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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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1页)

于是,我也说了张奇的事,我告诉她,我恨张奇,恨到看到任何一个赌徒都会发抖。林倩倩靠着我的肩膀,拍拍我的手说,那咱们以后找男人,就绝对不找赌徒。

她真的是比我要开朗太多了。在经历这么多事情后,还能坦荡地说出“找男人”这样的字眼。而我,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还有这样的可能。

就这样,我们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林倩倩的身上,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友谊的力量。在那一刻,我似乎不再孤单,我的内心有了陪伴和依靠。我甚至暗自发誓,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友谊,永远不和她分开。

到达广州后,我才知道,大城市真的是好棒啊,我们龙番和人家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到了火车站,甚至还有人愿意开车拉着我们去介绍工作。我和林倩倩找了一辆小面包车,他问我们愿意选择什么工作。我选了鞋厂,而林倩倩和那个司机说了几句悄悄话后,只和我说,她要去赚更多的钱。其实我的心里知道,她是要去做什么,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是我唯一的朋友,不管她做什么,我都把她看成我最好的朋友。

去了鞋厂,我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工作单位。整个厂子里整洁明亮,员工和老板都很温和和善。通过了面试,我也如愿以偿地成了一名鞋厂的工人。

虽说刚去的时候当学徒,工资并不是很高,但对我们农村出来的孩子来说,已经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了。最关键的是鞋厂包吃包住,我的工资都可以省下来作为积蓄。

至于未来,我没有想过太多,在这个陌生的他乡,我了无牵挂,每天都能吃饱喝足睡得香,真的没什么不好的。对我来说,每一天,都像是生活在天堂一般。

在这期间,林倩倩经常来找我。

她入那个行当后第一次来找我,我就发现她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有精致的妆容,衣服一看也都不是便宜货。再对比一下我身上的粗布衣衫,实在是有些自惭形秽。如果说我心里一点嫉妒的感受都没有,那就是假话了。

林倩倩依旧是那样口无遮拦,她几句话就点破了我的心思,说姐姐,你比我漂亮,你的皮肤天生就好,嫩得能挤出水来,为什么要在这里干粗活,白白浪费自己的青春呢?

我知道,她是在劝我入行。

也许是我的思想并没有这般开放吧,反正,她的这个行当,我是不会干的。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在自欺欺人?我最后还是走了这条路?不,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入过这一行。那时候,我甚至还想过要不要劝林倩倩离开,不过,看到她意气风发的样子,听她描述纸醉金迷的生活时陶醉的模样,我知道说出来也是没用的。

林倩倩告诉我,她现在的收入很高,比我高出十倍都不止,而且工作很轻松、很快乐。在我拒绝入行后,她还笑话我,说干这事儿,又不会掉一根毫毛,说我不爱张奇,不也一起睡了,那睡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睡其他男人还能有钱挣,至少比睡那个赌鬼要好受多了。她说话总是这样,口无遮拦,但她是我的好朋友,所以我也没有觉得被冒犯,我挠她痒痒,一顿嬉笑打闹之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虽然我没跟她一起下海,但她还是会习惯性来找我玩,也经常会给我带一些礼物。

随着林倩倩的收入越来越高,她出手也越来越阔绰。甚至在那一年我的生日,她居然拿了一个金镯子来送给我当礼物。那时候的我,感动到号啕大哭。并不是因为金镯子很贵重,而是我活到20多岁,是第一次过生日,第一次拥有生日礼物。

但我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个金镯子,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一天下午,林倩倩带着一个40多岁、穿着西装的男人来到我的鞋厂门口。

我见林倩倩一脸紧张,欲言又止的样子,深感奇怪。那男人看她一眼,她才嗫嚅着说,她送我的生日礼物——金镯子,是一天晚上“事后”从这个西装男人的包里偷来的。没想到后来被发现了,如果不还给人家,就会挨打。

