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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有时候我也不能免俗,我也需要人间烟火,要不然,我就直接学董兰了,今生不做痴情人,不生情事。
为自己独活,多爽。
我爱好文学,爱小资生活,我知道金钱不一定能买到幸福,但是幸福总离不开金钱。
我虽然没有经历过文初武他家那种情况,一人得病,全家返贫。但我经历过了我爸妈在我和我弟双双读书时,供我们读书时的捉襟见肘。
我的父母虽然没有像中国的很多父母那样背井离乡,走南闯北,在土地里刨食,然后为了几两碎银,但是他们也过得不易。他们也知道该存的钱,还是要狠狠地存。
我理解文初武觉得我爱买花,爱喝红酒是一种高尚体面的浪费和奢侈,能体会他想改变我,拐弯抹角地提醒我存点钱,抠门一点,为以后的生活留点体面的那种心理,他也想以我花钱无度来吓退陈老五。
可是他打错算盘了。陈老五他承担得起我这样的一点小爱好式的消费,不要说他愿每月给我零花钱一万元了,就是他不愿给,我也能用我为数不多的工资,维持我原有的体面。
我不虚荣的,我想过一种低调的体面的生活罢了,也许无意间打扰了别的的痛点,让人眼红羡慕,心生不平衡,就误以为我的生活很好过罢了。
没办法,原生家庭培养出来的气质和性情,好难改变了,也许我这一生,为了保持我的优雅体面,会刺痛一些人的神经。
也许有人认为我这种法纯粹是花自己的钱,养别人的眼,没必要。可我不这么看,养别人眼的同时,我也在滋养自己,也在养我的眼睛啊。
我爸说的,陶家的人,凡出门,必须光鲜体面,形象永远要走在能力前面。
我们一家这么做,不是为了学项羽,图个富贵还乡,希望别人瞧得起自己,是我们的修养要求我们必须匹配这样的外表。
如果我是虚荣的人,我肯定撒娇,叫陈老五经常接送我,往我脸上贴金了。
作家三毛说过:“世上的喜剧不需要金钱就能产生,世上的悲剧大半和金钱脱不了关系。”
同事们知道了我的未婚夫是陈老五后,我就不信他们不会吃不到葡萄不说葡萄酸。
但是我一旦太炫了,万一最终不能修成正果,反而成为笑话,那就大可不必。
我只能不等不靠任何人。尤其是我走到大街上,看到很多的大爷大妈,轻松地跳舞,自由自在地旅行。我就想,只要我有存钱的习惯,能够退休,老年的安稳,我也会拥有。
我是有计划的人,万一家人有病痛的时候,不仅要花钱,还得花时间。因此耽误工作,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出现像文初武写告状信那样的情况,挥霍无度呢。将来撑起家庭的,一方面靠和睦的家庭氛围,一方面是金钱、房子等。
金钱不是衡量家庭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但也是重要标准。
能嫁个有钱人,我也想,也不抵触。不能嫁,我也能自己想办法去开源,去创造财富,至于节流嘛,我认为我现在还挺年轻的,不至于就开始抠抠省省。
一朵花没绽放过就收束回来,那是一种悲哀,人一辈子没痛快花过钱就节省到牙缝里,是一种悲催。
轮到我的课时,我下教室了,这时我的手机收到文初武来的三条短信。
虽然被自动拦截了,但我还是看得到。他写道:原来,你是为了攀附有钱人,而找百般借口离开我。人家的财富是婚前的财产,你想分一杯羹,都要看别人的心情。
你想嫁入县里的豪门,可是我了解了一下,人家也仅仅是有几个臭钱而已呀。你想跟他,一起闻着一辈子的铜臭味么?如果我没估错,我赌你们三年后就无话可说,会成为熟悉的陌生人。
姓陈的一家,凑起来都没够高中文化,我也真服了你,一个大学生,嫁一个与文盲无异的生意人。家有家运,人有人运,兴家好比针挑土,败家犹如浪推沙。值得你为五斗米而为一家文盲折腰吗?
我瞄了这三条短信,不予理会。走进教室前,把手机放口袋里,上我的课去了。
我没有经过这段时间跟陈老五接触,也不知道我需要对他刮目相看。我不离开文初武,我也不知道他也会这么卑鄙阴险。旁观者清,当局都迷。
对于外人来说,很多人会认为我图陈老五家里那几块钱,王小强一家人会这么看,文初武会这么看,我的同事们知道了也会这么看。苏枝梅、董兰、李今和张抱石都会多多少少这么看我吧。
可是事实全是这样吗?不全是吧。
一场婚姻的促成,是多种因缘因素的叠加组合的。生活在生存都艰难的时代,能满足得了吃这个条件,就可以结婚了。生存能保障之后,能睡得了在一起,生儿育女,就可以结婚。前面两者都能满足的情况下,如果又能有很多共同语言,相处不厌,那就算是比较好的婚姻了。
我跟文初武,吃、睡方面不成问题,但聊这方面,三观不一样啊,相处起来太不愉快了。
而跟陈老五,在聊的方面,经过他这么些年的历练,感觉他的很多理念观点,比从家门到校门到机关门又到校门的文初武更看得更客观理性,也更称我心。
文初武他不懂这些,凭什么对我妄加指点呢。我心里有时真想暴粗口,你懂个球。
一个人,一个家族,能保住金钱财富,能不被金钱的反噬力所伤害,本身就说明陈家的经商处世有其智慧之处。要不然,早就会君子之泽,三代而斩了,不要说五代。
再说了,即使我天真无邪,图人富裕衣食无忧,可我爸妈一把年纪的人了,看人不比我看得精准?
门卫的吴大爷,都觉得你文初武不配我,就是你自己自视过高,狂妄自大,把人家陈老五和我们都不看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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