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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
季胥这里将东西做好给他们,只见一华服子弟打马从槐林里经过,金冠佩环,珑璁作响,后头一行侍从策马相随,马蹄子踏起一阵灰尘。
季胥忙的找麻
布将东西都盖上,摊前四五个学生也都以袖掩着手中吃食,皱眉头道:
“这人可真无礼。”
“他们五陵弟子向来这般肆无忌惮,况那是安陵邑令之子,晁五郎。”
这长安附近的陵邑地位特殊,并不属于三辅管辖,由每个陵邑的邑令管理,邑令是二千石高官了,虽说和郡太守同秩,但实际地位要更高。
“女郎,你早上怎么不到这处来卖?”他们吃着东西好,因问道。
“这处早上也可卖?不曾有官吏来驱赶?”
“早些并不防事,这太学附近早晚都有卖吃食的小摊,避着市吏上下值,也就驱赶不着了。”
季胥听了心喜不已,原来这太学附近每日也有散户做点小买卖,只是学生们摆摊卖书籍才拘于望、朔二日。
“你这梅花糕好,不是那辛辣重口之物,就是平日当作朝食吃,也不用担心口中有味道,冲撞了博士先生。”
“是呀,这藕粉圆子早上来一碗,多清爽舒服。”
季胥学他们做了一揖道:“多谢提点,以后我每日都来,来,送你们每人一个梅花糕吃。”
他们都是丁男子,这梅花糕小巧,味好,只可惜一个不顶饱,又舍不得买第二个,得了季胥送的,都作揖谢了,说改日带同窗来光顾。
季胥这日备的梅花糕、藕粉圆子各备的四十份都卖了了,太学内有成百上千的学生,高官望族子弟和寒门子弟各占半数,至于那些高门望族之子,礼仪多,并不在这样的小摊就食,就是长安城内的东西大市,他们也不去的,讲究千金之子不入市,就是要吃,也令小僮买回家去。
那些挟弹遨游、斗鸡走狗的纨绔子弟就另说了。
不过她这小摊经济实惠,还是很受寒门学生喜爱的,卖个一早一晚,卖四十份左右不成问题,虽说远了点,但不用赁金,各种税钱,还是很划算的。
回去时,田氏一口一个好阿娇,直夸她有能为,
“交门市做不得,槐市照样做得!二凤,去渭桥北头打两升挏马酒来,阿母做了下酒菜,母女吃个痛快。”
又额外给了些钱,叫她买两升甜甜的柘浆,孩子们吃。
来到这桑树巷半个月有余,季凤早将附近混熟了。
如今太阳还没下山,渭桥北头的交门市还未闭市,季凤攥了钱,风风火火的跑去了。
“二凤,晡食了还往外跑,不怕你阿母捶你啊?”
对面倒泔水的刘老姑见状道。
“阿母唤我打酒去,怎么会捶我呢?”
不一会儿将东西买回来,余了三个钱,田氏叫她留着买糖吃,这就是季凤最盼着跑腿的缘故了,将钱塞进自己的小荷包,这里头还有从前在郡守府带出来的三十个钱。
当初阿姊借了她和小珠的这钱去买菜,后来将地底下的银饼挖出来了,破了银子便将钱都还给她与小珠了,每人各三十钱。
平时去渭桥北头跑腿多了的钱还能攒着,偶尔拉了小珠、小幺,买个油滋滋的羊肉胡饼分着吃。
外头蝉虫啁鸣,老桑树在微风中簌簌作响,这外间的门开着,后头有扇小窗支开了,能透进股凉快的风来。
她们向案就食,季胥吃着挏马酒,那三个小的喝柘浆,吃上口菜,说说笑笑的,竟像过年似的欢快。
“那会儿在涿郡,我还直担心到了长安要怎么活,如今倒好,槐市那处有了营生,日进三百钱!这要搁在老家,不多久就能买田置地,养些佃户收佃租,成了富户了。”田氏乐道。
季胥道:“我赚了大钱,在五陵给阿母买房置地,再置一辆轺车驮着阿母,天天的从东市逛到西市。”
这话哄的田氏越发开心了,搂着她亲香不已,
“我女儿有出息,到时让她金大妇眼馋去!不就是两间屋子,一匹马,还能教她狂一辈子?”
季胥给田氏斟了酒,哄说道:
“我瞧着槐市那处好,阿母何不撇下码头那边,咱们母女同到槐市摆摊去?不比阿母在码头搬搬扛扛的轻松许多?”
