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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北郊机场

傍晚5点左右的时候,准备妥当的霍晶晶带着好朋友苏明瑜一起等在了人来人往的后机室,看着大包小包的旅客都伸长了脖子。

“晶晶,你帮我看着点,你哥哥要是走出通道的话记得要叫我,”趁着霍时远还没有出现,苏明瑜赶紧从饺子形状的包包中拿出了一枚小镜子和小梳子,整理了一下仪表以及有些微微翘起的发丝,顺便补了补嘴上的唇膏,争取给邻家哥哥霍时远展现出最完美模样。

“苏小瑜,”霍晶晶的眼睛虽然盯往来的人群,同时也用余光瞄见了好友不断拿着粉饼扑着脸,就后脑勺滴了滴汗,“别扑粉了,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情了,我哥的鼻子最近对脂粉类过敏。”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苏明瑜气得双手握成了小拳头打向了霍晶晶,一脸的着急:“不知道现在去卫生间卸妆还来得及吗?”

“好了,好了,”面对好朋友气鼓鼓的模样,霍晶晶忍不住开怀大笑,等到她笑够了才揽住了苏明瑜的肩膀,“我刚才跟你开玩笑咧……”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苏明瑜兴奋地跳了起来,朝着通道朝接机的人群中那个最高最帅气的年轻男人挥着手:“时远哥哥,我们在这!”

年轻的男人大概有着25,26岁的年纪,蓄着一头短短的头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地敞开,衬衫袖口卷起到了手臂中间,露出了小麦色的肌肤,腕上戴着一只名贵的手表,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虽叫人看不清楚模样,但器宇轩昂,仪表堂堂,就算他推着一只黑色笨重的行李箱,丝毫不减他一丝一豪的风采。

这样的男人一旦走在人群中,无疑是受人注目地。

“哥哥,”

7,8年未见,从小就对哥哥心存敬畏之心的霍晶晶完全把一切抛之脑后,激动地扑在了霍时远身上撒娇:“你总算回来了。”

霍时远扬起了嘴角的笑容:“晶晶,我回来了。”

一边的苏明瑜激动得结结巴巴:“时……时远……哥哥,你总算从英国回来了。”

她两边的脸颊边有着灿若朝霞的红润,低垂着眉眼,紧张地用手搅着衣角,多年未年,霍时远还是她记忆中的那个白马王子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收到一个负分,还是没有理由的负分,虽然很伤心不过没关系,我自己的文自己爱,我天天日更,不定期加更气死打负分的小恶魔们,→_→

第29章

2005年金秋10月10日,正是之晴的13岁生日。

和往年一家四口围着过生日不同的是,这一年的金秋郁富贵带着老婆孩子提前几天回到了蓉城乡下的老宅。

那里曾经是整个省内最贫困的村庄,名叫金山村,即使到了□□十年代的时候家家户户还都是破破烂烂的草屋,村上两层楼的房子屈指可数。

不过随着改革开放的普及,最近几年金山村发展了旅游业,村民的生活也逐渐地好了起来。

这天恰好是郁小叔家里喜庆地开办了5桌上梁饭庆祝新房的建造,俗称上梁酒,是农村新房建造完毕的一种风俗。

对于亲人,郁富贵一向是大方地。

一到了老家,郁富贵就当着大家的面塞给了郁小叔一个大红包,里面也不算多但也不算少,包了8888的金额。

随后,郁富贵又偷偷地各塞给三个妹妹们一笔零用钱,算是当做给侄女们的教育基金。

郁富贵的这笔礼金虽不能解救郁小叔家里急需钱的燃眉之急,但对于赚工资的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笔丰厚的礼金了。

林秀对此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她明白郁富贵骨子里的忠孝,还有对兄弟姐妹情谊,当初她看上这个人也是因为对方对待感情够真挚,够付出。

只要金钱的数额不是特别大,一般来说她都会选择视而不见。

早些年,家里经济困难的时候,她常常为了这个事情跟郁富贵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架,曾经有段时间甚至请了律师逼迫郁富贵离婚。

后来郁富贵很快妥协了下来并且发了毒誓再也不会无条件地接济贫困亲戚,林秀这才原谅了他以前的做法。

不过随着餐馆生意越来越好,有了多余的小钱后郁富贵总会瞒着林秀接济乡下那三个贫苦的妹妹。

对此林秀从未放在心里,毕竟家里的经济大权掌握在她的手中,至亲之人,血脉相连,打断骨头都还连着筋,就算再冷情的人至亲之人一旦有困难了也不可能做到熟若无睹。

郁家祖辈三代都是蓉城乡下的农民,靠着几亩地吃饭,生活虽不至于饿死那也算是相当贫困。

郁富贵是家中的老大,家里有三个妹妹,还有一个弟弟。

往往经济越是落后的地方,思想也十分容易深受老一辈人的影响,而老一辈人的思想观念往往带着浓厚的封建思想。

千百年来的农村风气正是受到这股邪风的影响变得十分地……重男轻女。

蓉城乡下的农村也不例外。

郁家的三个女儿和很多农村的女孩一样,从小就辍学开始做农活赚钱给哥哥或者弟弟上学。

起先郁富贵受到大环境的影响觉得理所当然,后来等到他读到高中的时候才发现家里的安排对妹妹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尤其是他的大妹,为了弟弟的学费,当时就被他妈嫁给了邻村一个大了十多岁的跛脚的打铁师傅。

要是这种读书的幸福是建立在至亲之人的牺牲之中他宁可不要,郁富贵忽然间明白了,所以他退了学去省城开始找工作赚钱以此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希望还有两个未嫁人的妹妹为了弟弟的学业和将来的娶妻生子不要做出如此大的牺牲。

在还没有认识林秀之前,郁富贵是一个孝子,所赚的工资一律上交给了郁奶奶。

那年之晴13岁,成熙11岁,一到了山清水秀的乡下,仿佛像是开了眼界那样兴高采烈,跟着几个堂姐以及小堂弟一起去乡间疯玩,玩泥巴捉泥鳅堆稻草人等等,这些新奇的游戏是城里不曾有过的,他们两姐弟很少来乡下,除了必要的节假日或者郁家亲戚发生的什么重要事情去一趟乡下外,一般性林秀也不喜欢乡下老宅的气氛,觉得尽量能推就推了。

这点郁富贵也是知道的。

他跟林秀在省城呆久了就知道自已的母亲思想上确实存在着某些不好的传统思想,也觉得有时候确实没有必要常常回老宅接受祖辈们的洗脑,比如催他跟林秀多生几个儿子,比如教育他们对丫头片子不要太过于宠溺等等。

所幸的是母亲对于他不常回家这件事情倒是不曾多加指责,加上最近几年餐馆的生意逐渐地红红火火,整天忙着赚钱的林秀和郁富贵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回老宅跟那些亲戚联络感情。

“大嫂,你们家两个孩子长得可真俊啊,尤其是之晴,实在是长得太美了。”郁大妹一边揉着面粉一边对林秀说。

“是啊,大嫂,之晴是我见过长得最漂亮的小姑娘了。”郁二妹符合。

“从来就没见过长得像之晴这么好看的小姑娘,长大后肯定是个大美人。”正在搅合豆沙馅的郁小妹也补充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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