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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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内衣贼(第3页)

多数时候控制不住骂人,尽把嘴里的唾沫喷到李承义的脸上,极个别时候会忍不住拿下挂在墙上的竹鞭,挥舞起残影,势必要在大孙子的屁股上留下几个大红印子。

每次把李承义打到嗷嗷叫,打到失声。

李富贵表示他小时候也是这样过来得,很正常,而艾梅莉有苦难言,看到儿子屁股上鲜红的伤口,她心里也隐隐作痛,次数多了,她不管多忙,都会把儿子带在身边。

小小的李承义最怕的就是那个称之为爷爷的怪老头,还有打雷和夜晚的鬼。

他没见过鬼,不过听说它比村头的大黄狗还凶,想想确实很可怕,晚上不敢一个人走;打雷主要是吓人。

还好有妈妈在,每当生那些可怕的事情,他只要埋在妈妈的怀里,所有东西都会变得安静柔和,这时候妈妈会给他讲射雕英雄传郭大侠的故事。

“妈妈,我要当郭大侠!”

“那可不容易,先你脾气要好,有能力,比如说学习好…”

“那,妈妈,我什么时候可以去上学?”

“不用着急,还有两年……”

童年不记时光,无非是玩和闹。

年龄到了,就多了两件事,一是上学,二是写作业,这些对于李承义来说不是难事,甚至他还乐于学习,因为每次成绩考得好了,周围的大人包括老师都在夸奖他。

那个怪老头不仅不会打骂自己了,有时候还给零花钱。

简单的夸奖对他小小的虚荣心产生了大大的影响,他越的喜欢学习,满分1oo的卷子,他几乎每次都能拿九十分以上,把村里其他小伙伴远远甩在后头,在其他人还在留级的时候,他不仅顺利读完小学,还把家里大厅的墙壁上贴满了学校下的奖状,村里的人都夸他是小神童。

读完小学,村里也早已通电了几年,菜摊的生意有了起色,艾梅莉给家里配了一台黑白电视。

李承义已经是十三岁的半大少年,少了幼时的些许好奇心,多了些青少年的韵味,他如今偶尔蹲在村里的过道口,听那些大人胡吹海吹。

看见大人们围在一起讨论卖六合彩卖足球,他也会过去凑一下热闹,不过他了解到,唯一中过奖的人是麻杆,麻杆就叫麻秆,整个人像麻秆一样又瘦又难看,好像中了两千多块钱的奖。

李承义早就不是四岁那时懵懂的小孩,知道了老爹和孙寡妇的那些勾当,一男一女光着身子滚在一起,男人们管那叫干逼,至于是如何滚的,他就不得而知了。

有一次,李承义被隔壁家的李承柱喊去外头,说有个有趣的东西要他一起去看。

两个人来到外面,结果就是男男女女几个大人围在一起大侃日常,正值炽热的天气,男人赤膊,女人薄衫短袖。

李承义听着也没见有多大意思,就准备回去,结果李承柱拽着他走到黄婶的身后。

黄婶年龄不大,也不见老,是妈妈一辈的人,外形和孙寡妇差不多,但性格千差万别,平时说话温和待人和善,算是他比较喜欢的长辈。

黄婶正蹲在地上与其他人说话,两个少年站在黄婶的后面。李承柱便用手指悄摸摸地指向黄婶领口的地方,接着便出“嘿嘿”猥琐的笑声。

李承义闻声望去,宽松的领口随着女主人的呼吸而左右晃动,没见本该出现的胸衣,转而两颗泛白圆润的乳房便趁机钻入他的眼睛,再也抹不掉。

李承义立马察觉到自己的身体出现了某种变化,这种变化他很熟悉,因为在看电视剧的时候,看见男女接吻他的鸡鸡就会起反应,变硬变长,这个时候的他可没养成像妈妈他们穿内裤的习惯,一旦有反应,裤子会被支楞起来,尽管他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不妨碍他认为这是一个令人羞耻的事情。

