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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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下,余欢好意思不救他吗?

“人也太多了。”小命有太多人惦记着,而他年纪轻轻根本不想死,怎么办呢?

离余欢近一点,站在他三步之内,如此方便余欢救他,人多把他俩冲散了,吓他一跳,连忙回头去拉余欢。

余欢注意力在四周,人多也意味着如果有人藏在其中,不容易发现。

他一只手捏着腰间的短剑,一只手去拿菜农放在架子上的菜,刚挑了两个土豆,被明生打了一下,“你会不会过日子啊?”

顾及着菜农,没大声宣言,在余欢耳边说,“土豆都发芽了,发芽的不能吃。”

他让余欢在一边等着,自己挑,其实自己也不会,但是多少比余欢强一点,余欢是能活着就好,菜新鲜的还是烂的,他不管,只要能吃,再难以下咽的食物他都能吃得下去。

以前也是皇子,怎么要求就这么低呢?

很多东西他都吃不下,比如说麦饼,有一次买了尝尝,咬了两口发现太难吃,丢给余欢,余欢面无表情就啃完了,问他好吃吗?他点头。

其实根本不在意吃什么,有得吃就行。

他不介意,他介意,所以买菜做饭,或是去外头吃,这些都交给他。

虽然累了点,但是好处是不管去哪,余欢都没意见,听他的,坏处是他吃胖了。

一般人可能会发愁,他非但不愁,还乐在其中,胖点好啊,胖点就丑了,没人惦记了。

他没人惦记了,余欢反而开始了,他以前开个棺材铺,也不经常出门,没人见过他,一旦出来,登时吸引去大把大把的目光,有二流子刚要朝他吹口哨,便被他冷冷瞪了过去,“滚!”

那二流子还没见过这么凶的,想教训他,脸上刚露出不满的神情,余欢拔剑了。

大拇指顶在剑柄上,露出锋芒的剑锋来,闪瞎那二流子的狗眼,吓得他怂怂的咽咽口水,假装若无其事的朝其它地方去了。

“你这样这辈子都别想交到朋友。”明生已经买好了,提着包成油纸包的土豆去找余欢。

边试图教育他,边想起了从前。

他好心给余欢收衣裳,还被余欢冷冷瞪了一眼,说他多管闲事。

余欢被人打了,他过去拦,也被骂过滥好人,不用他管之类的话。

可伤人了。

得亏他锲而不舍,坚持觉得余欢是值得结交的人,事实证明他眼光确实不错。

“买好了,走吧。”

余欢一言不发的跟了过来。

明生手上不知道在哪蹭了点泥,今儿衣裳新换的,不舍得用来擦手,擦在了——余欢身上。

☆、第154章摄政王爷

余欢这身衣裳已经穿了两天,到了要洗的时候,只低头瞧了一眼便将视线转回四周。

他大概也习惯了,不是第一次用他的衣裳擦手,他喜欢穿黑色的衣裳,除非白色的面粉,否则根本瞧不见脏。

手上的泥大概是捡土豆的时候弄的,土豆只简单清洗一下,水一干,上面还留下很多泥。

明生又在他身上擦了擦,一次不在意,两次就过分了,余欢刚要有什么表示,明生拉着他的袖子,把他拽到另一个摊位前,兴奋道,“有海味。”

古扉说过,这个洗干净一些,放在火上烤会很好吃,家里每天都要在炉上烧热水,几乎十二个时辰不停歇,既然有条件,为什么不试试看?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转移话题,瞧见余欢面上有不妙的情绪。

余欢成功被他转移了注意力,跟着看向卖海味的摊位。

上面摆放了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鱼类,一股子腥味,还是活的,养在水里,也有些死了,腌成咸的,上面一层白色的盐粒。

明生想要新鲜的,但是新鲜的贵,他的青楼最近没有开业,还要养很多人,加上上下打点和扶月公主的抽成,基本上没多少剩余。

还不知道要这样熬多久,最近花销都收敛了许多,以前会买些零嘴,现在每天缩在屋里,喊嘴里没味了。

他不直说,余欢还没有留神,瞧他在摊位前犹豫了许久才反应过来,他可能没钱了。

青楼赚的多,搭进去的也多。

他又是个滥好人,经常接济各种猫猫狗狗和乞丐,不外乎会没钱。

明生其实还有点,但是要为接下来考虑,细想一下好像也不缺这点,正打算拿下,手上突然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他低头才发现是余欢,把一沓折起来的银票往他手里塞。???

他有些震惊,“你哪来这么多钱?”

怕被人听到,在余欢耳边,压低了声音问的。

余欢也低头在他耳边回应,“每次做任务,雇主都会给个几千几万两。”

明生:“……”

所以余欢看着不显山不露水,其实比他有钱?

这个世道怎么了?

他到底错过了什么?

明生把银票拿在手里,细细一数,好几万两呢。

难怪这厮能那么堂而皇之的在最繁华的街道开个不赚钱的棺材铺,来一个客人凶走一个,买卖全靠随缘,和客人脸皮厚,原来人家有底气,根本不在乎这么点银子。

有钱任性,不愧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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