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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线索”,鱼龙混杂,难辨真假。但是,有了这些旁证的支撑,冯凯更加认准了金万丰就是本案的凶手,觉得金万丰只是抱着侥幸心理负隅顽抗罢了。但是在专案会上,顾红星却提出,除了口供,他们没有任何实际的物证可以指认金万丰就是凶手。
可是现场已经被烧毁了,去哪里寻找可以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尤其是物证呢?那不就是在强人所难吗?所以冯凯的笔记本上第二次出现了“迂腐”二字。
要搁在以前,陶亮要是知道真正的冯凯如此形容顾红星,一定会拍手称快、深表认同的。但是此时,他在心里却隐隐地站在了顾红星这边,于是他翻过了笔记本上的那两个字,继续认真地往下读。
按照顾红星的计划,应该把现场进行网格化分区,然后按照每个分区进行顺序编号,再根据序号顺序,逐一把各个分区内所有烧毁的灰烬都进行筛查,在灰烬里寻找一些有可能证明犯罪的物证。
顾红星的这个取证思维已经非常先进了,因为在陶亮的年代,对于疑似命案的亡人火灾现场,现场勘查员都是需要这样做的。这不仅是为了寻找物证,还能够对物证进行具体定位,有助于案件分析。顾雯雯就经常会灰头土脸地从火灾现场回家,然后一洗澡就是半个小时。
公安队伍是以服从为第一要务的,所以大队长顾红星这样提出来了,其他人也不好说什么,即便有怨言,也只能默默地去做。可现场一片凌乱,如果真的按照顾红星说的以网格式筛查,估计没有半个月都筛不完。
这时候,性急的冯凯又打起了走捷径的主意。
他和卢俊亮聊了一次,主要话题是致伤工具。卢俊亮虽然没有什么经验,但是从医学的原理上认为,死者的颅骨两侧都有骨折,虽然翼点处比较薄,但想徒手打成骨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且恰好两侧都有骨折,那么徒手伤的概率就不大了。
如果按照书上说的,骨折线边缘有骨质压迹就是金属钝器打击所致,那么可以肯定死者的头部损伤应该就是金属钝器打击所致。再结合小卖部老板娘的证词,金万丰在事发当晚离开现场的时候,身上并没有带任何工具,那么说明这个工具应该是被金万丰遗留在现场了。金属钝器的种类并不多,尤其是一个年轻女性的住处,按理说应该更不多了。所以冯凯认为,无须再对现场一点点进行筛查,直接在灰烬废墟里面找能够作为凶器使用的金属钝器就行了。
但是,冯凯的提议被顾红星否决了。顾红星还是坚持筛查灰烬,因为直接找工具,感觉有一些投机的成分。
冯凯不服。所以,就在刑警大队全员都在筛查现场灰烬的时候,冯凯则在火场废墟里面翻来翻去,并没有认真投入筛查现场的工作中去。可能是有幸运之神附体吧,冯凯在现场“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翻找过程中,居然还真的从坍塌的五斗橱框架下面找到了一把锤子。
因被没烧毁的抽屉遮挡,这把锤子没有被烧灼,也没有烟灰炭末黏附,算是一个保存得比较好的物证了。当时冯凯也没有过多寄希望于这把锤子,只是看这把锤子保存完好,于是把它用袋子装好,带回了刑警大队。
提取了物证,就要检验。顾红星拿到锤子就立即对锤柄进行了指纹显现,果然显现出了几枚指纹。通过比对,这几枚指纹还真的就是金万丰的。
现在的冯凯看到这里,心里并没有什么波澜,因为就像顾红星在他家里吃饭的时候说的一样,这是一个孤证。虽然从取证到指纹显现再到指纹比对,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并不能直接证明犯罪。
当时的顾红星也是这样想的,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死者金苗的头皮上是有伤的,而锤子上并没有血。
可当时的冯凯却欣喜若狂,他认为已经证据确凿了。顾红星不是要实际的物证吗?现场提取到金万丰用过的锤子,金万丰还狡辩说自己不认识金苗,那不是这个金万丰杀的人,还能是谁干的?
据卢俊亮说,顾红星和冯凯因此发生了剧烈的辩论。当然,这里说辩论,应该是卢俊亮美化了二人之间的争吵,隐瞒了由此产生的嫌隙。
冯凯认为,凶手在用锤子杀死人后,有可能清洗凶器。顾红星则认为既然凶手要点燃现场毁尸灭迹,何必再清洗凶器?既然清洗了,为什么只洗掉血迹,而不洗掉指纹呢?
