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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沙漠的黄昏正将最后一缕光压进西侧的沙丘,天幕从暗红沉为墨紫,沙砾地的余温顺着鞋底往上渗,却驱不散战后的冷意。商队的运输车排成一列停在临时营地边缘,引擎早已冷却,只有偶尔的金属收缩声在寂静中响起。选拔者们大多靠在车厢上休整,有的在擦拭武器,有的在检查甲壳甲的破损,没人说话——刚结束的混沌劫道战虽然赢了,却没人能真正放松,巴尔的沙漠里,危险永远藏在下一道沙丘后。
吉斯靠在第二辆运输车的轮胎旁,正用一块粗布擦拭链锯剑的锯齿。绿色的混沌血渍已经凝固在锯齿缝隙里,擦起来格外费力,每一下摩擦都出细微的“沙沙”声。他的手臂还在隐隐酸,黑怒退去后的疲惫像潮水般一阵阵涌来,却不敢真的放松——老格雷说过,在巴尔的沙漠里,哪怕是休整时,武器也必须保持随时能出鞘的状态。
“吉斯,过来。”
老格雷的声音突然从营地中央传来,没有平时指挥作战时的严厉,却带着一种不容忽视的郑重。吉斯抬头望去,只见老格雷站在自己的运输车旁,手里捧着一个用深蓝色帆布裹着的物件,帆布边缘磨得白,还沾着几块深褐色的印记——那是干涸的圣血痕迹,只有常年与混沌厮杀的圣血天使战士,才会让随身之物染上这种印记。
卡伦也凑了过来,手里还攥着他的黑石岩棒,棒头的血渍已经擦干净了,却依旧能看到细微的划痕。“老格雷队长这是要干嘛?不会是要给你什么好东西吧?”他的声音压得很低,眼睛里满是好奇,却没上前打扰,只是跟着吉斯慢慢走过去。
老格雷见两人过来,蹲下身,将帆布轻轻放在沙地上。他的动作很慢,右手的手指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这只手曾握着爆弹枪在克里格战场杀过数十个混沌掠夺者,也曾用工兵铲在战壕里挖过掩体,此刻却像对待圣物般,小心翼翼地解开帆布的绳结。
帆布滑落的瞬间,吉斯和卡伦都屏住了呼吸。
那是一把kiv型爆弹枪。枪身主体呈暗灰色,表面覆盖着一层深浅不一的锈迹,却掩不住金属本身的厚重感——这不是廉价的民用武器,是帝国星际战士的制式装备,是能一枪炸碎混沌信徒胸膛的杀器。枪管上刻着三道均匀的浅痕,像是刻意留下的标记;枪托的木质部分缺了一小块,露出里面的金属结构,边缘被磨得光滑亮,显然是常年握持留下的痕迹;弹仓牢牢插在枪身上,透过透明窗口能看到里面整齐排列的口径爆弹,弹头泛着亚当antiu特有的冷光,在黄昏的微光里依旧耀眼。
“这把枪叫‘血痕’。”老格雷的声音低沉,带着回忆的沙哑,他伸出右手轻轻抚摸枪身的锈迹,像是在触碰一位老友,“三十年前在克里格战场,它陪我杀过第一个混沌掠夺者——那家伙举着链锯斧冲过来,我躲过后一枪炸了他的胸口,绿色的血溅了我一身,也溅在了枪身上。后来我又用它杀了十九个混沌杂碎,枪管上的每一道刻痕,都代表一个被净化的污秽。”
吉斯的心跳渐渐加快。他能想象出那个场景:硝烟弥漫的战壕里,年轻的老格雷握着这把爆弹枪,在枪林弹雨中扣动扳机,每一次射击都意味着一次生死较量。枪身上的锈迹不再是破败的象征,而是荣耀的印记,每一道都在诉说着属于它的战斗史。
“五年前在巴尔边境,我遇到了一个混沌巫师。”老格雷抬起左手的空袖管,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说别人的事,“那家伙用火焰烧我的左臂,我虽然杀了他,却再也没法双手握爆弹枪——kiv需要双手操作,我用不了了,就把‘血痕’收了起来,定期擦枪管、检查弹仓,等着能有个配得上它的人。”
他抬头看向吉斯,眼神里没有了平时的严厉,反而带着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审视与期许:“你在圣山能砍开山崩兽,在虫群里能护着搬运工,刚才黑怒时能守住本心——你比当年的我更沉稳,也更懂‘守护’的意义。‘血痕’不是一把普通的爆弹枪,是圣血天使的传承,现在,它该交给你了。”
吉斯的喉咙突然有些紧。这不是简单的武器馈赠,是老格雷用半生战斗换来的信任,是“用武器守护同伴”的责任。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队长,这太贵重了,我……”
“贵重?”老格雷打断他,语气又添了几分严肃,却不是斥责,“在巴尔,最贵重的从不是武器,是能扛起武器的人。你以为我会把‘血痕’给一个只会挥链锯剑的愣头青?我给的是‘不浪费每一爆弹’的谨慎,是‘用枪口对准混沌而非同胞’的底线——你要是不敢接,就说明你还没资格当圣血天使的战士。”
