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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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第2页)

十六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他立在那里几个小时都没下去,可刚刚才在佛祖面前发过誓,他咬着牙自己跟自己较劲,硬是一动没动,不知熬了多久,好不容易有了偃旗息鼓的意思,身旁却传来细细簌簌的轻响,一个温软身躯竟然钻到了他的毯子里,像是融化的冰淇凌、雨后青木瓜的芬芳钻进了鼻腔。

他石化一般僵在那里:“薄知惑你做乜?滚下去!”

可耳边啜泣不止,瑟瑟发抖的小少年试图拱进他臂弯:“做噩梦了哥,好多鬼,我好怕,肯定是因为盂兰盆节上我没做好乩童......”他推了一把薄知惑没推开,小胳膊小腿的黏起人来力气倒是很大,八爪鱼似的缠抱着他,快要消下去的火又窜了起来,他只好屈起双膝防止被身边的粘人精碰到不该碰到的地方,挺尸一般坚持到天蒙蒙亮,待耳边呼吸变得均匀,缠着他的“触须”也都松了,他才起身去冲凉。

等冲完凉回来,床上的捣蛋鬼已经彻底睡熟了,在毯子里团成了一个球,连脑袋都缩进去了,只有一对脚丫露在外边。

他这才注意到,大概是写作业写得太晚,偷懒没洗澡,薄知惑的袜子与袜夹居然都没脱,就这样敢爬他干干净净的床。强忍着把薄知惑叫醒训斥一顿的冲动,他坐下来替他解开袜带,脱了袜子,想把薄知惑的脚丫塞进毯子里,目光和身体却一时都动不了。

他很难不承认,薄知惑的脚实在生得好看,足弓弧度优美,脚踝纤秀,脚趾莹润剔透,真真就像婆太家的那对白玉如意。

他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把薄知惑的脚丫拍了下来。

薄翊川在黑暗中盯着第四张照片。薄知惑应该自己都没有留意过,他的脚上各有一对小痣,左脚在脚腕,右脚在小拇指,去年在军营里,他就是凭着这双脚认出了他。

而后那晚后半夜,他都躲在洗手间里,看着这张照片手冲,直到听见闹铃响起才停下。清洗身上时,门外传来薄知惑的声音,他声音轻柔的喊着哥哥,问他为什么早上起来冲凉,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到底是因为自己心虚,还是薄知惑察觉到了什么,语气听起来似乎有些狡黠。

这只小狐狸。

他那时如坠冰窖,一拳砸在镜子上,盯着自己的脸发誓绝不能再这么下去,否则他一定会变成和阿爸一样迷恋男色的变态。

可就像地心引力难以抗拒,盂兰盆节那晚他救了他之后,薄知惑就愈发依赖他了——至少直到他十七岁生日前,薄知惑每天早上都会起得比他要早,和坤甸一块把他闹醒,常常在他半梦半醒正在晨那个什么时,在他耳边娇滴滴的喊哥哥,弄得他后来都形成了反射机制,每次听见他用撒娇的语气喊哥就会血脉贲张,需要转移注意力才能控制自己不立起来;每天中午,他和他那些狐朋狗友们吃完饭就会来他的教室找他,和他趴在一张桌子上睡觉,弄得他胳膊手背上都是他的口水,弄得班里其他人窃窃发笑,甚至不知是谁把一本日本漫画塞到他抽屉里,内容讲得是一对兄弟相恋的故事,尺度大到不堪入目,形象与他和薄知惑还有点像,只看了一眼他就连做了一周他们是漫画主角的春梦;每天晚上,薄知惑甚至主动抱着作业来找他辅导,但糟糕的是他通常是洗过澡换了睡衣来的,身上香喷喷的不说,还只一件刚刚能盖住屁股的大t恤——那是他穿小了的旧衣服,他交待兰姆姨要扔,不知怎么就进了薄知惑的衣柜,他头一回看他穿就受不了了,说过他好几次让他扔掉,可薄知惑就是不听,隔三岔五就穿着跑来在他眼前晃来晃去,让他很难相信那小子不是故意的。

这样让他备受折磨的日子持续了将近半年,但毋庸置疑,那也是他们在分离十年前关系最亲近的一段时间,薄知惑习惯依赖他,而他也习惯了被薄知惑依赖,早中晚那小子只有一次不来找他,他就心里空落落的无所适从。寻常的亲兄弟没有这么亲密,他不知道薄知惑那时有没有发觉,他们已经不像家人,而像热恋中的情侣,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有心引诱他还是只把他当哥哥,他不敢也不能捅破这张窗户纸,无比清醒却不受控制地沉沦下去,越陷越深,既甜蜜又痛苦。

直到......那天。

第93章不可追

薄翊川翻过相册的一页,目光落在背面的那一张照片上。

他十七岁生日的前天。

那是薄知惑站在沙滩上戏水的背影。那一天,他在海里游泳时溺了水,如果不是他一直在偷偷拍照,也没法第一时间发现危险。

可即便他反应极快,立刻就把他救了起来,但薄知惑还是在死亡边缘走了一遭,因为他不单溺了水,还被水母给蛰了。

在救护车赶到前,他给他做了人工呼吸,那是他们第一次接吻,情况紧急,他无法仔细品味,可晚上守着吃过药熟睡了的薄知惑时,凝视着他的脸上,与他嘴唇相触的感受便卷土重来了。

而且要命的是,薄知惑居然在睡梦里还喊哥哥。

他没控制住放纵了自己,是他在少年时代曾认为自己犯下最大错误——他低头亲吻了薄知惑。如他所想象的,他的唇柔软娇嫩,像阿妈精心呵护的蝴蝶兰,比花蜜更加甜美,他心醉神迷,不能自已。

可就在他沉醉时,背后忽然传来了巨大的响声。

他吓了一跳,回过头去,地上全是水,盆子滚到他脚底,可季叔还保持着端水的动作,瞠目结舌地望着他。

“大少......”

