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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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第1页)

这时钟离未白在纱幔里挣动了一下,虚弱的声音传出来:“有一个时机或许合适。”

“什么?”尉迟媱眼睛一亮。

“现在。”

他说:“阿云奴退兵十里,他要重新搭建营地,重要物资还需要向鸦宛王申请,一个月,他的营地应该已经初具规模,那时他不会放松警惕,一旦再被袭营,功亏一篑。你可以现在造势袭营,吸引阿云奴的注意,然后让另一支队伍,暗中上雪烬山。”

尉迟媱说:“我不去袭营,雪烬山我熟,我去那边。”

上雪烬山是她的私事,那里有多凶险,尉迟媱作为两次亲历者很清楚。

钟离未白的手轻轻搭住了尉迟媱扶在床沿的手,说:“我会想出办法,你信自己,也要信我。”

她不再多说,反握他的手,摩挲着虎口晃了晃。

鸦宛边境的临时驻扎地里,阿云奴坐在军帐门口擦拭弯刀,他的长毛猎犬就守在脚边,睡醒了,就到处蹭蹭。

原来那就是她口中的“我妻”,确实相貌出众。

但也深不可测。

那夜即使那般病体难撑,他还是出城来对峙了,就说明尉迟媱真的不在,且一定去了雪烬山。

阿云奴擦刀的动作一停,唇边忽然勾起一抹笑,那看来,找银风狼王的眼睛,尉迟媱是绝对认真的。

她越急迫地找,就越在意那个写字好看的男人。

所以击溃那个男人,就是击溃尉迟媱的捷径。

阿云奴揉揉了猎犬的脑袋,背后是正在搭建中的营地,这些其实都没那么重要了。

只要先抓到银风狼王的,是他。

尉迟家的军队开始向鸦宛逼近,阿云奴已经收到好几次勘察汇报,在七里之外发现有尉迟战马的蹄印。

阿云奴派人交过一次手,带回来的话是,必须再退二十里,否则再次火烧连营。

晟誉的气焰很嚣张,没有杀他的人,但把每一个都打得伤痕显眼,回来时东倒西歪。

阿云奴没有重罚,依旧派人勘察,来来回回直到尉迟战马已经踏入五里之内了,他的眼睛才有了兴味。

在一个雾蒙蒙的雪天,他带人上了雪烬山。

山上也是雾蒙蒙的,猎犬一路嗅着,往深处去。

逐渐看到凌乱马蹄,且有血迹,阿云奴确定接近了,而且尉迟媱的队伍应该是与狼群交过手了。

那他最省力的方法,是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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