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3章 精神小伙美好生活(第1页)

曾有段时间,赵传薪希望能到一个没有网络,没有熟人的地方生活一段时间,度过真正属于自己的时光。

现在他实现了。

清晨的阳光,透过玻璃,懒洋洋的洒落进来。

蒸笼冒着夹杂肉香的蒸汽,干饭急不可耐的转圈等待。

开笼!

香气顿时弥漫。

家里是分餐制,赵传薪用碗碟,干饭的是一个整体的木头餐盒,里面分门别类的装食物。

它吃饭动作和赵传薪相仿,一口粥,一口包子,一口咸菜……

人和狗都吃完,赵传薪拿出去把碗和盘子洗干净。

清晨的空气很凉,呼吸可见。

吃完饭,趁着灶里还有火,他又烧了一壶水,给自己和狗子分别泡了一壶茶。

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前,拿起铅笔进行昨天没完成的涂鸦。

画的是干饭,干饭像个正八经的模特,严肃的端坐在它的小床上。

其实昨天已经完成了大半,现在寥寥几笔,画便完成。

把画放在地上,干饭跳起来,低头看着。

“汪汪汪……”

“毛不能再剪了,马上冬天,你会感觉到冷。现在的天气,冬天能冻掉鼻子。”

说到鼻子,他此时能闻到淡淡地松香味。

是桌子上另外一叠画稿传出来的。

他提纯了高浓度酒,得到了少许酒精。泡了松香后,喷洒在画纸上,铅笔画便能够长期保存。

外面喧闹起来。

那是孩子和来训练的保险队成员。

赵传薪出去,赵忠义拎着一件呢子大衣,一件不是那么白的硬布料衬衫,一件哔叽绒的保暖背心和保暖裤,还有一条呢子料的裤子,三双羊毛袜来了。

“嫂子的手真巧,这么快就做好了。”

赵传薪接过衣服,回去立马换了上。

昨天中午头刚洗的澡,今天换上刚刚好。

当他穿着一新的出来时,保险队的人都看愣了。

虽然赵传薪有一点啤酒肚,但脸颊很瘦削。他是络腮胡,瘦削的脸上,布满了胡茬。

外面罩着呢子大衣,里面的白色衬衫掖在裤子里面,用皮带扎的很紧,裤腰很高。下面的呢子料裤子熨烫的很板正,脚上登着那双工装靴。

刘宝贵屁颠屁颠的上来就问:“哪买的?这也太,太……”

形容不上来。

高丽补刀:“太潇洒,太英俊,太整装了?”

“对对对,就是这個意思。”刘宝贵抓耳挠腮:“哪买的?我也买一套。”

要是别人穿,或许会遭到大伙揶揄。可赵传薪据闻是海外留洋归来,那么他穿身上应该就叫时髦了。

哎,该死的偶像崇拜!

“不是买的,记不记得你买的那些布料,这就是那些布料做的。”

“啥?”刘宝贵懵了。

那些虫蛀的洋布料,能做出如此好看的衣裳?

高丽也忍不住上前,摸摸大衣的口袋,羡慕道:“好几个口袋,能装东西。我看这比俄军那些大兵的军装还好看。”

刘宝贵急了:“赶紧练,练完了俺再去买些布料,找人也做一套。”

“俺也买!”

“俺也想要。”

见状,赵传薪灵机一动。

他转身回屋,在巨大的书架的下方最左侧处,用手按了一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