他永远都忘不了当年季叔的眼神——震惊、尴尬,以及失望,这位从小照顾他到大的管家与阿妈一样对他寄予厚望,与阿丽塔订婚的那天季叔比阿爸还要高兴激动,脚底旋转的盆子像镜子一样映出那一刻的他自己,窗外的闪电大亮,清晰毕现,一览无余。

与公主订了婚的薄家长子,对自己的假弟弟,那个本来被他带回来代替翊泽的男妾之子,产生了畸形的恋慕。

浑身血液凉透。他知道自己走火入魔了,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他会变得和阿爸一样,将来无颜去见阿妈和阿弟。

于是在第二天的生日宴上,他刻意疏远了和薄知惑的距离,甚至在他摔倒在他足下时,他也狠着心没去扶,而是头也不回地走向了阿丽塔。可和阿丽塔一支舞还没有跳完,薄知惑又出了事。听说薄知惑掉进了大厅的喷泉里,生恐他再次溺水,他甩下阿丽塔就冲到了大厅,在薄知惑湿漉漉犹如小落汤鸡承认是自己贪玩失足时,他恼怒不已,恼怒于他的调皮贪玩,更恼怒于自己心里的天平又一次向薄知惑轻易倾斜,在回去的一路上,他逼自己硬起心肠对他不理不睬,可薄知惑软声央求他带他去唐人街吃东西时,他还是动摇了。

而在薄知惑为他唱生日快乐歌的那一刻,他更是感到到一塌糊涂。

于是在薄知惑闭眼许愿的那个瞬间,他没有许愿。

他在——

薄翊川的目光挪到下一张照片上。

温暖朦胧的烛光中,是少年双手合十闭目微笑的模样。有薄知惑陪伴的那个生日,他许愿的短短十秒,是他生命里最难忘的瞬间。

薄知惑那时许的是什么愿望呢?会和他有关吗?

“嗡嗡”,手机震动将薄翊川从半梦半醒的混沌间惊醒,回忆里的薄知惑的身影面容如烟雾顷刻消散,他睁开眼,心底空荡荡的。

“喂?”他发出嘶哑的声音应答。

“薄翊川,我是程世荣。你提供的那些资料我看完了,上级领导同意你配合我的专案组行动,但由于你已经退役,无法以军人身份申请走部队流程转入国际刑警组织成为特警,不过,基于你的身份和功勋,上级长官讨论后,决定特批给你一个临时特工的身份,但这个特工身份仅仅是给你一个人的,意思是,你只能单独行动,无法带你雇佣的那些手下去,即使是之前第七特种部队的老部下想要跟随你,也要通过我们的允许,走流程通过申请才能跟你一起去,明白吗?”

对方语气冷冰冰的,公事公办,薄翊川心无波澜:“明白。我不会带我的老部下一起去,特工名额只需要给我一个。”

那头传来拨打火机的声响,笑了声:“你还真是挺够义气的,不想让你的老部下跟你一起冒险?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们专案组的特警们在路上会暗中跟随,保护你的安全。虽然我很讨厌你,但看在知惑的面子上,我不会让你死,毕竟,他那么喜欢你这个哥哥。”

薄翊川心头一震,生怕对方挂断通话,立刻追问:“喜欢?他喜欢我?你怎么知道的?”

程世荣静了几秒,似乎没想到他会问这个,笑了一下,才说:“都好久以前的事了,他啊,从初二开始,每天上课只要一发呆,就会在草稿纸上画一个人的脸,眉心有痣的,画了又擦,擦了又画,放了学就扔垃圾桶。我一直以为是明家那小子,后来到你赶我走的那天,我才想起那颗痣的位置不对,眉心正中有痣的,原来他画的是你。这家伙,根本是拿明家老三当你的替身。后来我就想,你跟阿丽塔订婚了,他又是你弟弟,他喜欢你但只能藏着掖着,心里得有多苦啊。”

手机从掌心滑落到床上,薄翊川魂不附体,视线失焦,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原来,薄知惑和他一样,从很久以前就动了心。

那么,他把他从酒吧里救出来的那天......

暴雨机车疾驰中他紧紧蜷缩在他怀里,好像鸟儿蜷在窠臼,他只当他是受惊过度,山风温柔的日出时刻,他依偎在他身边乱蹭乱动,他只当他是又不安分了调皮捣蛋意图勾引他,还有,在蝴蝶园里......

“可是喜欢一个人是没有办法控制的,就像你阿爸喜欢上我阿爸,也不是他能控制的,心是守不住的,哪怕那个人是不该喜欢的也无法控制……”

“住口!你在我阿妈的蝴蝶园里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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