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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地伸手去戳,男孩子就赶忙躲开了,一边把我的手轻轻拍开,一边没好气地说真的很痛。
“你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上课的时候不小心磕到了。”
“什么课这么危险?”我大为震撼,与此同时,我再次伸手、试图抓住白厄。
他以为我要故技重施让他痛上加痛、一直在非常认真地垂死挣扎,我很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让他老实点、别再乱动。
白厄视死如归地闭上眼:“是剑术启蒙课啦,我想跟村里的叔叔学点本事,你……你下手轻点。”
“唉……在你眼里我到底是什么人啊?”
我不再言语。
正是秋天降温、变得凉爽的时候,白厄添了衣服、不再是初见时的短衣裳。他来时已将袖子挽上,此时正仰着脖子、紧绷着一张脸,一副任我拿捏的模样。
我慢慢垂下眼睑,目光扫过男孩子脖颈上的金色日轮与黑色颈环,有点好奇那纹样的由来。
但我没提出疑问,将双手搓热,暖和起来的掌心贴向他的手臂。相贴的肌肤处有一股温和的魔力流过,抚去阵痛的淤青、泛起湛蓝幽光。
“看,这就没事了。”我说,“我没有害你吧?”
白厄很惊喜地睁开眼睛,终于将自己的意识从“这下要痛死了”的古怪幻想中抽回。
“真的不痛了……这又是什么?”他的好奇心也像秋天的落叶一样,走上两步、说几句话就能发现,遍地都是。
“魔法。这是魔法。”
“魔法是什么?妖精们的法术吗?祂们教你的?嗯……但你可没有长耳朵呀。”
“别老是说这种没脑子的话,我跟你一样是人类。”我一边说话,一边从小窝垫底的书堆子里里翻出一本魔法理论。
我不需要入门书籍,它一向在系统自动解锁的图书室里吃灰,从没得到过我的青睐——不过用它来向白厄解释什么叫魔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们两个人贴在一起,书本摊开放在腿上,白厄把自己圆溜溜的脑袋探过来,发丝在我脸上乱蹭。我已经习惯了,因此没有在意,抬手翻开第一页,寻找解说的语句。
这本书完全没有学术论文的规范性,第一页只有一句话——
“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法。”
在今天之前,我没打开过这本书,内心却对这句话颇有印象。我翻过书背,没找到著书人的姓名,只好把困惑压在心底,在白厄的催促中翻到了第二页。
“魔力是极少数人拥有的天赋,这类人称为魔法师。魔法是魔法师意念的体现,一位魔法师的意志越坚定、情感越强烈,施展的魔法越强大,该情况不分杀伤、防御、变形或制药。”
“本书记录了作者迄今为止创造的所有基础魔咒,一共205条。建议没有自在掌控魔力能力的魔法师不要随意调动魔力,尽量施展魔咒达成魔法效果,防止魔力反噬,造成危险。”
“魔咒1:画龙点睛。在纸张上画出所需动物,其名为【龙】,通过点上眼睛的做法为其赋予生命,使其脱离纸张、成为真实存在的事物。施咒者收回魔力时,【龙】自动返回纸张状态。”
或许是受制于有限的魔力储备——
我很难相信这是基础魔咒。第一个魔咒就给我一种“就算把我最后一丝魔力抽干,我也办不到”的胃痛感。
白厄却因为这个效果新奇的魔咒兴奋了起来,像饿了一天终于看见肉骨头的小狗一样连声叫唤起来,汪汪汪地问我会不会用,看起来真的很想见识见识。
在白毛小狗亮晶晶的、湿漉漉的期待目光中,我诚实且心虚地说我不行,甚至点了点头表示肯定,示意对方我真的没有说谎。
“但可以试一试!我还没用过。”眼见他就要失望了,我连忙补充道,“嗯,明天这个时候,你带着纸和笔来找我好了。”
“好耶!”
没关系、没关系,一个魔咒罢了,不至于、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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