顾红星还认为,锤子被发现的位置是在五斗橱的下面,而不是尸体下面,两者是不是有必然的联系,还有待商榷。
冯凯很生气,他觉得已经有了铁证,顾红星何必再这样吹毛求疵?是不是非要再结合金万丰供认不讳的口供,顾红星才能服软认输?
于是冯凯拿着锤子这个铁证,再次提审了金万丰。
这一次审讯,笔录记录得很简单,看起来是主审人冯凯对金万丰的狡辩之词丝毫不信。但从只言片语中,还是能看出金万丰是如何解释这一情况的。
金万丰和金苗从小是同学,也是邻居,虽不能说是青梅竹马,但两人关系着实不错。后来随着他们小学毕业后金万丰搬家,两人关系逐渐淡化。今年过年之后,金苗从外地打工归来,两人在蔡村偶遇。偶遇之后,金万丰就知道了金苗的临时住所所在,而金苗说为了能顺利离婚,必须对此住处保密。金万丰此时单身,金苗的婚姻又名存实亡,于是,他对一直心怀好感的金苗展开了追求。但一来是为了金苗能顺利离婚;二来是防止有“金苗外遇才提出离婚”的谣言,保护金苗的个人名誉,金万丰对此事一直保密。所以当警察问到了他,他为了保护“逝者的尊严名誉”,选择了撒谎,说自己不认识金苗。在和金苗秘密接触的一个多月内,金万丰帮金苗做了不少事。那把锤子是事发前几天金苗家的窗户损坏了,他带过去帮忙修理窗户用的。修好窗户后,两人聊了一会儿天,金万丰走的时候忘记带走锤子了。因此,锤子才会遗留在现场。
以现在的冯凯来看,金万丰这算是对重要物证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从讯问笔录里的言辞来看,当时的冯凯是完全不信这套说辞的。他不停地强调让金万丰老实一点,不说老实话,就会从严处理。他反复强调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不知道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话起到了作用,还是其他的原因,在冯凯提取到锤子后的第二次审讯记录里,金万丰的供词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他供述自己是出于情、财纠纷等原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金苗并点燃了现场。
现在的冯凯仔细看完笔录后,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刚“穿越”到这个梦境的那天,冯凯去看守所提审金万丰,当时金万丰对自己说的,和这份供词上的表述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虽然不至于一个字都不差,但是两次供述的吻合程度之高,让人有一种不真实的感受。
冯凯知道,自己之前产生的那些不安的直觉,都是有原因的,这一起案件,确实存在问题。金万丰给出的两个杀人动机,都禁不起推敲。如果金万丰真的存在劫财的想法,连存单和死者身上的金手镯都没有拿走,那实在是说不过去;如果金万丰只是因为感情纠纷而杀人,那也很不合理,因为金苗是真的在努力推进离婚这件事,连家都不回去住,金万丰没有道理这么快就失去耐心,闹到要杀人的地步。
刻意地让一件事情变得合理,反而显得更加不合理了。
怪不得顾红星会在冯凯提出“孤证”这一概念后,让他重新思考金万丰的案件。利用孤证去定死一件案件,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而在这个孤证还存在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依旧用以定案,那就是一件更加可怕的事情了。
但毕竟那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们的证据意识还非常薄弱,加上检察院提前介入后,金万丰并没有更改他那套认罪证词,所以这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尤其是当各家媒体知道公安局已经拿到重要证据之后(很有可能是之前的冯凯为了邀功故意透露的),纷纷跟进报道,对此案的破案过程进行了一番神话般的描述。本案的主办侦查员冯凯,也就被媒体披上了神话般的外衣。
有了媒体的渲染,当时又急于宣布破案,以安民心,再加上受损房屋的主人们纷纷拿到了政府的赔偿,这件事情就一传十、十传百地在龙番市传开了。没有人关注可怜的金苗的故事,大家关注的是被夸张甚至神化的破案故事。
这也是陶亮通过梦境来到这个年代,周围所有人都喊他“功臣”的原因了。
合上案卷和笔记本,冯凯高声叫道:“小叶,小叶。”
隔壁的内勤小叶一溜烟跑进了一中队办公室:“怎么了,凯哥?”
“这案子不行,要重新审,你和检察院说一下,虽然他们提前介入了,但是我们自己要重新完善。完善后,再移送起诉。”冯凯扬了扬手上的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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