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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总是会随着时间消逝不见。
就像是这个世界上的每一次死亡都无法追回,记忆往往随着死亡一同泯灭,而一旦与某件事相关的所有人都在各自的人生中划上一个句号,那么遗忘就变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没有人会提前预料到自己过于突然的死亡,连作为传奇的宋荆也不例外。
而对于幼小的唐千而言,父母的死亡似乎也没有造成太大的改变,毕竟离开车辆以后,光是被嘱咐的离开是非之地就花光了他作为一个孩子所有的精力,甚至没有时间关注到自己的父母缓慢死亡的过程。
起码他的生活还维持着体面的水平——捡到他的那这叫做“阿华”的小伙,就这么在同伙的视线下,莫名其妙的把他带回了家,勉勉强强的告诉所有人,自己是他的哥哥。
甚至多了个新名字,因为唐千脱口而出的名字的第一个字。
“你可把我害惨了,小家伙。”唐桦在返程的车上一边开车,一边苦笑道。
当然,唐桦肯定不是这位“阿华”的真名。但他适应良好,或许是因为很有这方面的天赋。然后的三年里,这个名字就
三岁的唐千对人和事还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最多懂得怎么求援,怎么可怜巴巴的博取长辈的同情。就算是那个特定的时候,他刚走完属于自己的“万里长征”,人还迷糊着,小脑袋昏昏沉沉,心里只有想休息一会儿和下一顿饭吃什么的概念,连下车都不肯自己蹦跶下去。
小小年纪,态度却大爷的很,连最擅长的卖乖都无暇理会了。
当然,十一年过去,卖乖仍然是他的绝技。这种出类拔萃的本事几乎可以说是“被刻进了他的基因里”,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日新月异,赋予了更成熟的手段和方法。
“没办法了。”看着小东西的脑袋瓜终于恢复了清醒,唐桦把从超市里买的新鲜牛奶给热了,贿赂讨好似的倒了一杯递过去,“以后要是有别人来,叫我哥哥。我想想办法……唉,能不能把你早点送出去吧。”
唐千不喜欢喝牛奶,从小就这样,虽然他不说,但一向很是抵触。在这时他还是接受了这一杯热气腾腾的贿赂,因为他实在太怕之前那种又饿又渴的感觉了。
唐桦确实很难把他送出去,这个突然闯进来的小东西给他造成的不仅仅是程序上麻烦,更是一种负担,对一个刚刚潜伏进目标组织的卧底的负担。
唐千的家庭生活在另一个城市,没有人知道这一家三口什么时候出的行,而且这个名字甚至在当时没有被录入档案中——在那个时候,大多数的情况是等到孩子快要上学的时候,父母才有心去操办关于身份证明的事项。
而唐枫这个名字的出现更好解释。没有人希望自己孩子的真名和一个犯罪组织挂上关系,小孩一旦长大就变了样,别人基本认不出来,但如果名字不变,那或许会成为一个定时的炸弹。正因如此,到后来无论是宋荆还是真名不详的唐桦,都把唐枫这个一时兴起起的名当做了这个小孩的名字。
就算是在后来宋荆跟宋乔雨留下嘱托的时候,她也同时有些害怕,自己这位缺点心眼的儿子会不会反而暴露了唐千的过去,因此用了唐枫的名字作为危机的提示。
唐千是寻常人家的小孩,寄住在叔婶家里,普通平常,没有任何危险。但唐枫是卧底的弟弟,这个名字一旦出现,唐千的身份和过往就有可能暴露在旁人的眼中。
不仅仅是找不到这个孩子的来历,能不能把他送走也成了唐桦的一块心病。毕竟同伙都知道了他有一个同住的弟弟,之前作为阿华,他又已经自称父母双亡来避免别人进一步的追究。如果这个弟弟突然消失,他该怎么解释?
因为生活过于艰难,有一天心血来潮,把这么大一个弟弟随手送人了?
对于一个有房有车的年轻人来说,这种事比天上莫名其妙掉下来一个便宜弟弟更加扯淡——因为后者真的发生了。
总而言之,唐千就这么留在了唐桦的家中。唐千很好养活——毕竟乖巧也需要本钱,不竭尽所能的试图干点家务活,或者自己拿好自己的午餐晚餐,根本不敢自称是一个乖孩子。
唐桦的任务是进行各种货物的交接,有时候还要在约定的地点和人交换情报。他们有固定的上线提供交流的地址,而这时,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就成了很好的遮掩工具。得知唐桦有个弟弟以后,交接的地点也从咖啡厅酒吧等闲杂人等所在的地方,换成了快餐店甜品店这样更平易近人的所在。
毕竟,谁又能想得到,一个手忙脚乱带着弟弟的大小伙子,其实会是一个进行秘密犯罪活动的组织成员呢?
