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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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外的脚步声走远了。

宋乐珩平复了须臾,才扭头去看温季礼。温季礼已然起了身,正有些恼意地整理着凌乱的衣衫。眼见着他那雪白雪白的尾巴还在晃,又要把人的心魂儿都勾走,宋乐珩赶紧用一只手挡住视线,另一只手摸索过去,想着帮温季礼把耳朵和尾巴都取下来。

“我刚才真不是故意的,就是……就是对着你,心念老是定不下来,总想着和你亲近些。你别生气,我把这东西给取了。”

温季礼理好了领口,听她这么一说,心中的羞怒之意便也消散许多。见她那只手在半空乱挥,他轻轻抬住她的手腕,再微一弯腰,主动将耳朵送到宋乐珩的手心里。宋乐珩被那茸毛扫得手心一痒,生怕再起别念,急匆匆将狼耳朵摘下来,收回了系统里。

下一步虽然更加让人心生耻意,但温季礼也不得不红着脸转过身,将尾巴对着宋乐珩。宋乐珩张开捂眼睛的指缝,只瞄了一眼位置,就飞快取下尾巴,同样收了起来。

两人如此折腾一通,各自都有些窘迫,但鉴于茶盏被摔碎了,也没法喝口水压压欲念,只能竭力控制着呼吸,把思绪带回正经事上。

温季礼率先道:“李文彧这么晚来,想必是城中的粮草已清点完了。我们……去隔壁帐等他吧。”

宋乐珩点点头,随他往帐子门口走了两步,忽而停下道:“嘶,我有个想法。”

温季礼才好转半刻的脸又沉了下来,觑向宋乐珩道:“不。主公你不想。”

“就试试。我对李文彧又没别的心思,不会像方才那样的。只要拿到打天下的关键线索,我立刻就把这道具丢火里烧了,你看成不成?”

温季礼冷着脸不吭声。

宋乐珩又道:“我让人往隔壁帐子里放一个屏风?你就在屏风后监督,这样总可以放心了?退一万步说,其实李文彧也不一定答应。”

温季礼难得被气笑了,道:“主公开口,李文彧是定会答应。倘若我不同意……”

“那我悄悄找李文彧试?”

“……还是就在隔壁吧。”

宋乐珩被温季礼这突转的话锋给逗笑,好言好语的将他宽慰了一番,又让人在隔壁帐放好了屏风。没隔太久,李文彧便到了。

他的马车停在帐子外,从车上搬下来足足三尺高的帐本子,全摆好在书案上后,李文彧一脸神气地抱着手,求夸奖地冲宋乐珩道:“如何?我动作快吗?这城中余粮的数额定是与账本上分毫不差的。我算过了,按照广信现有的百姓和你手底下的将士,至少有半年的粮食够用。每日的粮食该如何分配,我也在账本上写清楚了。”

宋乐珩摸过最上面的一本账册粗略查看,李文彧就在边上道:“另外,我也探了下那些士族官商的家底子。不过这个可不是准确数啊,都是我估量的。但我的估量也很少出什么错,反正是八九不离十吧。好了,现在该你说了。”

宋乐珩的目光仍定在账册上:“我要说什么?”

“夸我呀。说两句好听的。你不要对我这么吝啬嘛。”

宋乐珩默了少顷,方阖上账本,正色睨着李文彧。不过两日光景,李文彧那绝佳的皮相上就显出了几分憔悴,两眼底下都积着黑眼圈,想必是熬了夜统出这些数来。宋乐珩心中歉疚,道:“城中士族官商,可有为难你?”

李文彧两眼顿时绽出光来:“你心疼我了?”

那倒也没有。

宋乐珩这句话还没能说出来,李文彧得意的一挑眉,接着说道:“算你

还有点良心。那些人,哪儿敢为难我?城守是我堂兄,城里的官商私底下多多少少都和我李家有生意往来,我要是断了他们的营生,他们都找不到地方哭去。至于有几个读书人世家,说话是弯酸了点,不过,你和你外爷的名号挺好用,他们都觉得你厉害,又能剿匪又能灭了白莲教,都愿意和你一起渡过难关。”

李文彧的眼睛亮闪闪的,一动不动地定格在宋乐珩身上,骄傲得像只花孔雀:“我未来的夫人,怎么可能不厉害!我也觉得你特别厉害!”

