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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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第1页)

“回禀大人,民女状诉陈大人乃战世遗乱,趁着我朝新立,朝官缺口,混入其中,目的乃重塑旧世遗风,陈大人假借喜爱民女之名,实为自己招揽朝中贤士,再有民女遭受陈大人迫害那日,陈大人身边下属,名唤秋越的男子亲眼瞧见的,但此人未必肯为民女做证,就是此人押解民女前去地牢的,地牢官差皆有瞧见。”

陈执或许不是个傻子,但也不会精明到连狱卒都识为亲信的地步,她笃定狱卒到如今都不知情,她那日脖颈上的伤从何而来,是以狱卒定会实话实说的,杀人犯的计谋,她付濯晴刚好将计就计,直接为青雅县解决一大祸患。

秋越若说假话帮衬自家主子,狱卒口供必会出卖此人,届时陈大人不仅官职不保,还得被收押候审。

树荫见阳,白云逐日,付濯晴和边连瑱被平身坐着,陈执和秋越跪着,付濯晴猜得不错,秋越乃陈执自己人,必然会帮着自己人说话,狱卒不知实情,被提审时,照实回话,便破了陈执主仆的忠心谎言。

再由她从中挑唆,秋越招了,世上孑然一身之人绝无仅有,她查过,秋越有家人妻儿,自然不愿落得家中几口全灭的下场,大难临头焉又不飞之理,她很早就知道了。

亲信嘛,自然还招了旁的。

这就不归她管了。

既然事已明了,付濯晴不介意火上浇油,她坐在官帽椅上拱手作揖,“民女还要状告风家兄弟,大人有所不知,风家父母乃为金兰战死的英雄,然风家兄弟,其长扮做风水大师招摇撞骗,踩门户,夜里风家次末两位,便扮做黑衣人,行抢劫事,而被抢劫的多乃新婚平民,也就是陈大人将二十两黄金分发,风家兄弟便夜行抢劫据为己有。”

早在付濯晴和风家兄弟上公堂那会儿,她就了然于胸此事跟陈执脱不得干系,陈执唯有与风家联手,才能将黄金成为他的囊中之物,谁让风家有双为保金兰而战死的父母。

本想找机会,会会陈执,也一直未有合适时机,她的确空口无凭,不能直接控告陈执,依她所见,风家两兄弟一看便是为自保出卖盟友之人,她不怕其二人不供出陈执。

日见晌午,斑驳光影,二人相继出县衙。

青溪巷中家家户户炊烟袅袅,付濯晴买了两个包子和两个熟鸡腿,和一些给狗吃的食物,牵着狗回家,她不打算做午饭,手中吃食被她置在秋千旁的石桌上,她先去厨房拿了小米喂鸡,又拿了她昨夜给小白做好的肉。

忙活完,她才给自己倒了碗水拿着坐在秋千上,边吃边喝边侧目顺着灶间瞧去,打不着火的杀人犯正在灶间忙活。

边连瑱实在气不过,他忙活半日,连口热汤都没喝上,难道他就要坐以待毙,将灶间拱手相让给白眼狼吗。

这绝对不可能!

是以他先杀人犯一步归家,将人关在门外,白眼狼跟他用了一样的招式,拿短刃划开门闩,直径坐在灶间外的秋千上吃鸡腿。

更可恶的是白眼狼一直进进出出灶间,他还是无法用打火石生火,给白眼狼平白看去笑话,倒是他鼻息缭绕着各家食烟,自己肚子饿得咕咕叫,他却为跟白眼狼赌气占用灶间,压根没买一点可以垫肚子吃的食物,他起身翻了翻饼筐,饼早上刚好被他吃完了。

“小白吃不吃鸡腿。”边连瑱又坐下时,听着不远处的话声闲闲,毫无嘲讽意,他心里不难受,不就是他没买吃食吗,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出去买就是。

就是肚子饿得快要顶不住了。

付濯晴收起唇畔一抹嘲笑,最好别吃,饿死才好,省得她动手了,还能死在她眼皮子底下,也算她亲手解决了他吧。

她扬起手中油纸裹好的剩下的一个鸡腿,朝付小白晃晃,“想吃的话就过来。”

回到家中,付濯晴就把给小白买的吃食放在狗窝里,这会儿她的狗正埋头在窝中吃进食呢。

小白听见有鸡腿吃,一个跳跃就出了狗栏,跑到她身边蹲下吐舌。

边连瑱看着那个没少一块肉的鸡腿就这么进了狗肚子里,他无声叹了气,早知道他就买点鸡腿回来吃了。

够了,边连瑱闭了闭眼,他‘蹭’一下起身出门,狗吃鸡腿的吧唧声扰的他心神不宁的,今日他势必要吃到大鸡腿。

付濯晴晃悠悠荡秋千,吃着手中鸡腿,就她过来之后,看到的杀人犯,极其易怒,尤其是在有她在的地方,或许这就是人杀了她,又见她活过来心中十分不快所致。

她早了然于胸杀人犯此缺点,故意这般做,就是为进杀人犯房间一趟。

【作者有话说】

古穿预收一《春梦》

沈家乃虞朝第一名门,沈明央更是人中龙凤,一举高中探花时,芳龄十七。

都城传得沸沸扬扬,皆叹沈家小姐日后定是拜相之姿。

殊不知,他们口中的沈小姐,现下已自身难保了。

明央只记得自己是现代人,死后魂魄无缘无故被吸到了沈明央身体里。

而真正的沈明央也断气了。

穿越不可怕,可怕的是她现代的记忆,随着她身死而消,沈明央的记忆也是如此。

她如今脑袋空空,两眼一黑。

幸得家中祖母相顾,授她才德,才不至于她上朝窘迫。

但虽如此,明央心中总感到后怕,她觉得皇帝好吓人,同僚要吃人。

唯有一人,总能让她在朝野感到畅心,此人乃跟她一同入朝的进士。

宋玉行做了个梦,梦里他有位心爱的女子,谁知这女子已有心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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