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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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杀完人后,王猛戴上手套开始寻找有可能记录他犯罪证据的账本,却无意中发现马彩云在自己床头的墙纸上,写清楚了每一条分赃的记录。于是王猛毁掉了分赃记录,然后把马彩云的尸体用随身携带的麻袋装着,用自行车把尸体驮到了造纸厂污水池边。这个地方两年才清除一次淤泥,因为时常散发恶臭,所以平时根本就不会有人来。王猛知道污水池上次清除完淤泥还不到半年,等到下一次清理,尸体早就变成了白骨,谁还会知道这白骨是谁呢?

可是,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偏偏就有人到了这个罕有人去的地方。一个专门抓蚂蟥卖作中药材的“采药人”进了山,来到了污水池边,很偶然地看见池子里漂着一具尸体,于是报了案。

又破了一起命案,但是顾红星和冯凯都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

顾红星似乎又想起了冯凯那一听见命案就放弃手上其他案子的坏毛病,天天催着他去查那个什么不知所以然的偷煤案件。

而冯凯则一边敷衍着顾红星,一边认真研究起金万丰的案件来。在顾红星家里,当说到指纹是孤证,不能作为唯一定罪依据的时候,顾红星提到了金万丰的案子,当时他那种眼神,明明就是不信任的眼神。

回想起那种不信任的眼神,冯凯又一次感觉自尊心受到了打击,他给自己鼓着劲,要把金万丰的案子重新捋一遍,找到更充足的证据,让顾红星相信自己是对的。

相比于货车司机韦星报的那个偷煤案,金万丰的案卷可以说是复杂多了,也丰富多了。但是和陶亮那个年代的要求来比,这份案卷依然是过于简陋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翻完了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以及抽屉里的工作日志,冯凯又专门去套了一些卢俊亮的话,总算是把这一起案件的发案、破案过程全都搞明白了。

1985年4月6日晚上11点多,龙番市郊区一个叫作蔡村的小村庄的村镇街道上,有一间沿街的平房突然起火。这个年代,基本没有什么夜生活,晚上9点之后,街面上的行人就很少了。因此,火势起来的时候,街上一个人都没有。于是,刚开始的小火苗没能被及时发现、扑灭。当天晚上正好又在刮大风,小火苗起来之后,被风一吹,开始向现场周围蔓延。当时的房屋屋顶主要是木质结构,房屋之间也没有进行防火隔火处理,所以大火的蔓延,导致周围十余间民房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也正因为火焰烧到自己家,附近的群众才发现不妙,纷纷起身寻找电话报警。

虽然110、120报警电话是1986年才正式推行的,但119火警电话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已经开始使用了。龙番市消防大队在接到群众电话报警后,出动了消防车,会同蔡村村委会的老式水车,一起对现场进行了灭火处理。

火势扑灭后,消防员进入现场,检查现场是否有坍塌险情,无意中发现已经烧焦的床架之上,居然有一具尸体。尸体已经被严重烧毁,表面完全炭化,尤其是尸体的双侧手掌、脚掌都已经被烧毁。尸体的左手腕上有一只黄金手镯,依旧闪着光芒。那一截烧秃了手掌的前臂,露着白森森的骨骼,还套着一只手镯,看起来很是诡异。这把进入现场的消防战士着实吓了一个踉跄。

既然是亡人火灾,顾红星第一时间就收到了局里的指示。因为当时冯凯应该正在办理韦星报警的偷煤案,所以顾红星原本是准备带卢俊亮和二中队的同志们来参与案件侦破的。但是有了命案,冯凯是绝对耐不住寂寞的,他主动请缨参与案件侦破,理由是一切以命案为中心。顾红星拗不过他,于是带着他和卢俊亮、秦天等人参与调查。

第一件事,就是尸源认定。这件事情倒是不难。通过卢俊亮的现场尸检,可以确定死者是一名女性,身高大约160厘米,体形偏瘦。冯凯则从这一间平房的屋主处调查到了信息,这房子是租给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的,女孩叫金苗,是蔡村附近的金村人,不知道具体什么原因,自己出来租住。女孩的体貌特征与卢俊亮尸检得出的结论完全一致。有了怀疑对象后,冯凯去金村把金苗的父亲请来了。毕竟是自己的女儿,金苗的父亲第一眼看到尸体,就确定死者就是金苗。那只金苗一直戴着的金手镯,也进一步印证了死者的身份。

