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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形成流水线作业之后,就能拥有更快的产出速度,比如平时一个簪娘一天能做五朵,现在就回提升到六朵,甚至七朵,产量提高后,成本也降了下来。
但是高端绢花的做法,依旧掌握在少数几个手艺特别好的簪娘手里,她们以后也是只供应高端线。
何货郎下回来拿货时,还带着难言的惊讶,“这么快!既然这样,我就可以放心推荐。”
“嗯?什么意思?”
“我的兄弟们,除了翠州城,还会在各个乡下之间来回走动,如果告诉县城里的人,这是州城最流行的绢花,又是一批潜在的客户,时间不等人呐!”出货速度越快,形势越猛烈,越能以最快的速度占据市场。
何货郎带着一大批的绢花走了,还叫了一辆车,林屿才隐隐发现市场如此的大,也只有走街串巷的货郎能够获得最真实的信息,果然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他只需要把控大方向就行了。
*
买下河湾边的沙地后,林屿先把地圈了起来,除了准备种豆子之外,还要预留出种芦荟的地方,甚至说芦荟在稀疏透气的沙地里,长的更好。
芦荟胶也已经上市了,因为他可以养护皮肤,促进痘痘愈合的功效,所以尽管要价很高,依旧很受欢迎,夫人们会提前准备一盒,等到长痘时使用,也免得临时定还要等待。
因为之前的流水线作业很成功,林屿也试着开始把香膏的制作外包出去,让一些空闲下来的人手帮着摘花瓣,清洗,捣碎等等,只有最关键的步骤还是自己做,这样大大减轻了他的工作量,也有更多的时间来忙活其他的事情。
“大哥,这次的夏季限定香膏,还是荷花吗?”康安过来问下一步的计划,如果要准备新品,自然要早点去找花商。
“还是荷花吧,最应景不是?”虽然颜色浅淡,但是香味十分的清幽,难得的好闻。他甚至还去找陶瓷商烧了一批新的小瓷瓶,上面画了雨后的荷花,就是为了应景。
PS,来自希希的妙笔。
希希在颜色上有天分,自己学了一些基础的画册后,就开始摸索着学画画,她很有灵气,虽然基础功底不好,但画出来的画格外的感染人,如同清风明月,沁人心脾。
林屿的一点基础美术功底被掏了个空,剩下的再也不能指导她,不自觉心里有些遗憾,如果能找到更合适的先生就好了,但是,先生都不好找,女先生就更难了。
能够精通诗画的女子本来就少,而且必定家世不凡,就算再落魄,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跑来当女先生呢?
如果说正常的文科,算学,以及一点点基础的物理化学他还能教,涉及到美术,林屿可是真的抓瞎了,这东西看天赋的!
说起来,四个孩子每个人的天赋点貌似都不一样,康安最擅长的还是算学,对这个也最有兴趣,市面上常见的算学书已经被他看的七七八八。
康平就显得散漫的多,对于杂书,风土人情类的更有兴趣,还有各种武侠志怪类型,一听故事两个耳朵就会支棱起来。
楚楚呢,喜欢的是偏门杂学,什么稀奇什么没见过,她就喜欢听什么,还热闹动手实践,上次林屿给芦荟做叶插,她是从头坚持到尾的,跟以前嫌弃芦荟黏糊糊的样子截然不同。
他们四个各有各的爱好,也逐渐生长成不同的样子。
林屿正想着几个孩子,楚楚拿着一份信进来,“大哥,这是从玄州送来的信,谁这么大老远送信来?”
玄州?林屿在脑中回忆,喔,那是本朝疆域中,最远离京城的一个州,靠近一大片沙漠,除了荒凉没人烟之外,也没有其他毛病。谁能从哪里给他寄信?
“我看看。”林屿拆开一瞧,原来是蔡元执!
