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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午后,阳光炙烤着大地,连知了的鸣叫都显得有气无力。来来正蹲在小区花坛边,指着蔫头耷脑的月季花对小来说:“看,花儿也热得受不了了。”
小来鼻尖上挂着汗珠,小脸被晒得通红:“妈妈,我想吃冰淇淋。”
“家里还有最后一根,吃完就没了。”来来拉着女儿往家走,“这天气,连出门买根冰棍都需要勇气。”
母女俩刚走到楼下,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单元门口张望。那人穿着洗得白的工装,手里拎着一个看起来沉甸甸的布包,后背的衣服被汗水浸透了一大片。
“叔爷爷!”小来眼尖,欢快地叫出声。
来人转过身,黑红的脸上绽开笑容,眼角的皱纹挤成了深深的沟壑。这就是来来的叔叔李大山,一个在县城农机站工作了一辈子的老实人。
“来来,小来!”叔叔的声音洪亮有力,与这闷热的午后格格不入,“我算着时间来的,还好没等太久。”
来来又惊又喜:“叔叔,您怎么来了?这么热的天,也不提前打个电话!”
李大山抹了把脸上的汗,憨厚地笑着:“我寻思给你们个惊喜。”
进了家门,来来赶紧打开空调,递给叔叔一杯凉白开。李大山一口气喝完,长长舒了口气,这才小心翼翼地把布包放在桌上。
“叔叔,您这是”来来疑惑地看着那个鼓鼓囊囊的布包。
李大山神秘地眨眨眼,慢慢解开布包上的结。里面是一个用油纸包得严严实实的东西,还没完全打开,一股独特的肉香就飘散出来。
“陇西肉夹馍!”李大山自豪地宣布,“我特意去陇西买的,正宗老马家的!”
来来愣住了。陇西离他们所在的城市有三百多公里,叔叔居然专程跑去买肉夹馍?
小来已经好奇地凑过来:“叔爷爷,这是什么呀?好香!”
李大山乐呵呵地打开油纸,露出六个白吉馍。馍皮酥脆,中间切开的口子里塞满了肥瘦相间的卤肉,还冒着些许热气。
“来来,快给小来拿一个,趁热吃才香。”叔叔催促道。
来来机械地拿出一个肉夹馍递给小来,脑子里还在计算:三百公里,来回就是六百公里,就算开车也要七八个小时。叔叔是怎么
“叔叔,您是一大早去的陇西?”来来忍不住问。
李大山正笑眯眯地看着小来咬下第一口肉夹馍,随口答道:“嗯,凌晨四点就出了。”
“就为了买这个?”来来指着桌上的肉夹馍,声音有些颤。
李大山这才注意到侄女的情绪,搓了搓粗糙的大手:“也不全是。我正好去陇西办点事,顺路就买了。”
来来知道叔叔在撒谎。他每次撒谎都会不自觉地搓手,这个习惯几十年都没变。
小来已经咬下了第二口,小嘴油汪汪的:“妈妈,这个真好吃!比学校门口卖的好吃多了!”
李大山顿时眉开眼笑:“是吧?老马家的肉夹馍可是祖传的手艺,我年轻时候在陇西修水库,每周都要去吃一次。”
来来去厨房拿来盘子,小心翼翼地把剩下的肉夹馍装好。她的手有些抖,心里五味杂陈。
“叔叔,这么热的天,您跑这么远”来来声音哽咽了。
李大山摆摆手:“这有啥?我身体硬朗着呢。再说了,”他压低声音,“下周一不是小来生日嘛,我寻思着送她个特别的礼物。”
来来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叔叔是记得小来的生日,才特意跑去买她最爱吃的肉夹馍。
小来耳朵尖,听到“生日”两个字立刻抬起头:“叔爷爷记得我生日?”
“那当然!”李大山摸摸小来的头,“你每年生日,叔爷爷都记着呢。”
来来去厨房泡茶,李大山和小来在客厅里边吃边聊。
“叔爷爷,陇西远不远呀?”小来问,小手里还捧着半个肉夹馍。
“远着呢,要翻三座山,过两条河。”李大山比划着,“那边的人和咱们说话口音都不一样。”
小来眼睛亮晶晶的:“那您给我讲讲路上的故事吧!”