卡伦在一旁急了,拉了拉吉斯的胳膊,压低声音说:“吉斯,接啊!这可是kiv!多少人想都想不来!你忘了上次我们看到守军的爆弹枪,你还说想试试吗?”他的眼睛亮得吓人,却没有半分嫉妒,只有真诚的鼓励——他知道吉斯配得上这把枪,也知道这份传承对吉斯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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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斯深吸一口气,看着老格雷的眼睛。那双眼睛里,真眼的棕色与仿生义眼的蓝色交织,没有玩笑,只有郑重的期待。他慢慢蹲下身,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握住了爆弹枪的握柄。
入手的重量远预期——足有十五公斤,比他的链锯剑重了近一倍,压得他的手臂微微下沉。但他没有松手,反而握得更紧了。枪身的冰冷透过掌心传来,却带着一种奇异的温度,像是在回应他的触碰。他能感觉到弹仓里爆弹的轻微震动,能看到枪管刻痕的细微反光,能闻到枪身上淡淡的机油与圣血混合的气息——这是属于“血痕”的气息,是属于圣血天使战士的气息。
“记住三点。”老格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前辈的叮嘱,每一个字都清晰有力,“第一,每次开枪必须把枪托抵紧肩膀,kiv的后坐力能震碎没准备好的人的锁骨,我当年第一次用,肩膀疼了三天;第二,口径爆弹很珍贵,不到万不得已别开枪,每一都要瞄准——我在克里格因为浪费一爆弹,差点被混沌掠夺者砍中脖子;第三,每天都要用圣水洗枪管,混沌能量会腐蚀金属,圣水能中和它,别让‘血痕’毁在你手里。”
吉斯认真点头,将每一句话都记在心里。他试着将枪托抵在右肩上,调整好姿势,虽然动作还很生疏,却能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契合感——仿佛这把枪已经等了他很多年,就为了这一刻的握持。
“还有这个。”老格雷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袋,递给吉斯,里面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三十备用爆弹,是我攒下来的。到了圣翼要塞,去武器库再补,但记住,爆弹是用来杀混沌的,不是用来炫耀的。”
吉斯接过布袋,紧紧攥在手里。布袋很沉,每一爆弹都像是一份责任,压在他的掌心,也压在他的心里。
“好了,把‘血痕’收好。”老格雷站起身,拍了拍吉斯的肩膀,力道比平时轻了不少,“卡伦,你也别光看着,你的岩棒该磨了,下次遇到混沌,别连人家的皮甲都砸不破。”
卡伦嘿嘿一笑,挠了挠头:“知道了队长!我今晚就磨!”
吉斯将“血痕”用帆布重新裹好,背在背上。帆布的粗糙感贴在身后,却让他觉得格外踏实——这不是一把普通的爆弹枪,是老格雷的传承,是圣血天使的荣耀,是他未来战斗的伙伴。
远处的沙丘后传来沙狼的嚎叫,声音凄厉,却不再令人害怕。老格雷吹响了集合哨,尖锐的哨声划破黄昏的寂静:“所有人上车!天黑前必须赶到圣翼要塞外围哨塔!夜里的沙漠,比混沌杂碎还危险!”
选拔者们纷纷起身,动作比之前快了不少。吉斯跟着卡伦爬上运输车,背靠着车厢壁,感受着“血痕”贴在背上的重量。卡伦凑过来,压低声音说:“等你练会了‘血痕’,可得教我怎么瞄准,我也想试试一枪炸碎混沌的感觉!”
吉斯笑了笑,点头:“好,等我们到了要塞,一起练。”
运输车的引擎重新启动,轰鸣声在暮色渐深的沙漠中回荡。吉斯看着窗外的沙丘渐渐被夜色吞没,手里紧紧攥着那个装着爆弹的布袋,心里充满了坚定。他知道,圣翼要塞的训练会比之前的任何考验都残酷,但有“血痕”在,有老格雷的传承在,有卡伦这样的同伴在,他一定能扛过去,成为真正的圣血天使战士。
夜色渐浓,运输车朝着圣翼要塞的方向坚定前进,车灯在沙砾地上投下两道长长的光柱,像是在黑暗中劈开一条通往希望的路。吉斯靠在车厢上,轻轻抚摸着背上的“血痕”,在心里默默誓:总有一天,他要让这把锈爆弹枪,在对抗混沌的战场上,绽放出属于它的新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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