第一次见到高先生,也就是后来故去的韦高驰,正是在一次这样做掩饰的会面当中。当时的唐千已有四岁,刚过完唐桦给他拟定的生日,其实实际上也确实到了年纪。
高先生到了的时候,他坐在座位的一旁,看着窗外被风吹动的树枝,舔舔手上被提前砍掉一半的雪糕,过的好不惬意——另一半不是店家连这点东西都要缺斤少两,而是唐桦叫人帮忙拿去分开的,他查到四岁
;的小孩不能吃太多这样冰凉的食物,所以刻意减了分量。所以另一半已经被他趁早几口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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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wb小长衿刑水水穿成一只很弱的桃妖。为救朋友,她追着赫连生走过千山万水,目睹他无情收妖,见过他又凶又残忍的模样,还被不耐烦的他拽树上捆着,凶狠地威胁她别跟。这样凉薄的人,身上应当是没有温情的。邢水水从那天起就明白倘若有一天身份败露一定不能犹豫,必须对他下狠手才能活命。妖与天师本就是两路人。赫连生是灵山最优秀的天师。*刑水水身份暴露那天。春雨冰冷。她被灵山衆天师逼得穷途末路,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一上,被雨水浸透。谁都没想到,这个灵山成立以来最惊才绝艳的少年竟会拔剑对准昔日恩师,护在她身前,用满目疮痍的身体换她逃出升天。世人都说赫连生疯了,竟为了一只小妖怪背弃自己的信仰。到头来,他却被所护之人执灵刃捅进心口,毁了此生唯一的温情。*这麽多年,他们都说,赫连生在找一个人。待他找到,她一定会生不如死,谁都知道赫连生这人太过病态。可当他找到她了。刑水水缩着身子惊慌看他。赫连生没有像当年一样凶狠待她,而是手撑在她耳边对她说刑水水,我也可以很温柔。操,别躲了好吗,再他妈捅一百刀也不恨你。初见觉得他太过凉薄。可是这个世间最凉薄的人会为一人疯狂。也为她,与全世界为敌。可爱妹宝×超凶的霸王bking●HE双洁双初恋,那一刀是误会●男追女,前世今生,非救赎,有系统,但存在感低●谢绝扒文扒榜!!!!!!!!!预收还魂我死的那年雪下的很大。那时恍惚看着蜡烛灯芯好像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梦是回到出嫁前,我最爱他的年岁。那时我还是京城名门闺秀,很容易撞邪。初遇少年修士时他对我不好,但後面悉心护着我,让我也能春夜平安出游,挑灯看尽人间烟火。要是梦停留在这就好了。我无数次想。这样就能忘了婚後所受的冷落。即便我拖着缠绵病体走到炼剑的火焰旁,期待他能挽留一声阿铃,别向前了。他会的吧。可我纵身跳下去,也没听见他开口。死太早就不知道,真正的少年其实早死在了我出嫁那年,我嫁的根本就不是他。我只记得那天蜡烛在哭,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满屋子的雪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也见过的。在我死後大雪不停不休,有一只魔发疯似地找我,将我那夫君丢进万魔窟化成血水。少年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他坐在万千尸骨上抱着我流下血泪。他说阿铃别向前了,别向前了,再向前过了奈何桥就会忘记他了。这第二梦就是我出嫁那天了。我恍惚间看见那连绵十里的红妆,我的花轿曾与一名少年的棺材擦肩而过。那时纸钱满天飞。我什麽也不懂,还为这战死在魔手中的少年惋惜,那麽年轻,徒留满纸荒唐。听闻这段风月往事我也曾随他们一同叹息。那时我已将泪水还给人间,白日飞升成仙。听说後来,人间最阴暗的魔抱着我的尸骨,日日夜夜为我还魂。温柔名门闺秀×赤诚少年仙君●正文第三人称,没有失忆情节,女主跳火为渡劫,看似很BE实则HE●设定灵感来源红楼梦内容标签灵异神怪情有独钟穿越时空重生甜文史诗奇幻刑水水赫连生小水赫(hè)连喵。喵。喵。一句话简介为你甘愿赴死,为你与世界为敌立意面对生活积极努力,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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