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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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第1页)

白非看着眼前的画面,说实话,很难有什么危机感。

程起云右手虎口带着一圈圆圆的还渗着血丝的伤口,明显是被咬出来的,他用这只手拿着勺子,给何芷安为炖到稠白的排骨汤。何芷安一边瞪他一边喝汤,模样让他想到商场里那些父母不给买玩具就躺在地上打滚,又哭又闹的小孩子。

他几乎可以想象何芷安是怎么闯进这间办公室,对着正准备吃饭的程起云自以为是地输出关心,然后又发一通脾气,程起云不得不让出午餐来哄他。

白非自认为窥到了真相,自从上次何芷安闯进他和程起云同居的家里,他就觉得对方虽然对自己的男朋友抱着某种强烈且不着边际的偏执,但实际上和那些弄权、仗势凌人,能做出真正恐怖的事情的二代们很不同。

他在私底下去了解过对方的消息,比起先前只是在圈中听了那么一耳朵,他这次更具体地打听了一下。何芷安确实是被父母捧着长大的,他是何家的独生子,是整个何氏集团唯一的接班人。但他学的却是珠宝设计,何晟并没有强迫他学金融管理或者是机械制造等跟家里生意相关的专业,反而非常尊重他的选择。据说已经物色并且培养了一批代理人备选,用于以后帮助何芷安运转偌大的何氏集团。

与此同时,他还有来自母方背后的北方传统钢材实业集团支持,如此优渥的生长环境大约酿造了他直来直往没有心机的性格。又或者他不是没有心机,是十分通透,明白自己做事不需要顾忌,甚至犯不着去费尽心思谋算什么。

即使是对着程起云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家族势力不在他之下,甚至自身也在这个行业中展现出了远超年龄的老谋深算、敏锐果决的一个性格强势的男人,也能就这样伸手直接去要。

白非在彻底了解过后结合自己与何芷安的初遇在脑中为这个人构建了一个形象,这个形象与何芷安本身究竟契合与否尚不好判断,但目前的白非对自己构建的形象是深信不疑的。

因而他也对这样的何芷安生出了一些羡慕,更多的是看象牙塔中的洋娃娃的平静乃至纵容。

他儿时过得太苦,玩具这种东西对他来说不会出现在童年记忆中,但他在被母亲带着逃离那个赌鬼父亲来到繁华富丽的南都以后,虽然日子十分艰辛,但他也终于能在喘一口气的间隙中望一眼别人手上昂贵的汽车模型,作为对童年缺失的补偿。

母亲在这样潦倒的情况下并没有忘记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会用布料给他做一些玩偶,都是小动物的。他并没有嫌弃,始终珍藏着,甚至现在也还留着,就放在程起云家里的某一角。

白非看何芷安的眼神,就像看自己的那些玩偶,也是一种对自己艰涩人生的代偿。

所以尽管对方气势汹汹地瞪着他,他仍是留下来跟程起云一起吃完了何芷安剩下的盒饭和那两盅汤。

在他们喝汤的时候,何芷安就叠着双腿靠坐在沙发上。他穿着黑色大头马靴,绑紧的鞋带让皮革裹牢他的脚踝,显出瘦削锋利的线条,浅淡的眉目渗透出坦然的自得。

“你的汤是叫的外卖吧?我的排骨汤可是我亲自炖的。”

白非的视线不得不转移到他的双手上,何芷安的双手尤其是指腹没有那么光滑,与他所想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状态并不相同。但他在片刻的思索后认为这大概与对方所学的专业有关系,珠宝设计往往需要亲自制作成品,何芷安只要真的用心学就不可能没有参与过各类模型的制作。

比起在厨房炖汤或者是熟练什么家务产生的痕迹,他手上浅浅的薄茧更像是长期触碰宝石、珍珠留下来的。

不过这毫无依据,只是白非自然而然的想法。他将目光转向程起云,程起云没对何芷安的说法提出什么异议,平静地放下了筷子。

白非见状也不再说什么,收拾好了桌上的东西,只留下了何芷安带来的保温桶,就把垃圾都带了出去,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他还是涉世未深,童年的艰苦造就了他贫瘠的人生,在情事方面也是一片空白,任由程起云为施。因此他在这方面显然没有过多的想象力,将何芷安纯白化成了一个昂贵的洋娃娃玩偶符号,没有想过这两个人的独处会发生什么。