“可码头那处……”
田氏犹豫住了,她在码头做活,看准的是能顺东西出来卖钱,听说明日要运一船铜器下江南,她哪放的下。
又不敢和女儿说实情,只道:
“那也算不得辛苦,不过是搬一阵歇一阵罢了,是槐市忙不过来?明日叫上二凤去给你帮忙。”
季凤咬着鸡脚骨连连点头,“我早都想去了。”
“不是我这处忙不来,我看那太学生日常要用些笔墨,都得绕远去买,我想着,阿母若从城北的直市,贩些个毛笔砚台之类的小东西来卖,生意想必差不了,比阿母在码头划算多了。”
季胥道,拴住田氏在槐市,既能挣钱,又能免了她顺东西的风险,在槐市就算被市吏上值撞上了,最坏的结果也就是家当被没收,人被驱赶而已,况且掐着点也能避开他们。
“如今女儿虽说日进三百,但离买房也还差的多,买了房不仅阿母脸上有光,咱们也能有个安身之处,就是她们三个小的,也好在附近接着读蒙学呀。”
当初来长安有一个原因,就是妹妹们读书的事,可是这阵子在附近打听了。
这蒙学不比全国招生的太学,长安附近的蒙学多是只收三辅地区的学生,她们户籍在吴地,读不了,落户长安才能达到入学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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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wb小长衿刑水水穿成一只很弱的桃妖。为救朋友,她追着赫连生走过千山万水,目睹他无情收妖,见过他又凶又残忍的模样,还被不耐烦的他拽树上捆着,凶狠地威胁她别跟。这样凉薄的人,身上应当是没有温情的。邢水水从那天起就明白倘若有一天身份败露一定不能犹豫,必须对他下狠手才能活命。妖与天师本就是两路人。赫连生是灵山最优秀的天师。*刑水水身份暴露那天。春雨冰冷。她被灵山衆天师逼得穷途末路,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一上,被雨水浸透。谁都没想到,这个灵山成立以来最惊才绝艳的少年竟会拔剑对准昔日恩师,护在她身前,用满目疮痍的身体换她逃出升天。世人都说赫连生疯了,竟为了一只小妖怪背弃自己的信仰。到头来,他却被所护之人执灵刃捅进心口,毁了此生唯一的温情。*这麽多年,他们都说,赫连生在找一个人。待他找到,她一定会生不如死,谁都知道赫连生这人太过病态。可当他找到她了。刑水水缩着身子惊慌看他。赫连生没有像当年一样凶狠待她,而是手撑在她耳边对她说刑水水,我也可以很温柔。操,别躲了好吗,再他妈捅一百刀也不恨你。初见觉得他太过凉薄。可是这个世间最凉薄的人会为一人疯狂。也为她,与全世界为敌。可爱妹宝×超凶的霸王bking●HE双洁双初恋,那一刀是误会●男追女,前世今生,非救赎,有系统,但存在感低●谢绝扒文扒榜!!!!!!!!!预收还魂我死的那年雪下的很大。那时恍惚看着蜡烛灯芯好像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梦是回到出嫁前,我最爱他的年岁。那时我还是京城名门闺秀,很容易撞邪。初遇少年修士时他对我不好,但後面悉心护着我,让我也能春夜平安出游,挑灯看尽人间烟火。要是梦停留在这就好了。我无数次想。这样就能忘了婚後所受的冷落。即便我拖着缠绵病体走到炼剑的火焰旁,期待他能挽留一声阿铃,别向前了。他会的吧。可我纵身跳下去,也没听见他开口。死太早就不知道,真正的少年其实早死在了我出嫁那年,我嫁的根本就不是他。我只记得那天蜡烛在哭,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满屋子的雪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也见过的。在我死後大雪不停不休,有一只魔发疯似地找我,将我那夫君丢进万魔窟化成血水。少年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他坐在万千尸骨上抱着我流下血泪。他说阿铃别向前了,别向前了,再向前过了奈何桥就会忘记他了。这第二梦就是我出嫁那天了。我恍惚间看见那连绵十里的红妆,我的花轿曾与一名少年的棺材擦肩而过。那时纸钱满天飞。我什麽也不懂,还为这战死在魔手中的少年惋惜,那麽年轻,徒留满纸荒唐。听闻这段风月往事我也曾随他们一同叹息。那时我已将泪水还给人间,白日飞升成仙。听说後来,人间最阴暗的魔抱着我的尸骨,日日夜夜为我还魂。温柔名门闺秀×赤诚少年仙君●正文第三人称,没有失忆情节,女主跳火为渡劫,看似很BE实则HE●设定灵感来源红楼梦内容标签灵异神怪情有独钟穿越时空重生甜文史诗奇幻刑水水赫连生小水赫(hè)连喵。喵。喵。一句话简介为你甘愿赴死,为你与世界为敌立意面对生活积极努力,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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