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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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第1页)

“妈,二嫂回去送粮食,她娘一定很高兴,说不定是她娘家给的东西,你跟过去看,不好吧?”

沈老娘想想也是,不过一想老刘家那个穷家,就撇了撇嘴,“就她那个娘家,能有啥好东西给她拿,指不定又是一些破布头子,说是拿来给她闺女打革布的,哼,到时还不是用的咱家浆糊,她们擎现成的革布用。”

貌似之前这样的事还真有过。

打浆糊得用白面,这年月吃的白面都没有,谁家能拿出大白面打浆糊。

实际沈老娘年年分粮食的时候都要几斤小麦,磨出来那点面粉,给闺女补身子肯定是最主要的,但也会?出来点,用来打革布。不然这一家老小的鞋都打哪来,总不能也穿草鞋吧。

乡下人哪有买鞋穿的,还不都是这样一双双做出来的,做不起的,那就只能穿草鞋了。

大多数人家因为拿不出白面打浆糊,也买不起供销社卖的碎布头,整年都只能穿草鞋。

沈依依见过那种草鞋,夏天穿的有点像凉鞋,会编的,感觉穿着还挺不错的。

不过到了冬天,因为做不起的还是做不起,有的人家就会在草鞋里加块布,或是加些棉花,这样也算是一双棉鞋。

幸福如此简单

相对于大多数人家,徐淑珍自打嫁给沈树林,虽然没跟他享过啥福,但还真没穿过草鞋。

实际沈老娘年轻的时候那长相也是一等一的大美人,而且个子也高,要不人家生的这几个孩子,咋个个都是大高个,而且模样都这么俊,还不都是父母基因好。

沈老娘心血来潮,让闺女把家里那面小镜子拿过来,对着镜子照了照,就叹息一声把镜子放下了。

在岁月无情的搓磨下,再也找不见当年的自己了,这一脸的皱纹,这粗躁的皮肤,连自己都不愿意多瞧一眼,男人还能拿你当个人,她还有啥不知足的。

嗯,她知足着哩。

更何况自家这几个孩子,随便拎出来哪个,那长相都是全公社最好看的。

特别这个小闺女,长得好,皮肤白,性子软,天生的富贵命,一看就不是干农活住土房子的,这将来咋的也得把闺女嫁城里去,可不能像她这样,在农村操劳一辈子。

“你爸没当大队长前,咱家的日子比现在好,那会他有空就往山里钻,打着猎物就去城里换点钱,有时也会和人家直接换东西,换粮食,所以咱们这一大家子,还真没遭过那样得罪,那草鞋可不是好穿的,就你这嫩嫩的小脚丫,保准几天就能给你磨得全是大泡,然后慢慢变成老茧。”

哈哈,老妈现在说起老爸,眼神里还满满的崇拜和满足,这是有多爱他们老爸,或许他们不懂什么叫爱情,但看在沈依依眼里,这妥妥的就是相亲相爱的意思。

爸妈年轻的时候也是有故事的,沈依依听说过,好似当时姥姥姥爷极力反对她妈嫁给她爸,原因当然是没看好沈老爷子和沈老太太。

她爸从小就不受待见,能活下来都是凭自己的本事,这件事别说山沟村,怕是全公社都没有不知道。

她姥姥家就住在磁窑,离他们这里十里不到,也和他们是一个公社的,咋会不知道老沈家啥样。

谁愿意把自家闺女往火坑里推,那时看老沈家,妥妥的就是一个大火坑。

当年的细节她爸妈不愿意多说,不过这么多年,她姥姥家一直不和他们家来往,还有她大哥是她爸妈成亲七个月出生的,就因为这个,沈老太太前些年骂她妈,还会骂她不正经,没成亲就怀上了孩子,要不他们老沈家咋可能让她进门,还不都是看她怀了孩子。

“妈,那你嫁给我爸还是嫁对了吧?不然嫁给别人,哪会有这样的好日子。也不可能生出来我这样可爱的小闺女。”

“哈哈,对对,别的都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生了一个你这么个可爱的小闺女。”

沈老娘被闺女逗的,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不过想想自己这大半辈子,除了在沈家老两口那里受了一些窝囊气,还真没有过啥不顺心的。

穷,大家都穷。

吃不饱,大家都吃不饱。

在这种情况下,沈树林没让她断过顿,虽然有那么几年,每顿饭只能吃个半饱,但总好过那些一饿就是几天没吃没喝的人家强。

对了,还没让她穿过草鞋哩,实际这已经是很让人羡慕的好日子了。

往事

在这个吃饱就是好日子,没啥攀比心的年代,沈老娘回忆了一下自己这半辈子,觉得闺女说的没错,她的确就是个有福气的。

难得的休闲时光,沈依依躺在沈老娘腿上,娘俩聊着自家的好日子,聊着别人家的苦日子,聊的连正事都忘了。

沈三柱让沈依依先和沈老娘说说顾南的事,只要沈老娘不反对,这件事基本就定了。

沈依依这会儿正听到沈老娘讲李小兰她姥爷的故事,听的都入神了,早把她三哥叮嘱的事忘了。

“李小兰她姥爷也姓李,是离咱们这有五里地,下洼村的,因为当年和你爸给一个大地主家扛过活,所以你爸对那人的情况很了解。”

见闺女愿意听,沈老娘也愿意讲,就越讲越多,不知怎么,就讲到了这一段。

沈老娘说李小兰她姥爷一辈子没穿过布鞋,就是大冬天,都穿着露着脚的草鞋。

所以一到冬天,那人就特别喜欢争夺给地主家放牛的活,为的就是那些牛一拉粪,他就能把脚插进去热乎热乎。

那才是地地道道的旧社会,要不是沈老娘讲给她听,她还以为现在的日子就是最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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