可能在林倩倩看来,这件事很羞耻、很尴尬,可我听到这件事后,完全没有怪她的意思,反而觉得很感动。林倩倩为我偷了一个这么贵重的礼物,可见她是真心把我当成姐妹的。

我二话不说,取下了金镯子还给了西装男人,希望他能就此放过林倩倩。

可是那个男人温和一笑,没有接过镯子,而是用听不太懂的方言提议我们一起吃个饭。

不知道这个男人在搞什么花样,难道还要林倩倩赔偿利息吗?我当时想好了,如果他要讹诈我们,我哪怕倾尽我的积蓄,也要帮林倩倩还清这笔债。

可是我想错了,西装男人并不是要讹诈我们。他是香港人,很有钱,在当地很有名,别人都叫他“东哥”。东哥不仅看起来很体面,而且很健谈。最重要的是,他的彬彬有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没有要回金镯子,而是很大方地送给了我。他说,原来是误会一场,有钱难买真情意,为了我和林倩倩之间的那份友谊,我应该收下这份属于我的礼物。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男人,他明明有钱有势,却不像张奇那么粗俗蛮横,他看向我的眼神,并没有一丝冒犯,反而带着一种克制。回宿舍后,我的脑海里都是东哥的模样。被这样一个体面的男人尊重,我的心里莫名激起了涟漪。关键是,他送了我这么贵重的礼物,却没有索求任何回报。

后来,东哥又通过林倩倩来找我吃饭,慢慢地,我们又变成了单独吃饭。

我明知道不应该陷进去,却还是不由自主地答应了他每次的邀约。也许是因为和他在一起,我不再是鞋厂里做着机械的、流水线工作的女工,而是一个能没有任何负担去表达自己想法的女人吧。没错,我从他身上,第一次享受到被尊重、被爱慕的感受,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个女人。慢慢地,我能听懂他那一口拗口的粤语了,甚至还跟着他学了几句简单的英文。他什么都愿意教我,我也什么都愿意学。在我的心里,已经默默地把他当成自己的“男朋友”了。

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恋爱的心理预期,在一次饭后,我们自然而然地就做了那种事情。那一次,我哭了,原来我反感那种事情,是因为张奇没有把我当成人过。而东哥,他对我那么尊重、那么珍惜,给了我从未有过的感受。林倩倩说得对,东哥就是我要找的男人。

东哥说,他不忍心看我那么辛苦,提出让我从鞋厂辞职,他包了一间旅馆房间给我住,比鞋厂宿舍环境要好得多。我平时的开销用度,都是他定期给我。他在工作不忙的时候,会来陪我。陪我吃饭、陪我聊天、陪我逛街,还会送我很贵的化妆品和衣服。

东哥是做销售生意的,他说就是想办法从香港那边运过来一些日常用品,然后高价卖掉,不需要缴关税的那种。后来我知道,那叫“走私”。东哥和我说过很多他生意上的事情,我觉得很新奇,很有意思,甚至也憧憬着自己以后可以参与东哥的生意,做个“销售”之类的工作,就像——就像是开“夫妻店”。总之,那几个月的时间,我过得很好,就像是活在一场美梦里。

直到几个月之后,东哥找我聊天,给了我一大笔钱,有1000块,他说我们的缘分已尽,让我以后不要再找他了。我当时都蒙了,他连抛弃我的话,都说得那么彬彬有礼。

东哥走后,我在空荡荡的旅馆房间里,呆坐了一整天。

我捏着那厚厚一沓钱,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和林倩倩的工作又有什么不同呢?

不,我的内心极力地否认着这个想法。我只是“失恋”了。东哥对我,肯定是不同的。我试图在回忆里寻找所有他爱我的证据,却越想越觉得苍白无力。

这是我第二次感到万念俱灰。

4

我也考虑过自己今后的日子,虽然1000块钱能生活很长时间,但是我总不能无所事事、坐吃山空啊。重新回到鞋厂呢?我不愿意去想。那种吃苦却赚不到几个钱的日子,我恐怕是回不去了。

在悲伤的季节里,还是林倩倩陪着我。她陪我骂东哥,说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她陪我去逛街,给我买最新款的口红。她陪我半夜不睡觉,喝光了大排档的廉价啤酒。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热腾腾的女孩子,虽然总是没心没肺,对我却也总是掏心掏肺。她又一次问我,要不和她一起去做她的工作?我还是拒绝了。

好在,失恋的日子不算太久。

因为我很快有了第二个“男朋友”。和东哥相比,他可能没有那么体面、那么尊重我,但他至少是把我当成一个平等的人来对待的。他说他是跑运输的,其实我觉得,他应该就是东哥的“下线”吧。他也给了我不算太奢靡,但足够富裕的生活。我们发展得很快,他也会和我讲他工作上的事情,也会陪我吃饭、逛街。几个月以后,他也给了几百块钱,说是“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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