屏风后突然响了一声,像是有人在轻叩。

李文彧吓了一跳,转头盯着屏风那方,不解道:“什么东西在响?这军帐就这么大点儿,你放个屏风做什么?”

他正想走过去查看,宋乐珩赶紧把人拽回来。

“我听说,城里还有几个大户迁走了,有些百姓也往北边儿去了?”

“走就走呗。”李文彧无所谓道:“那几户都是油盐不进的,一听说可能要出粮食,拖家带口就走了,以为去别处能捞到好果子吃。没有人想打仗嘛,能跑的就跑了。但也不影响城里,绝大部分百姓和士族还是在的。”

宋乐珩略作颔首。

城中的百姓越多,她越要想办法去降低战争的成本,不能让两军交战的恶果落在百姓的头上。一想到这,她便也不再犹豫,轻咳一声,道:“我……我还有一桩事,不知你愿不愿意帮忙。”

“这儿又没外人,你干什么和我说话这么见外?”李文彧不满地皱起眉头:“那会儿你在匪寨的时候,嘴对嘴……”

宋乐珩一把捂住李文彧的嘴,急道:“什么叫嘴对嘴,那就是、就是正常让你吃东西,你别瞎说!我连碰都没碰到你!”

屏风后又响了一下,这一遭,像是在使气轻踢屏风,听得宋乐珩一阵心惊肉跳。

李文彧拉开宋乐珩的手,也没顾上屏风后的动静,嚷道:“怎么没碰!你当时掐我脸了!那不叫碰?!”

“好了好了。”宋乐珩唯恐他再继续添乱,岔开话题道:“先不说这些,我这儿有个东西,想让你试一下。”

她双手一摊,变出了狼尾巴和狼耳朵。李文彧眨了眨眼,惊愕地拿起一只耳朵打量:“这……这不会是你去山里打猎,割下来的狼尾和狼耳吧?你藏这种玩意儿干什么?好恶心,我不要。”

李文彧把耳朵丢回给宋乐珩,满脸都是嫌弃。

宋乐珩耐心解释道:“这不是真的狼尾和狼耳,是仿制的,比较真罢了。”

“那我也不要,我拿这个来作甚?又不能卖钱。”

“它是用来调情……”

话没说得完,李文彧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拿起两只耳朵戴在了脑袋上,然后一副期待的样子问:“怎么调?是你调我还是我调你?”

话音刚落,李文彧惊觉那耳朵仿佛是嵌进了他的血肉里,居然能控制耳朵一抖一抖的。他有些好奇地想往自己头上看,宋乐珩也是目不转睛,盯着那对耳朵逐渐发生了奇异的变化。

这狼耳的颜色已不同于温季礼戴时的雪白,只是从原本灰扑扑的颜色变深了一些,顺滑光亮了不少。那耳尖上冒出来一小撮毛,让李文彧看上去就像一只体型硕大又贵气十足的缅因猫。

宋乐珩只觉得脑子好像又有点不受控制,手一度痒得不行,险些就要本能的去撸李文彧的毛绒耳朵。听到屏风后又传来一声动静,她才强逼自己稳住心神,继续把尾巴也递给李文彧,道:“你把这个也戴上。”

“哦。”李文彧转了半圈,利索地戴上尾巴。

这尾巴一上了他的身,竟像量身定做的一般,与他那艳绝的长相没有丝毫违和,反而是更添媚骨。那黑灰色的大尾巴向上竖着不停摇晃,看得宋乐珩手都开始抖起来了。

李文彧还没发现面前的人忍得辛苦,只是颇为新奇道:“宋乐珩,这个东西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为什么我一戴上,就好像自己真的长出了尾巴和耳朵?这是你用法术变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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