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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原身的母亲,如今是自己名义上的妈,南雁也没有丝毫的信任。
原因无他,没人能办得出这缺德事——
当初是你要死要活非要拆散闺女的姻缘把人嫁过来,结果这边女婿刚没了,就要闺女回娘家准备二次出售,哪有这么做人办事的。
而且死了的还是个烈士!
南雁遇到过不少糊涂母亲——
重男轻女可着劲贴补儿子,带大了孙辈被赶出家门后在公益日来律所控诉儿媳妇不孝顺。
儿媳妇不孝顺?你养了儿媳妇几天让人孝顺?自家儿子不舍得说一句,埋汰起儿媳妇来倒是振振有词。
还有的拼了命追生儿子,结果这个儿子吃喝嫖赌被抓了还闹到公安局去,说公安局抓错了人,“他还是个孩子呀。”
你这个亲妈不知道好好管教孩子,祖国母亲替你管教孩子你倒是有意见了?
眼前原身的母亲胡秋云就是个糊涂蛋。
南雁觉得也别说什么爱女心切,真要是心疼原身,怎么不想想这么做了原身往后还怎么做人?
林家可从来没亏待过这个儿媳妇!
这本就是一个当兵光荣的特殊时代,何况林业还是烈士!
如果说胡秋云是脑子不好使,那便宜嫂子李翠英就是坏心眼长成了个人样!
这会儿嘴上抹蜜的要把南雁接回家,说什么省得睹物思人伤了身体。
咋的?高家是从地里头挖出了狗头金发了财,财大气粗的养着出嫁的闺女也无所谓?
这年头化肥农药都不普及,粮食产量不行哪家敢说自家能养闲人?
鬼话连篇南雁一个字都不信,她又不是没经手过这种案子。
为钱而已。
林业的抚恤金,南雁再嫁时的彩礼,都是钱的事。
白流苏不就是典型的例子吗?
有钱的时候是哥嫂的亲亲银袋子,没钱的时候就成了晦气的扫把星。
乡下女人的高南雁可不是小说里的白流苏,还能遇到范柳原,用一座城的沦陷成全她的“爱情”。
所以面对娘家两个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南雁十分坚决的说不。
傻子才回去。
在林家当寡妇都比回娘家好。
胡秋云堪比被南瓜砸了脑袋,直接懵了,“雁儿,你是不是还在怪娘当初拆散你跟程明,你可不能为了赌气就拿自己下半辈子胡闹啊。”
程明是原身未出嫁前的暧昧对象,上海来的知青,住的知青大院就在高家隔壁。
知青刚下乡不太会做农活,老高家照拂一二,原身和程明一来二去的就混熟了。
和浑身土腥味的村里人相比,程明的白衬衫那么的与众不同。
但程明家庭成分不好,而且有点吊着原身的意思。
一来是母亲胡秋云的逼迫,二来是程明始终不予正面回应,原身最终嫁给了回乡探亲的林业。
虽然结婚后相处的时间不超过半个月,但两人日常也有书信往来,林业在书信中教原身学习。
聚少离多却也有着别样的夫妻感情。
不然原身也不会乍闻噩耗没了活下去的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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