往更加肃穆,在场的小姐妹们年轻的生命里,见过最大的风浪也不过是客人喝醉酒后闹事或有变态揩油,涉及到人生人死,都有些被吓住,站在公安局门口踟蹰着不敢进,支吾着说春禾我们在外头等你。

春禾跟着警队的张恒,张警官,往法医鉴定中心走,这个张恒和她算是有一点私下里的交情的,平日里帮过她不少忙。

张恒让她做好心理准备,又安慰她说不能肯定这就是你的妹妹,只是因为你之前报过案,我们最先想到了你,春禾闻言又是泪流,想拿纸巾擦眼泪,却现只剩下空瘪的包装袋,纸巾已经用光,便捏住短袖的袖口,揪起来一点,把脸偏过去用力揩了揩。

“就这里了,两具,应该,不太好认,尸体在塑料袋里已经被水泡得高度腐烂了。”

张恒都这么说了,可想而知尸体一定不大好看,他们走进去,里面还有一位年纪更长的警官和一位法医,张恒说这就是报案人,那位警官点点头,确定她准备好了,才让法医将左边架子上的白布掀开了一个角,露出底下一张腐烂的女性面庞,她的颈部和躯干之间被法医缝合,左脸尚且还能辨出形貌,位于她眼角处的一枚紫红色胎记,此刻就像一片诡谲的花瓣,在尸体绿亮的皮肤上扩大了数倍不止。

春禾只往架子上看了一眼,便站不住了,不自觉干呕着向后退了几步,扑通一下子狼狈地跌坐在地上,本就扎得凌乱的卷被这么一震,又从橡皮筋里掉出了几缕更短的碎,粘在带着泪水潮气的脸颊上,像蛛网的裂痕,人由里到外都碎了。

张恒赶紧扶她起来,但她腿软抖,顺着张恒的身子又控制不住地往下溜,口中不断喊着妹妹陶秋麦的名字,带着张恒也步伐慌乱,两个人都要摔倒。

法医赶紧将白布盖了回去,另一具尸体烂得更彻底,匆匆看过一眼后便算了,张恒把春禾扶去了群众休息区,给她倒了水,又去找了纸巾过来,春禾哭了好一会儿,嗓子都哑了,才渐渐缓过劲儿,只剩下断断续续但并不激烈的呜咽声。

那位年长的警官很快走了过来,介绍说自己姓刘,是刑侦支队的队长。

他问春禾是确认两位死者都是您的家属了吗?

春禾说是也不是,只认出了那具女尸是我妹妹陶秋麦,另一个男的,我认不出来。

刘队和张恒相视一眼,更加严肃了神色,张恒拿出随身携带的本子和笔,在春禾对面的位置上坐下,一副认真的,准备记录下什么的模样。

刘队清了清嗓子,沉声道“陶女士,我们理解您的心情,但我们还是希望您能尽快振作起来,配合我们警方的调查,我们也将尽全力地搜捕凶手,争取早日将真凶捉拿归案。”

春禾擦去下巴上的泪珠,把丝捋了一捋,绕到耳后,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微微侧过脸,把眼望向窗外,外面的雨还在下,树已经有了黄色的叶子,两位警官不着急催促,内心很能理解亲人离世本就痛苦,何况她就只有妹妹这一个亲人。

春禾望向窗外,一望望到了叶子正是绿得油亮的时候。

十八岁的秋麦穿着白色的小吊带背心和牛仔短裤,在走廊的灯光下白得不近人情,她紧抿着嘴,低垂着头坐在家门前的小板凳上,两脚之间放着两个盆,她从塑料盆里捞起一只龙虾,用剪刀剪去虾头和虾鳃,而后揪住龙虾尾部最中间的尾翼,缓慢拉出整条虾线,又拿起牙刷用力刷龙虾的腹部,确认洗得一干二净了,处理好的龙虾就被她丢进了不锈钢盆。

秋麦总是不认真扎自己的头,丸子头垂在后脑勺下方,歪在一边,纤细的脖颈绷成了一道柔润的弯弧,却在靠近背部的地方显出了棘突的轮廓,薄薄的一层皮肉藏不住她的棱角,像玉雕的匕,刀背摸着是温和的,但刀刃并不是不锋利,秋麦的长相似乎也可以用这个比喻句来形容。

柔软和尖锐在她的脸上一直分不清你我,玉温和的部分,是她眉尾和眼角向下的走势,眼型圆润,而石头的本性,是她下颌格外利落果断的线条,收束起一个硌人的小尖下巴。

秋麦手上的动作很快,白皙的脸上是一种淡然到冷漠的表情,汗珠从她的额头缓缓流到眼角,打湿了那一小块胎记,她抬起一边的胳膊,用上臂擦去汗水,舔了舔干涩微咸的嘴唇和口腔里的犬牙。

处理好了最后一只龙虾,秋麦把水泼进了石围栏脚下的几盆花草里,装着龙虾的不锈钢盆被重重摞在了塑料盆之上,她走进这个和姐姐一起住的房子,关上门,撕下了门口的一页日历。

马上就要七月份了,正式入夏,但秋麦一点儿也不关心时间如何在指缝间流逝,她只是学着姐姐平时的样子,每过一天就撕下一天的日子,留下一点活着的痕迹。

至于去思考未来到底会生什么,这在秋麦眼中远不如做一顿饭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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