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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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第1页)

这么漂亮,偏偏又这么高。

“要是有我二姐的身高,老娘就是从大美女,变成绝世大美女。”宋灵均白眼道,“王斯言,你这个没品的家伙。”

王斯言被一噎,嘀咕道:“我还是觉得娇小一些好。”

“谁管你怎么想了。”宋灵均说道,“别把你的标准安到我头上来。”

王斯言不甘心,一指霍明赫道:“那你总得在意小王爷怎么想吧?”

宋灵均磨牙霍霍向霍明赫,只见他微微一笑:“近北马场刚下了批新马,其中有一匹枣红,眉额巴掌白,格外漂亮,目测能长玄珠这么大,我已经让人送过来了,你们一块儿玩,它长大了,你也长得更高了。”

这人不仅笃定自己还能长高,还提前预备下了与她更加相配的高马,这一下子就把宋灵均哄得眉开眼笑的。

要不说霍明赫怎么能一年不见,一见面就能牵上宋灵均的手呢,此时就算是庄娘子马大余来了,也得心服口服的夸上一句——真有你小子的。

王斯言对此还是不能苟同,他嘴硬道:“小王爷你还是悠着点吧!你这样会把宋灵均给惯坏的,她本来就嚣张!”

这边的唐君乐正把他宵哥的名言名句记在小本本里,他宵哥不哄则已,一哄连宋灵均这样的刺头都受用,得赶紧把中心思想记下来回去反复默读十几遍,将来什么姑娘家哄不下来!

于是对王斯言十分唾弃道:“连心上人都没有的家伙怎么有资格点评别人的情情爱爱,乖,到一旁汪汪叫去。”

“你不也是没有!”

“那我这不是学习着嘛!”

霍明赫和唐君乐是来带宋灵均去边南玩的,这两年她跟着爹娘将南边各处都踏了个遍,马大余在川州都给小女儿建了两艘画舫了,成天儿泡在江上摇晃,她本就是在水汽盈满的南边滋养长大的姑娘,撑着伞站在金色的阳光底下,不开口说话时那真是连神仙都能骗走。

但她一到了边南,就成了女土匪。

边南边界便是一望无际的金黄色沙漠,往哪看都是灿烂热烈的日光,被风吹乱的裙子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宋灵均笑着抚开坠满红宝石的头纱,朝远处马上的人欢呼一声,沙地上的木滑板就一把将她掀起来,在沙土飞扬中,带着她的笑声在沙地里怒跑几里远。

这个游戏她玩了几天都不腻,无论马跑多快,将她掀得有多高,偶尔还把她甩出去,她在沙地滚了数十圈,回来将衣服里的沙子一抖,又雄赳赳气昂昂的跑去继续玩了,那几天负责给她拉马的马夫看到她就害怕——这小姑娘哪来的精力呢!

被晒得黢黑的马锋脸上多了一道刀伤,他看着骑马奔腾,格外飒爽的自家妹妹,感叹道:“怪不得爹和二娘带妹妹出去玩两年,人都瘦了,只有妹妹自己在长高长壮,这病好后的精力真是不得了了。”

说罢解了轻甲,陪着妹妹嗷嗷叫去了。

庄娘子当时一听霍明赫要带女儿去骑马,二话不说就点头同意,她实在折腾不起了,让霍明赫带着女儿赶紧去放放疯吧!

等宋灵均骑腻了马,霍明赫就带她去了边南深处的集市,这也是旅游商人经常会来淘货的地方,各种平日里见不到的稀奇古怪的东西到处都是,有着绿色猫眼般活灵活现的珍稀宝石,一眼看过去,好似就在朝你多情的眨眼一般,无数颗色彩不一的晶石串起来的链子,长度相当之离谱,能从宋灵均的腰缠到脚腕上去,还有工艺巧夺天工的各类绣品,华丽复杂的绣纹不是常人能想象,稀有的火狐狸皮毛很奢侈的做成小披风,被霍明赫早早定了下来。

而宋灵均就披着那件火红色披风穿梭在集市中,没有人敢蒙骗这位一看就很识货的尊贵小姑娘,站在她后面的霍小王爷看着更加可怕。

宋灵均玩疯了,突然发现晚上腿不抽痛,脸上却开始发痒了。

她被晒伤了。

白天有面纱覆面,晚上入睡时汤清瑶又给她敷厚厚的面霜,但到底还是逃不过此遭。

当地人有当地人的处理方子,不知道用什么药草调和出来的绿泥,闻着一股甜甜的水果味儿,这些日子吃肉吃到有些上火的宋灵均有点馋了,被霍明赫一戳额头,警告不能吃,宋灵均撇嘴,转了下眼珠子,嘿嘿笑道:“我被晒伤原是你没看好我的错。”

霍明赫一听就知道她动幺蛾子了,一边给她削果子,任劳任怨道:“所以呢?”

“你先敷给我看。”

将霍明赫的脸糊成一个绿皮,宋灵均满意了,乖乖的躺在榻上边敷绿泥边啃果子。

那绿泥一上脸冰凉到骨子里头去,当地人操着一嘴口音说道:“姑娘皮肤太过娇嫩,估计是要掉一层薄皮的。”

“哇听着就恐怖。”

“但新长出来的皮会更白嫩哦。”

陪在一旁敷绿泥的唐君乐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她已经够白了!”

一个月后在门口迎接女儿的庄娘子瞠目结舌道:“不是说风沙催人老么……”

怎么这个女儿的脸还越养越回去了!

霍明赫很心虚的移开眼神,但他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偷偷掐了把宋灵均的脸蛋。

宋灵均顶着更加白嫩的脸蛋回家还没两天,被马二芳一封书信又给叫出门去,她疯玩了一个月原本是犯懒的,谁知她二姐的信里,一字一句都是孕中越发不稳定的情绪变化,看得她第二天立刻备车去了刺州武家。

马二芳是在去年夏天成婚的,嫁去了刺州武家,跑马需要半天多的路程,当初马大余所要求的一个时辰就能赏巴掌的距离到底还是落空了,他越失望,他的女婿在他面前就越是一口气都不敢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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