李大山来了精神,开始绘声绘色地描述沿途见闻:清晨山间的雾气如何像牛奶一样浓稠;路边野枣树上挂着的红果子如何酸甜可口;还有陇西老街的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光滑如镜
来来端着茶壶站在厨房门口,听着叔叔的描述,眼前仿佛展开了一幅山水画卷。她突然想起小时候,叔叔也经常给她讲这些故事。
那时父母工作忙,经常是叔叔带着她。每到周末,叔叔就会骑着那辆破旧的二八自行车,带她去郊外探险。他们会在小河边捉泥鳅,在山坡上采野花,偶尔还会去邻镇吃特色小吃。
“来来,愣着干什么?茶要凉了。”李大山的声音把她拉回现实。
来来赶紧倒茶,装作不经意地问:“叔叔,您那辆二八自行车还在吗?”
李大山一愣,随即笑了:“早就不在了,前年卖给收废品的了。怎么突然问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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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突然想起来,您以前经常骑车带我去玩。”来来把茶杯推给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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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wb小长衿刑水水穿成一只很弱的桃妖。为救朋友,她追着赫连生走过千山万水,目睹他无情收妖,见过他又凶又残忍的模样,还被不耐烦的他拽树上捆着,凶狠地威胁她别跟。这样凉薄的人,身上应当是没有温情的。邢水水从那天起就明白倘若有一天身份败露一定不能犹豫,必须对他下狠手才能活命。妖与天师本就是两路人。赫连生是灵山最优秀的天师。*刑水水身份暴露那天。春雨冰冷。她被灵山衆天师逼得穷途末路,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一上,被雨水浸透。谁都没想到,这个灵山成立以来最惊才绝艳的少年竟会拔剑对准昔日恩师,护在她身前,用满目疮痍的身体换她逃出升天。世人都说赫连生疯了,竟为了一只小妖怪背弃自己的信仰。到头来,他却被所护之人执灵刃捅进心口,毁了此生唯一的温情。*这麽多年,他们都说,赫连生在找一个人。待他找到,她一定会生不如死,谁都知道赫连生这人太过病态。可当他找到她了。刑水水缩着身子惊慌看他。赫连生没有像当年一样凶狠待她,而是手撑在她耳边对她说刑水水,我也可以很温柔。操,别躲了好吗,再他妈捅一百刀也不恨你。初见觉得他太过凉薄。可是这个世间最凉薄的人会为一人疯狂。也为她,与全世界为敌。可爱妹宝×超凶的霸王bking●HE双洁双初恋,那一刀是误会●男追女,前世今生,非救赎,有系统,但存在感低●谢绝扒文扒榜!!!!!!!!!预收还魂我死的那年雪下的很大。那时恍惚看着蜡烛灯芯好像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梦是回到出嫁前,我最爱他的年岁。那时我还是京城名门闺秀,很容易撞邪。初遇少年修士时他对我不好,但後面悉心护着我,让我也能春夜平安出游,挑灯看尽人间烟火。要是梦停留在这就好了。我无数次想。这样就能忘了婚後所受的冷落。即便我拖着缠绵病体走到炼剑的火焰旁,期待他能挽留一声阿铃,别向前了。他会的吧。可我纵身跳下去,也没听见他开口。死太早就不知道,真正的少年其实早死在了我出嫁那年,我嫁的根本就不是他。我只记得那天蜡烛在哭,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满屋子的雪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也见过的。在我死後大雪不停不休,有一只魔发疯似地找我,将我那夫君丢进万魔窟化成血水。少年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他坐在万千尸骨上抱着我流下血泪。他说阿铃别向前了,别向前了,再向前过了奈何桥就会忘记他了。这第二梦就是我出嫁那天了。我恍惚间看见那连绵十里的红妆,我的花轿曾与一名少年的棺材擦肩而过。那时纸钱满天飞。我什麽也不懂,还为这战死在魔手中的少年惋惜,那麽年轻,徒留满纸荒唐。听闻这段风月往事我也曾随他们一同叹息。那时我已将泪水还给人间,白日飞升成仙。听说後来,人间最阴暗的魔抱着我的尸骨,日日夜夜为我还魂。温柔名门闺秀×赤诚少年仙君●正文第三人称,没有失忆情节,女主跳火为渡劫,看似很BE实则HE●设定灵感来源红楼梦内容标签灵异神怪情有独钟穿越时空重生甜文史诗奇幻刑水水赫连生小水赫(hè)连喵。喵。喵。一句话简介为你甘愿赴死,为你与世界为敌立意面对生活积极努力,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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