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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才刚好几天又反复了,不得已又去了卫生院。
那女孩亲眼见证了他的狼狈模样,臭烘烘的样子,深深的刻进了她的脑海中,每次袁建强靠近的时候,女孩都会下意识的躲开,两人的感情,自然就这样没了。
不仅没了感情,还把赵春香的私房钱给挥霍一空,所以当袁齐腿断了的时候,才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这也算是命中注定吧,上一世的时候李松早就死掉了,自然不会有袁建强这一茬事情发生,所以上一世的时候袁齐才有钱买药控制住了腿伤。
袁喜兰唏嘘不已,遗憾自己错过了好戏。
讲完了袁建强,又讲到了他爸袁齐,李松的讲述比袁弘讲的有趣多了,多了很多感情,色彩,不像袁弘那么刻板。
说袁齐没结婚之前,就已经对陈寡妇一见钟情了,但是杨氏棒打鸳鸯,不同意这桩婚事,强行让他跟赵春香配对,袁齐自然是不服气的,为了能一直在家狗着,一直在隐忍,一忍就忍了这么多年,如今孩子长大了,而陈寡妇也越来越有韵味,他就这么爆发了,明的不行就来暗的。
偷偷私会,每天都心满意足,而赵春香就欲求不满了,不满的女人是非常可怕的,加上女人的心细,很快就察觉到了不对,所以才有了袁齐这样的下场。
“袁齐在进医院的时候,还让嚷着要跟陈寡妇永远在一起呢,说陈寡妇才是他的真爱,他要跟赵春香离婚。”
李松是笑着讲完这些事的,袁喜兰也是笑着听的,多么有意思啊,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作死,当然了,如果他们不做事,自己也就没有了发挥的余地,他们都这样了,她不介意再撒一把盐,首先就是阻止袁弘借钱给袁齐买药,要见也是以袁齐的名义借。
袁喜兰摸着下巴,觉得这个主意可行,杨氏没有拿到钱是不会善罢罢休的,肯定还会过来闹,到时候让袁弘答应下来,然后带着村长去借钱,写借条的时候就写上袁齐的名字,村长来做担保,到时候袁齐想赖都赖不掉。
想到他们以后的结果,估计比上一次袁弘还债的时候还要惨,毕竟袁齐这么懒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好好的耐心去挣钱还债呢?还不了钱的话会发生什么事呢?债主会爆发,然后继续打断袁齐的腿?
袁喜兰不自觉地笑出了声。
如果是这样的话,她不反对,把袁齐的腿治好,给他希望,才能让他能感受得到更深的绝望啊。
背有靠山好办事
回去的时候王明阳问袁喜兰:“你已经送钢笔给我了,为什么还要送给他?”
袁喜兰不明所以,“因为他没有笔呀。”
“那你可以送他圆珠笔。”
“圆珠笔不耐用,写不了多少就没墨了。”
“那你给钱给他,让他自己买不就行了。”
袁喜兰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怎么了?我不能送吗?”
“不能。”
“为什么?”
“……女孩子不能送男孩子钢笔。”王明阳脸色微红,有些别扭。
袁喜兰看了他好几眼,突然灵光一闪,试探着说道:“我送给李松哥哥的钢笔,虽然跟你是同一个款,但是颜色不一样啊,你的是黑色,他的是金色。”
王明阳心里还是不爽,“为什么他是金色?”他觉得金黄金黄的色彩应该更贵重一些,除了珠宝就没有什么东西比黄金更有价值了。
“还有一种银色,不过我感觉黑色更加适合你,显得稳重又有魅力,金色的话就有些锋芒毕露了,银色有活力,我觉得不适合你啊,如果你喜欢的话,那我再买银色和金色都给你怎么样?”
王明阳牵了一下嘴角,心中的戾气总算散了一些:“不用了,我也喜欢黑色,你更喜欢哪种颜色?”
“银色。”袁喜兰瞥了一眼王明阳的脸色,又补充道,“也喜欢黑色。”
王明阳勉强接受了这个答案,毕竟她没有说到金色,也就不追究了。
杨氏简直快要疯魔了,从医院里回来的时候就发现院子里面乱乱的,似乎被人翻过,而她的四儿子一家畏畏缩缩的躲在角落里,一问才知道毛家泼妇又来了,说是非要找到除草的东西不可。
可是,她家里哪有什么除草的东西啊?都来过那么多次了,每次都翻的这么乱,还不是连个影子都没找到吗?怎么今天又来翻?家里已经很拮据了,再打坏这些锅碗瓢盆的话,根本就没钱购买了呀。
要不是毛家泼妇生了个出息的儿子,在公安局里面当差,她早就找上门去打死那泼妇了。但是现在她实在是不能忍了,一而再再而三的来他家里搞破坏,再加上医院里躺着的儿子,这日子还怎么过得下去?