虽然死者的手掌、脚掌都已经被烧毁,提取不到尸体指纹,但顾红星还是花费了很大的力气,从尽是烟熏痕迹的烧毁房屋中,找到了大量指纹。从多枚指纹重复出现的情况来看,这些指纹都属于死者的。在金苗父亲的家里找到了一些她在过年后送过去的物品,上面也提取到了一样的指纹,更印证了这些指纹就是金苗的。这个交叉印证,也是为了防止有人冒用金苗的身份,租住这一间房屋。

顾红星还是保持着很细致的习惯,他要求卢俊亮在现场提取死者的血液,对死者的血型进行分析,确定死者是o型血。他又让冯凯去调取金苗小时候在学校体检时候所做的血型记录,果然也是o型血,用这两份证据再一次印证死者的身份。这“多此一举”的要求,给冯凯增加了工作量,让当时的冯凯对顾红星产生了不满,还专门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迂腐”二字。

尸源已经认定,第二件事,就是金苗的死因了。她究竟是被大火烧死的,还是死后被焚尸呢?根据房东和金苗父亲的证词,金苗生前是不抽烟的,这个季节还没有到点蚊香的时候,这个出租屋没有电力设施,连电灯都没有。那么起火的最大可能性,就是照明工具,如煤油灯、蜡烛导致的意外起火。本以为是一起意外事故的结论,却被卢俊亮这个法医直接否决了。他在现场通过对死者金苗气管解剖(当时很多命案尸体的解剖,都只做关键部位的局部解剖,不像陶亮的年代,只要解剖尸体,就必须颅腔、胸腔和腹盆腔全部打开),发现其气管内干干净净,没有任何烟灰炭末。可以断定死者金苗是死亡之后,才被点火焚尸的。也就是说,这是起命案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是命案,那金苗的真实死因是什么呢?

卢俊亮是1984年分配到刑警大队的法医,他来的时候,老马已经退休了。一个没有师父带的法医,只能根据自己在大学里学习到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摸着石头过河了。涉及法医的专业问题,见多识广的顾红星也没有办法帮忙,所以,他只能自己慢慢研究。

这种被严重烧毁的尸体,卢俊亮也是第一次见。尸体的胸腹壁肌肉脱水,呈纤维状,就像是尸体被套上了一件坚硬的皮夹克,他用手术刀都很难划开。而尸体的头颅因为被焚烧,头皮和颅骨都已经很脆了,一碰就会掉下来一块。好在卢俊亮在医学院就养成了胆大心细的习惯,每动一下尸体某个部位之前,都会对这个部位进行拍照,解剖的动作也很细致,终于,他找出了死者的死因所在。

死者金苗的左右太阳穴各有一处骨折。

太阳穴之所以能成为“死穴”,是因为太阳穴这个位置在医学上被称为“翼点”。翼点处是颅骨最薄的部位所在,而且翼点对应的颅内有一条重要的脑部血管——脑膜中动脉——经过,一旦翼点发生骨折,就容易导致脑膜中动脉破裂,引起颅内出血而死亡。

死者金苗两侧太阳穴下方的脑膜中动脉都因为骨折而导致了破裂,打开金苗的颅盖骨后,发现受热萎缩的大脑表面有大量血肿。因此,卢俊亮断定,死者金苗是被人用工具砸了左右太阳穴,导致颅内出血而死亡。

基础工作已经做完,剩下来的事情,就是破案了。

现场和尸体都被严重烧毁,现场都是燃烧残留物和灰烬,这给现场勘查工作带来巨大的难度,更难指望通过现场勘查来发现直接破案的依据了。

公安局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陶亮所在的年代,是完全不一样的。陶亮所在的年代是信息化时代,社会上但凡出现一个有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都有可能引起舆论上的轩然大波。而在信息不发达的八十年代,郊区发生一起杀人案件,周围居民也许并不会第一时间得知。但是这一起案件不同,因为火势蔓延导致周围邻居财产受损,案件的影响力就不一样了。

先是有邻居找来了市里的报社,来对此案进行采访。改革开放后,报社也开始享受时代红利,拥有越多的订阅量,就会给报社带来越多的收益。所以一家报纸报道后,当地其他媒体也蜂拥而至。

紧接着,不知道是谁散播谣言,说有一个江洋大盗,专门奸杀、抢劫年轻姑娘,然后用纵火来满足其变态心理。谣言流传的速度十分惊人,而当时警方又没有多少渠道可以辟谣,导致整个龙番市那几天都人心惶惶,独居的年轻女性纷纷去父母家、亲戚家居住。

最后,案发后第三天,也就是顾红星、冯凯他们刚刚把尸检和现场勘查的基础工作做完的时候,邻居们为了避免得不到修缮房屋的赔偿款,纷纷拉上亲戚朋友在市政府门前聚集。因此,这一起案件很快就引起了省市各级领导的重视,要求公安部门尽快破案、以安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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