蔡元执写信是过来报喜的,他单方面认为的。经过他跟蔡夫人的抗争后,蔡夫人算是勉强答应了蔡元执的投军计划,又是请了武师傅教导,又是疏通关系,终于把蔡元执塞到玄州的守卫军队里,成了一名光荣的戍边军,还附带两个旁支的堂兄弟。
蔡元执刚刚脱离母鸟的怀抱,叽叽喳喳的诉说自己的高兴,以及新到军队的见闻。在一看落款日期,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也不知道现在过的这么样。
林屿提笔回信想了想,还是按照常理来说,先告诉他进入一个新环境后要保持低调观察环境,确定里面大致的氛围。人是活在集体的动物,没有绝对的实力前,过分强调自己的个性很容易被排挤。观察后再来确定自己的行事风格,巴拉巴拉等等。
这也算是林屿的经验之谈了,他刚穿越的时候万分的不适应,还干过好几件傻事,也幸好那时年纪小没人在意。后来他才学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周围人的看法。
因为想的有点多,一口气写了好几页的信件,林屿勉强控制在五页之内,给蔡元执写好回信后,还给他捎带了一点吃的。青春期的男孩,那胃口就是无底洞,半夜都能爬起来啃半包泡面。
想起以前宿舍的哥们,林屿又格外加了几斤,毕竟现在的邮费是包干价,一封信一个价,加上包裹也不会加钱。
但蔡元执的来信让他想起个事来,应该问一问蔡夫人,有没有合适的先生能够负责教画画的,说不准瞎猫碰到死耗子呢?刚好被他捡个漏呢。
信件寄出后,他继续日常的生活,每天就是定时检查一下雇佣工人的进度。
自从“长兴蘑菇”开始出现在市面上后,再加上白县令的推波助澜大力度宣传,可以说是一炮而红,风靡一时,很多上档次的餐馆酒楼,都以能够及时摆上蘑菇菜为流行的标准。
甚至还有人专门做倒卖的工作,自己家的餐馆定购了二十斤,一扭头加价卖给别的小餐馆,赚的是盆满钵满,富得流油。
因为这种私下倒卖是控制不住的,所以反而倒过来推动了长兴蘑菇的产业旺盛。
毕竟以前,蘑菇算是山珍的一种,最常见的渠道就是山民们偶尔摘到个一斤半斤的,自己留着吃还不够呢,何况是上市销售。就算撞了大运摘了很多,也不够餐馆一日的消耗,更说不上什么稳定产出。
一种不够稳定的产出,那就不如没有。就好比最顶尖的大红袍茶叶,是送不上皇帝的书房的。因为每年品质最好的茶叶顶多有一斤两斤,如果皇帝喝顺了嘴,下次再要,底下人怎么给的出来?给不出来就要杀头,故而这成了不能言说的潜规则。
现在有人能够稳定的提供蘑菇,所有人都能放心大胆的吃。
赚到钱的东西,林屿还是想该怎么赚到更多的钱,帮着村里人早日实现共同富裕,把小小的蘑菇玩出花样来。
“晒蘑菇干?可是怎么晒啊,我没经验。”村长听到林屿的建议后,苦思冥想,“以前没做过。”
“我也没干过,这就只有劳烦大伯伯想想法子了。”林屿两手一摊,表示他只有思路没有法子。
“以前的蘑菇干都是直接从树底下摘的,到手就是干的,说明能晒干啊!”村长喃喃自语,“要不然,我们就先留出一部分蘑菇来试试?”
“这个可以,看看晒干需要多少天,然后能存放多久。”没有思路的情况下,只剩下实践摸索。
村长于是预留了一部分蘑菇,在林屿的建议下分成两份,一部分挂着晒太阳,一部分放进石板上,石板下面点燃炭火,用烤炉来烤干。
现在天气正热,悬挂在太阳底下的蘑菇,大概过了三天左右就干透了,上面的纹路啊形状啊都保持的比较完整。而烤干的蘑菇有点缩水,也干的更透。
两种蘑菇干了之后都放进阴凉的橱柜里,等着检查耐储存情况。同样的环境放了几天,晒干的蘑菇开始长虫子,去都去不掉。反而是烤干的蘑菇,并没有那么招虫子。
“看起来还是得烤干呐!这样放的更久。”林屿拈起一朵蘑菇说。
干透的蘑菇要再吃,就需要泡水,去掉了其中的土腥气,还格外多了一点风味。但是蘑菇的重量严重缩水,差不多要六七斤才能晒一斤干的,价格理所当然的贵。
村长啧啧称奇,打算等到下一季时让大家扩大种植面积,扩大产量,烤干的蘑菇就能运送到更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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