她愤愤不平,再也忍不下去了,她去找村长,走了那么远的路,就被告知村长在王明阳家里一天了都没回去,于是她又吭哧吭哧的返了回来,去了王明阳家,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累得气喘吁吁,连话都不想多说一句。
他休息了一会儿,总算有了点力气,气势汹汹的进到宅子里面,村长怕她没轻没重弄坏院子里的桌椅板凳,直接将她拦在了门外面,有些不爽的看着她:“杨氏,有什么事要找我?先跟你声明,如果还是你家的那些破事我可管不了,内部矛盾,还是你们自己商量着解决吧,我毕竟是个外人,不好插手。”
“村长,你误会了,我来并不是因为我们家里闹了矛盾,而是家里进了贼呀,就是毛家泼妇,趁着我在医院里照顾我儿子就上门来闹将我家莉翻的乱七八糟,还打碎了不少东西,你也知道我现在家里很困难,连饭都揭不开锅了还得想办法给我儿子筹药费……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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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wb小长衿刑水水穿成一只很弱的桃妖。为救朋友,她追着赫连生走过千山万水,目睹他无情收妖,见过他又凶又残忍的模样,还被不耐烦的他拽树上捆着,凶狠地威胁她别跟。这样凉薄的人,身上应当是没有温情的。邢水水从那天起就明白倘若有一天身份败露一定不能犹豫,必须对他下狠手才能活命。妖与天师本就是两路人。赫连生是灵山最优秀的天师。*刑水水身份暴露那天。春雨冰冷。她被灵山衆天师逼得穷途末路,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一上,被雨水浸透。谁都没想到,这个灵山成立以来最惊才绝艳的少年竟会拔剑对准昔日恩师,护在她身前,用满目疮痍的身体换她逃出升天。世人都说赫连生疯了,竟为了一只小妖怪背弃自己的信仰。到头来,他却被所护之人执灵刃捅进心口,毁了此生唯一的温情。*这麽多年,他们都说,赫连生在找一个人。待他找到,她一定会生不如死,谁都知道赫连生这人太过病态。可当他找到她了。刑水水缩着身子惊慌看他。赫连生没有像当年一样凶狠待她,而是手撑在她耳边对她说刑水水,我也可以很温柔。操,别躲了好吗,再他妈捅一百刀也不恨你。初见觉得他太过凉薄。可是这个世间最凉薄的人会为一人疯狂。也为她,与全世界为敌。可爱妹宝×超凶的霸王bking●HE双洁双初恋,那一刀是误会●男追女,前世今生,非救赎,有系统,但存在感低●谢绝扒文扒榜!!!!!!!!!预收还魂我死的那年雪下的很大。那时恍惚看着蜡烛灯芯好像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梦是回到出嫁前,我最爱他的年岁。那时我还是京城名门闺秀,很容易撞邪。初遇少年修士时他对我不好,但後面悉心护着我,让我也能春夜平安出游,挑灯看尽人间烟火。要是梦停留在这就好了。我无数次想。这样就能忘了婚後所受的冷落。即便我拖着缠绵病体走到炼剑的火焰旁,期待他能挽留一声阿铃,别向前了。他会的吧。可我纵身跳下去,也没听见他开口。死太早就不知道,真正的少年其实早死在了我出嫁那年,我嫁的根本就不是他。我只记得那天蜡烛在哭,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满屋子的雪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也见过的。在我死後大雪不停不休,有一只魔发疯似地找我,将我那夫君丢进万魔窟化成血水。少年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他坐在万千尸骨上抱着我流下血泪。他说阿铃别向前了,别向前了,再向前过了奈何桥就会忘记他了。这第二梦就是我出嫁那天了。我恍惚间看见那连绵十里的红妆,我的花轿曾与一名少年的棺材擦肩而过。那时纸钱满天飞。我什麽也不懂,还为这战死在魔手中的少年惋惜,那麽年轻,徒留满纸荒唐。听闻这段风月往事我也曾随他们一同叹息。那时我已将泪水还给人间,白日飞升成仙。听说後来,人间最阴暗的魔抱着我的尸骨,日日夜夜为我还魂。温柔名门闺秀×赤诚少年仙君●正文第三人称,没有失忆情节,女主跳火为渡劫,看似很BE实则HE●设定灵感来源红楼梦内容标签灵异神怪情有独钟穿越时空重生甜文史诗奇幻刑水水赫连生小水赫(hè)连喵。喵。喵。一句话简介为你甘愿赴死,为你与世界为敌立意面对生活积极努力,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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