自从懂事以来,他就被告知不能随便脱裤子了,不然被人笑话,想来这种情况也差不多。

李承义赶忙甩开臂膀,在闹出笑话之前,径直回家。

李承义家相比别家,得益于艾梅莉的菜摊,早早地建起了红砖平顶房,一间主卧两间侧卧,窗户一致向北开,大厅和厨房中间隔着半堵墙,进大门右手边是厕所,家里三人,一人一间卧室。

晚上吃完饭,李承义双手枕头躺在床上,他满脑子都是都是今天下午的那抹亮色。

它中等大小,整体白色,上面隐约可见几道淡红色血管,看起来很有弹性;它的“尖尖”不仅不尖,反而有点扁平,是紫红色,像小颗葡萄;左边有一颗痣……

李承义越想越深,口水不自觉往下咽,渐渐的,整个人昏昏沉沉地睡去。

隐约之中,他睁开眼睛,现妈妈正抱着他,一边摇晃着他,口中一边说着宝宝吃乃乃,眼里满是慈爱,随后他本能地吮吸起来,刚一接触,嘴里便传来柔软的触感,紧接着是清甜的味道。

原来是早已遗忘的味道。

李承义早上起来,现自己久违的尿床了,还好量不是很大,只是为什么有点黏糊糊的,他想不明白。

家里早已没人,他偷偷摸摸地爬到楼梯转口的衣架旁,随便扯下晾干的裤子换上。

初中前的最后一个暑假,便如此一天一天平淡的走过去。

平水镇(瞎编的)是一个小镇,只有一间初等中学,叫做平水镇初级中学,依山而建,建立在小镇市集街道末端好远的地方,镇周围的小孩小学毕业之后全部来到这里就读。

开学前一天,李承义跟随老爹来到学校,报完名去买各种日用品。

原本老爹想要他住在姥姥家做走读生,但是妈妈坚持让他来寄宿,说是怕麻烦到二老,因为妈妈掌控着家里的钱财,关于住宿的问题就此定下。

寄宿学校的日子并不算好,主要的是晚上的时候,上下左右前后铺的同学,不是呱呱乱叫乱跑,就是随随便便掀开他人的蚊帐,支头支脑胡言乱语,甚至还有个别人大半夜偷偷起来用铁饭盒煮白饭吃。

煮饭这事在李承义看来倒是挺合理的,毕竟几个月下来,学校饭堂早中晚基本是白饭加冬瓜,饭量固定,冬瓜又清淡,几乎没有油水,剩下的就只有一窗提供鱼肉,而大部分学生都是农村的孩子,伙食费也都是用家里不多的粮食换来,自然没有多余的伙食费拿去吃肉,最后就偷偷煮饭了。

伙食和住宿没有难倒李承义,有三件事把控着他的精力,学习,打球,还有女生。

学习对他来说像呼吸一样自然;打球这事小学时几乎没有,主要是设备太少,如今上了初中便有了条件,每天下午约上几个玩伴有啥打啥,偶尔打篮球被高年级的人霸占了,就去打兵乓球,有球拍用球拍,没球拍就用鞋底,总有东西来替代。

至于女生,他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为什么而关注她们,看她们打饭,看她们运动,看她们洗衣服。

一旦看到稍微亮眼的女生,当天晚上他大概率会梦到一个面相模糊的女生,两个人直愣愣地抱在一起从这边滚到那边,再滚回来,来来回回,根本不知道有什么意义,单纯觉得舒服。

只不过每次梦到女生,早上起来他必定会尿裤子,那种气味和平时的尿骚味又不太一样,很是麻烦。

李承义想了很久,这和村里那些男人说的滚床是不是一样的,结论是,不一样,因为他根本不想干逼,一旦干逼就会生孩子,就会当爹,刚上初中,他可不想要孩子。

初一寒假回家,李承义跟妈妈说了在学校里宿舍的情况,艾梅莉就不再坚持,而是让儿子下个学期去他姥姥的家里住做个走读生。

上学期他差点瘦成竹竿,下个学期在姥姥家又差点吃成胖子,因为文革的影响,姥姥家只剩他妈妈一个孩子,所以姥姥姥爷对他特别宠爱,零花钱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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