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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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第1页)

白灵说道:“之前邻居去上海探亲,让她帮忙捎回来的。”

李爱云了然:“怪不得,看款式就不像省城的。”

李爱云有好多话要跟白灵聊,虽说是第一次见面,但她对白灵印象不错,知书达理,说话慢声细语,教养很好。

李爱云嘴上说不插手邹城的恋情,但当妈的没有不挂心的,女方的家世人品都得细细的打探一番,李爱云看邹城自己心甜,白灵跟她性情也相合,悬着的心放下一大块。

李爱云找机会把儿子拉到一边,直截了当的问道:“你们打算啥时候结婚?”

邹城一愣:“妈,这也太快了,不着急。”

李爱云掐了儿子一把:“等等等,再等来年你都二十五了,二十五,隔壁的柱子跟你同岁,现在有儿有女,听说媳妇都怀上第三胎了,你再看看你?差不多就定下来,我跟你爸认识三四个月就结了婚,结婚后再慢慢相处呗,白灵那孩子我瞧着挺好,是个踏实过日子的人。”

听到自己亲妈夸白灵,邹城心情舒畅,忍不住笑道:“妈,你看你,我之前单身的时候操心,现在我把姑娘给你领回家里来,你又开始操心其他的,你放心,婚是肯定会结的,我俩年纪还小,不用那么着急。”

李爱云无奈的说道:“反正我的话你从来不听,对了,有时间带白灵去你爷爷奶奶那看看,他们比我还挂心呢。”

说起爷爷奶奶,邹城上次见他们还是三四个月前,邹城应了一声:“行,那我这次带白灵去一趟。”李爱云问邹城住宿的问题,邹城说住在招待所。李爱云满意的说道:“住在招待所里好,咱们家地方倒是挺大,屋子也不少,可到底还没结婚,住在家里对姑娘家名声不好。”

下午的时候,邹城说带白灵出去逛逛,这里是邹城长大的地方,白灵好奇的走来走去,问他小时候喜欢去什么地方。

邹城带着白灵去了一条河,河水清澈见底,邹城说道:“小时候只要一到冬天,我们就喜欢来这里滑冰玩,那时候做一辆冰车,两个人拉着,就在冰上跑来跑去,大人说滑冰危险,但是没人听话,都是中午偷偷约好跑出来,方叔叔每次都替我打掩护。”

提起方叔叔,邹城拍拍脑门:“对了,我差点忘了,还没带你去见方叔叔。”

邹城缓缓又说道:“方叔叔的性子……嗯,怎么说呢,比较跳脱不羁,你别介意,他人很好的。”

等白灵见到真人之后,才深切感受到邹城提的不羁是什么含义。

方叔叔年纪不大,看容貌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个子不算高,脸圆圆的,一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

方叔叔跟白灵打招呼:“你就是小城经常提的小鸟啊?”

“小鸟?”白灵一脸茫然。

方叔叔笑呵呵的解释道:“你不是叫白灵吗?白灵百灵,百灵鸟,简称就是小鸟,这名字多好听。”

邹城和白灵对视了一眼,方叔叔接着又说:“小城小鸟,小鸟在城里飞来飞去,这称呼多有寓意。”

邹城轻咳两声:“方叔叔,你收敛点。”

方叔叔瞪瞪眼睛,虽然眼睛还是一条缝,但是现在可以看到漆黑的眼球:“收敛什么,我话挺少的,还让我收敛,鸟儿啊,方叔叔第一次见你有点突然,也没有什么礼物。”说完之后扔下两个人起身去里屋找东西。

邹城摆摆手:“习惯就好,方叔叔一直都这样。”

方叔叔拿出几张票据:“本来想给你一条翡翠项链,但是那玩意儿不实用,不能吃不能花的,还是粮票用处大,这两天在省城想买啥就买啥,反正有票呢。”

白灵欲哭无泪,内心在咆哮:方叔叔啊,我不嫌弃翡翠项链花哨无用啊,那玩意可值钱了,以后得翻n倍呢,如果藏好了躲过这几年,一条翡翠项链,足够她吃吃喝喝一辈子啊。

白灵心在滴血,面上还得维持平和的笑容:“谢谢方叔叔,这几张票真的很有用。”

邹城在旁边说道:“方叔叔偏心啊,里面有张票,我可是跟他要了好几次,他都不给我。”

方叔叔白了他一眼:“给鸟儿和给你有什么区别,有本事找鸟儿要去。”

白灵翻翻手里的几张票,都是侨汇票,在这个年代十分金贵,只有侨胞才有侨汇票,而且侨汇票发行量很少。

方叔叔摇摇头:“我不是华侨啊,我们家我最没出息,我手里的票都是家里人寄给我的,反正我用不了多少,还不如拿给你们小辈花。”

方叔叔的物欲很低,从他家里就能看出来,大白墙平滑整洁,屋子里只有一张床,其他任何摆设都没有,空空荡荡的。

方叔叔临走前,还塞给白灵一条丝巾,望了望邹城说道:“你们小城托我买的,说要送给你,丝巾不好买,两个多月我才买到。”

邹城尴尬的打断他:“方叔叔,你说这些干什么……”

方叔叔把邹城推出门口:“好啦好啦,有什么话你们自己说去吧,小鸟啊,以后有机会来家里玩。”

邹城的秘密被人说与人前,他不自然的扭过头:“走吧。”

白灵问道:“丝巾是你特地要买给我的?”

“嗯。”邹城的回应格外简短。

白灵细致的端详手里的这条丝巾,丝巾是提花绸面料,颜色是很素淡的月白色,让人联想起皎潔的清辉荡漾,仿佛一缕清风浮上心头。花纹都是暗纹,丝绸的质地柔软光滑,白灵遗憾的说道:“真的很好看,不过我不太敢带出门。”

再低调也是一条丝绸的围巾,丝绸这是什么料子?现在穿旗袍的也有,只是比较少,人们最多搔之以鼻,还没有大规模的上纲上线,但是三年后,这些全部会被打为奢侈堕落的资本主义享乐思想,白灵不敢冒险。

邹城轻轻说道:“我也没打算让你带出去,平时可以在家里戴,反正没人知道。”

“那多浪费啊。”这条围巾一定不便宜。

这条胡同是死胡同,平时没人经过,在一个拐角处,邹城拉了拉白灵的指尖,宠溺的说道:“女孩子都爱美,哪怕不用示人,我也希望,我能给你买你喜欢的东西。”

哪怕不用示人……白灵心里酸酸的,谁不爱美呢?只是没有表现出来罢了,白灵感伤的说了一句:“你真好。”

邹城以前不懂这些,就像不知道她妈为什么一定要买皮鞋一样,为什么在家里被翻的乱七八糟,东西都被收走的时候,坐在门槛上哭了整整一夜,在最艰难的那两年,她依然把自己收拾的利索整洁,哪怕马上就要去街道那头扫厕所……

邹城心如刀绞,每次回忆起这些,他的心就像在油锅里煎了一遍,他捂捂胸口,还记得李爱云曾经跟他说过:“小城啊,每个姑娘都爱美,天性是压抑不住的。”

为什么要压抑人的天性呢?如果有条件,穿的光鲜亮丽,到底有什么错?重活一世,邹城依旧没有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

邹城牵着白灵的手:“走,我带你回家。”

晚饭是在邹家吃的,方叔叔也过来蹭饭,两家人很熟络,邹城带白灵出去的时候,邻居探出头也会问一句:“小城,这是你对象呀。”

邹城大方的回:“对呀,这次带她回来给我爸妈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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