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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话虽如此,付思朝还是次日一大早就蹑手蹑脚把灯泡给换完了。
最近付秋忙,没怎么监督她,要是李因告状,她妈肯定又要念叨说“怎么能让客人自己换灯泡”之类的。她正好醒得早,换完灯泡就去楼下遛狗。
老狗了,走不了多久,乐乐蹲在路边拉了一坨,拉完还生气了,付思朝把屎捡了端详一阵,发现狗屁股被虫子咬出来三四个肿包,赶紧端回去涂红霉素软膏。
乐乐倚老卖老,很不配合,在小院里吼得要翻天,李因就是被狗叫声吵醒的。
他睁眼,借着窗帘缝里透进来那线天光,一眼就看到那悬挂着的新灯泡,一下清醒了。
付思朝在他睡着的时候进过门?
李因往自己身下看,领口齐整,薄被子没乱,睡姿很规矩,部位也都很规矩,立刻松了口气,睡意未泯的脑子这才通知,昨晚付思朝跟他抱怨敲门叫他总没回音,他听得烦,让她以后要叫自己直接上手就行。
但他那纯粹是随口一说,他睡得一向很轻,别说进门干什么了,谁一开门他立马就能醒。
付思朝有时候敲门没回音,单纯是他不想理,装睡觉,她每次上来要么叫一起吃荔枝要么一起看电视的,想独处,黏得吓人,他不给这个机会。
李因顶着一头乱了也很有型的碎发坐起来,心道,得,如果不是自己睡得太沉,那就是这人有当江洋大盗的潜质。
可能是灯泡型号不大对得上,付思朝没换,在墙上增设了个大灯,旁边连着拉绳开关,挂的还挺高,他有心想试试新灯,伸手一拉,灯亮的瞬间,差点以为自己提前七十年见着了仙逝已久的太姥姥:“…………”
他把灯关了,眼睛被炸得发酸,原地缓了会儿,把窗帘拉开,往下道:“付思朝!”
付思朝闻声回头,慢腾腾抬起一双大眼睛:“你醒了。干嘛?”
李因道:“上来。”
付思朝没动,问:“什么事吗?”
李因一抬下巴:“你上来。”
真爱使唤人,付思朝从一楼上来,有点不情不愿地嘟囔:“天天叫叫叫,又不说干嘛。”
她跟李因朝夕相处待了快半个来月,不免有点松懈,表情也不是管理得很好了,隐约有点原形毕露之感,在那一边爬楼一边撇嘴,幸好李因没听见。
付思朝走进房间,室内昏暗,李因倚着床头,指了指那硕大的灯泡,明知故问:“你帮我换上的?”
不然呢,阿公显灵来换的吗,付思朝尽职尽责道:“你不是讲太暗了。”
李因道:“换完没打开看看?”
拜托,大早上欸,你在那睡觉,开灯把你闪醒了又要说。付思朝表情很淡定:“还没来得及。”
李因把长腿往后挪挪,腾出片空地来,迤迤然做出个邀请的手势,付思朝犹豫一瞬,觉得他没安好心,已经有所警惕,把拖鞋踢开,踩着床去够开关绳。
她一米六出头的个子,要够着还真得费点功夫,李因让地方本来只想给她踩个床沿借力,结果付思朝配得感也真够高的,脚也不管脏不脏直接往床里踩,好险给他怼墙壁上:“……”
他平时在家里床都不给人碰,眉头狠狠一皱,垂眼,看见了付思朝那双棉袜子,泛着水洗的米白,有点起球,边角里还透着点肤色,脚踝凸起那块骨头支棱着,有种和本人不相符的倔强。
两人的距离不过一拳,不知怎的,他突然发觉自己并没有料想中的产生反感。
非要追究原因,只能是在这待得糙习惯了,毛病也治好了,何论付思朝连他人都踩了,踩床确实不算什么。
粗布床单被蹭得沙沙响,挤出些褶皱,李因漫无目的地伸手过去抚平,路过时顺带比了下付思朝脚的大小,大概也就三十六码——
他猛地回神,心想,有病吧,人家穿几号鞋跟你有毛关系,鞋底要你纳?
付思朝浑然不觉鞋码暴露,终于把开关绳给“咔”一声拉开了,白光炸亮,尽管她有准备,还是被闪得往后一躲,后脚跟踩到李因没来得及撤回的掌根,霎时失去平衡,摔作一团。
她坐在李因两腿间拱起的被子堆里,比起别的什么,先感受到的是痛——
两副少年棱角分明的骨架重重撞在一起,肩头撑着脊背,手肘抵着胯骨,毫无柔软可言,李因多灾多难的小臂虚挡了她后脑勺一下,哐当硌在窗台边沿,嘶了口气:“……你!”
面面相觑。
窗帘还拉着,房里被灯照得比外面还亮,李因黑眼珠子里俩大光圈,眼睛都差点睁不开,付思朝自知失误,有点尴尬地抿住了嘴:“我等会去换。”
碰瓷呢是吧,李因手背敲敲她腰侧:“起来。”
付思朝利索地爬起来,李因还原模原样半躺在床角,头发更乱了,表情不大好看,不过倒看着不像真生气,半晌,才没头没尾地嗤道:“你科目二是悬了。”
乌鸦嘴,你才小脑发育不完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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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杰这傻蛋,让他拿个最亮的灯,他不负使命,把工地用的灯都给搜罗出来了,还附赠一个打开能把方圆十里鸡都亮醒的手电筒,付思朝装备上就能变身迪迦奥特曼。
灯最终也还是凑合着先用了,当初装修是由大舅操刀的,五楼那奇形怪状的吊顶灯暂时找不到对得上的型号,下午两人早有安排,冒着暑气去了博物馆。
守门大爷见有人来,才半撩着眼皮把屋里空调开了,三间展馆连着长廊,旁边还有不知什么用途的联排木屋,李因取了票,路过时瞥了眼窗户,几个大老爷们在里面喝茶谈天看球赛,再过一间屋,里面传来麻将机叮叮哐哐的洗牌声:“六饼!”
“这里也当社区活动中心用了?”付思朝质疑自己的记忆,“奇怪,我记得以前明明是农家乐……”
展馆的规划一般,灯光黄澄澄的,换个眼神不好的来都看不清字儿。最中间挂着幅巨大的国画卷轴,画中是一位骑着白马身着羽衣的神仙,脚旁还有一只趴着假寐的黄狗。
李因近了些看,发现笔触挺现代,现的都快到他上高中后了,不过神相很独特。虽身着古衣,却不像传统古画里的女神仙一样纤瘦飘渺,与其说身形丰腴,不如说相当结实,白羽衣里裹的是件补丁粗布衣裳,下摆洇着深一色的水痕。
很多地方神的前身是当地真实存在过的奇人异士,即便在流传过程中免不了对事迹有艺术加工,但都或多或少地蕴着本地特有的民俗文化,中间地理因素又占了很大一部分。
李因之前不是没去过省会,三坊七巷逛过几圈,他也挺想知道,相距不远的地方,不过是一个靠山一个靠海,差异能这么大?
他往后退了半步,对付思朝道:“不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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