与他想象相悖,何芷安一看程起云吃完饭就毫无顾忌地往他大腿上坐,为他展示自己学习做排骨汤时,切肉不小心留下的伤口。

那是一道完全愈合了的浅浅白痕,显然在初始状态下就没受什么伤。

事实也确实如此,他第一天开始切肉的时候,切肉刀不小心划破了指尖。只是擦破了表皮,流了点血,外婆连同家里的阿姨便呼天喊地地把他推出了厨房。

何芷安并没有坚持,因为他觉得自己努力过了。妈妈也安慰他,说虽然他很有天赋,但是短暂的努力肯定比不过专业的做饭阿姨。他已经将自己的心意放进了汤里,到时候让阿姨做好汤,他送去给程起云就可以了。

他就这样做了,并且大言不惭,说这是自己的汤。

“哥哥,虽然汤是阿姨在弄,但这也是我为你做的汤。流血的时候我一点都没有觉得疼,想到是为你做的就觉得很开心。”

其实这么一点小伤口,如果觉得有多疼,对于一个已经完全成年的男人来说大概才不正常。和爱情没有什么关系,实在是不足以用来体现爱情的力量。

程起云一向是个脑子正常的人,这时候却也握着何芷安的手,仔细地看了那个伤口。让余瑾送来医药箱,亲自为他涂抹祛疤药。

他淡淡回应:汤的味道不错。”

接着又提要求:“明天不订餐,你来给我送饭。”

他吩咐得理所当然,何芷安也很高兴,马上点了头。他想起第一次给程起云做饭的时候,那个时候正是初中,男生们的身体逐渐抽条发育。

程起云和同班的女生一样早熟,正常来讲在身体发育周期上,男生应该会晚于女生,私立学校里有很多娇生惯养的男生还没有女生长得高。

但他大约是家庭原因,程父是军官转业,靠经商的祖父辈的家底与妻子娘家的帮助做到了新兴技术行业的领头人位置,和政府关系紧密,一直没有放松过对自己和对儿子思想认识与身体素质各方面的锻炼。在程父基因和后天锻炼的共同作用下,程起云那时就长得比同龄人高出很多了。

而且也不像是其他长得高的男生一样,身体营养都用来供于往上抽条,看起来显得单薄。他的骨骼上附着结实的肌肉,虽然还并不壮硕,隆起的曲线却也很流畅,看起来是个很沉稳,很有力量的大男生。

何芷安也长,没他长得快。他就属于那种营养全用来长高的,当然不是家里吃得不好,主要是挑食,能长得高全是因为在发育期喜欢喝牛奶。

所以初中的他瘦削,白皙,高挑,看起来像个刚完成发育的女孩子。私立学校不管那么严,他从那时起就留着中短发,看背影的时候很容易被误认性别。

正面就不会有这样的错觉,因为他眼窝太深,双眼皮的褶皱又锋利,五官有种骨相带来的天生的傲慢感,让脸部轮廓呈现一种不同于女性柔美的力量线条。

他看起来很难接近,实则与他搭话都会受到回应,因此朋友不少。但是真正要好的朋友着实不多,在那个小众的核心圈子里,程起云是最重要的一个。

双方父辈的结婚约定是在何芷安六岁的时候说的,他从那个时候起就把程起云放进了人生的一部分中。何芷安和程起云形影不离,即使他比程起云低两个年级,也总是跟着他。

他初一的时候,程起云初三,每次去找对方程起云班里的人就会起哄,说他的小女朋友来了。程起云也从不否认,很自然地把何芷安牵进来,或者跟着他走出去。

何芷安自己在经历发育期,总是觉得饿,就认为程起云也一样饿,没有考虑到程起云发育期都快要结束了。这是春心萌动的年纪,班里已经有女孩子用烤箱做甜点给喜欢的人吃。何芷安想了想,觉得自己也要努力,别人要有的程起云也要有。所以照猫画虎,开始给程起云做吃的。

小时候还会害羞,不愿意让家里知道,也不觉得做饭是什么很难的事情。就对着网上的食谱借用烘焙教室里的厨房,做意面、烤披萨、菠萝蛋奶,包装得漂漂亮亮的送给程起云。

那些东西看起来也确实像模像样,何芷安好像有一种手下做出任何东西都会很漂亮的魔力。

程起云毫无防备之心地吃了,当面没表现出什么,回去上了两节课后就请假,第一次因为食物中毒进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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