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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艘大船在元江浩渺的江面无声航行,在南屏乡位置拐进通海河,以最快的速度往济郡三大牡蛎壳场工坊之一的通海河场行驶而去。
船行速度很快,但大船航行却极稳,一弯细细的娥眉月悬于漆黑的夜空,岸上新绿漫山遍野,如锦毯一般,大大小小的野花绽放,在这个潮水大涨的春夜里随风摆动。
沈青栖抱膝坐在舷窗边上看风景,在这样的春夜里,难免怡人身心。她边上是几个熟稔的年轻族人,你一句我一句,颇有几分热闹。
但百里伊今夜却很沉默,盘膝坐在沈青栖身侧神思不属的样子,终于待到途径万灵谷的时候,他直起身,终究还是小声对沈青栖说:“……栖栖,我想去给我父亲收骨。”
万灵谷,当地人也叫万人坑,内里有着青禾族战死的那两万多十五至五十岁的成年男丁和族中很大一部分的壮年女性。当初青禾族剩下的族民仓皇而走,连死去族人的尸身都顾不上收殓,后者就被拖到这个万灵谷里,也没有很用心埋葬,毕竟人烟稀少之地,也就浅浅泼盖上一层土。这些年风吹日晒,早就露出来了,大部分白骨化了,认不出具体的人来了。
但百里伊的父亲百里辛例外,他是族长,衣服不一样,脖颈常年带着一条很长的绿松石项链。这么多年本地人忌讳得很,那项链竟然还在。
沈青栖前几天已经听百里玉说过了,后者他们是带着公务巡察各地的寻找牡蛎场时顺带看到的。以后肯定要重葬的。
但百里伊既然认出了父亲尸骸,想单独留坟以待日后祭拜,无可厚非。
她点点头,“你们放小船过去,速去速回,你和阿玉一起去。”
百里伊点头答应了,他起身,又小声:“如果我娘找我,你就说我肚子疼上茅厕去了。”
说着,他小心顾盼左右,生怕被母亲看见,惹她难受。
唉,百里伊也难,他说是十八,其实周岁十七,当年出事时也就十四。一群小孩子带着两万老弱妇孺走出一条生路来,甭提多么不容易了。
可他们还是做了,并且百里伊作为大族长继承人,又因为父亲的过错,他认为自己责无旁贷,总是做得比旁人要多得多。
当年飞霜重病,百里辛中了美人计,不但听了美人煽风点火,他甚至已经在等着飞霜病逝,好马上迎娶继室了。
百里伊恨父亲,也很难不爱父亲。从前很长时间里,他父亲都是很及格的,他也是大族长的唯一继承人。
这船行一路,他挣扎了很久,才开的口。
毕竟,海堤一修好,海水江水上涨,百灵谷直通江河,这些骨头可能会被淹没冲散了,再也分不清谁是谁了。
沈青栖秒懂,很体贴点头,挥挥手:“去吧。”
百里伊带着百里玉起身,两个少年人踮脚沿着船舷往后面走,拿着沈青栖给的令牌,悄然解下一条救生小舟,往百灵谷驶去。
百里伊临时用了一个木箱子装殓他父亲的骨骸,大船过去没多久,他们就追上来了。
待返回大船,悄悄把木箱子做好标记,藏在船舱,两人佯装若无其事回到主舱里。
“茅厕上好了?”沈青栖笑着问。
百里伊放下心事,听她这么问有些窘,拽拽的冷脸摆不下去,瞪了这个坏家伙一眼,拉了拉裤腿坐下。
其实夜取牡蛎壳这件事情,前半程是非常顺利的。
秦晋沈青栖等人反复商量过,都一致认为这个事情越快办越好。一来最重要的是牡蛎壳的利用,古来有之,海边渔民一向都会用牡蛎壳锻灰加上鱼油与清水,作为一种填缝剂用来修补居屋和渔船的。
只是,从来没有人尝试过把它和三合土混合在一起用罢了。
差的只是灵光一现的事。
沈青栖可不敢赌,因为原书里男主秦越的运气是非常好的,每每都能逢凶化吉。万一他广集信息之后,底下有个工匠头脑一亮,麻烦可就大发了。
沈青栖这边可没有第二个备用方案的。
另一个,今天是初三,元江每月朔潮大涨的第三天。潮水大涨,有利有弊,但最重要的一个,是极大方便了吃水太深的大船快速航行。
——秦晋一行在邾郡的风吹草动,郭琇那边都必然会紧密关注。好的信鸽传书一个多时辰就能抵达南都,而他们搬运沉重的牡蛎壳上船需要不少时间,对方肯定能反应得过来。
权衡种种利弊,秦晋最终没多少悬念地选中了这个弊端相对最小的策略。毕竟,能快速返航才是有最大优势的利好条件。
夜风呼呼地吹着,进了济郡地界之后,大家神色都不约而同绷紧了起来。
一抵达牡蛎场,秦晋下令迅速拿下了牡蛎场的工人们,十三艘大船上的军兵已经蜂拥而下,大家按照船上已经安排好的,快速排成一条条列队,从堆积如山的一座座牡蛎壳蜿蜒到船上,装袋、装箱,一个个传递,以最快速度把牡蛎壳尽可能装满了他们的大船。
大船吃水越来越深,有人爬上去,用一条条麻绳在捆紧牡蛎壳小山,直到真的无法再装下了,秦晋一声令下,搬运停止。
他们迅速进入返航阶段。
但大船吃水太深,回程的时候已经装载不了这么多人,不过好在不管是土族还是郭琇,都不会敢伏击士兵,他们伏击的只会是牡蛎船。
秦晋根据沈青栖迅速算出的大船吃重,最多只能留下三分之一的人,他早已经提前准备好了留人方案了,因此毫不迟疑,采用其中一个方案,留下水性最佳且最精锐的三千军兵,其余人的人直接步行回原驻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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