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江秋租的房子最近就到期了,是跟房东直租的,如果续租的话得要一次性续租半年。
程起听到跟她说,不要续了,去他那里住,两个人现在同居。
这样还可以给他省下房租,省下来的房租她自己花销,她想买什么买什么,几个月就可以买个包了。
程起平时工作忙,也不是说每天都能回来,偶尔还得要住宿舍。
家里闲着也是闲着,她直接就搬过来两个人同居好了,毕竟可能明年就要结婚了,现在提前同居适应一下,看合适不合适。
不过现在他们两个如今跟同居有什么区别?
程起老是住她这里,真的跟同居一模一样,要是跟他一起住,还可以省下房租。
江秋的确是心动,在这边住下来,真的,最大的开销就是房租了,这边离她公司也是挺近的,地铁还能直达,出去就是地铁口了。
江秋犹豫了一晚上的时间,就准备搬去跟他住,搬的也挺近的,之前不想搬家就觉得挺麻烦,但是现在就从这里搬到隔壁去。
程起说他周末可以帮她搬家,也不需要她动手,就这么跟房东说不续租了,搬到隔壁去跟他同居。
江秋跟同事说要跟他一起住。
同时听到他们两个现在就要同居了,告诉她说同居,最考验情侣了。
如果他们两个能走到最后,同居肯定也不会有什么影响,要是不能走到最后,这同居就跟结了一次婚一样,多数男人都会介意的,不过看他们两个谈的这么甜蜜,都见过双方家长了,应该不可能会分。
同事跟江秋说了,以前两个人没有住在一起的人,很多习惯都会因为正在恋爱期间被蒙蔽了,可能同居住在一起之后就会很多毛病,如果受不了的话,就及时止损,不要忍。
江秋觉得没有吧,他是个作息习惯挺好的人,而且他也不是那种邋遢的人,反倒是江秋,她觉得自己比他还要拉,他比他还要懒,平时下班回家就想瘫在沙上不起来。
好几次妆都不卸,不想洗澡就这么上床睡觉,等第二天一大早才起来,毕竟她加班的时间太晚了。
程起还给她收拾,卸妆,他一个大直男不会化妆,更不要说卸妆了,给她卸妆还毛手毛脚的,按照他之前看的她卸妆的步骤给她卸妆的,给她洗完澡让她睡觉,让她弄干净了才上床。
程起感觉比她还勤奋,江秋觉得应该不可能会因为这事情吵起来的,就这么放心的跟他同居了。
周六程起给她搬家,买了几个箱子,把要打包的东西都装起来,直接搬过去。
江秋搬了几下,感觉自己好懒,这也太费劲了,根本就搬不动。
程起觉得她碍事,让她去他家里看电视吃雪糕,他帮她搬。
果然程起一个人干活的度比较快。
江秋之前是一个人独居的,基本没什么东西,已经打包好了,直接搬过来就行了。跟房东交接好。
房东还挺心虚的,不租这套房子了,竟然去旁边跟男朋友同居,还夸他找了个好的男人。
这不是找了个好的男人嘛,起码每个月的房租就能省不少钱。
程起帮她搬了东西,整理好之后,满身灰尘去洗了个澡,就穿着睡裤就出来了,光着上半身,他的身材是真的好一身肌肉。
江秋这大白天看的,都觉得自己有点急色了。
她问程起“你们干这行的,是不是每天都得要训练,不出车的时候,是不是都在训练?”
程起点头,几乎是这样的,不然这一身好身材是怎么来的?
江秋非常好奇,她之前就看过有人坐在男朋友的背上面,男朋友做着俯卧撑,她很好奇,是不是真的一点都不用力。
江秋拉着他说“那你做俯卧撑,我坐在你的背上,我看是不是真的一点都不用力,这样好性感。”
程起听到这个要求,到时候莫名其妙的,他在地上做了俯卧撑。
江秋就这么好奇地坐在他的背上,让他做俯卧撑,他是真的太牛了,一点都不喘,而且能做好几个俯卧撑,这力气也太大了吧。
“我重吗?”
程起不仅能背着她做俯卧撑,甚至说话都一点都不喘,“不重,很轻。”
江秋听到这话觉得好喜欢,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萌点,怎么这么奇奇怪怪的,看到他背着自己做俯卧撑,突然就很好奇,在上面坐了。
江秋穿的是睡裙,直接把内裤给脱下来,下面的逼露出来,然后用小逼贴着他的背部摩擦。
想要他做俯卧撑,她用逼摩擦他的背部。
……
你要是感覺不錯,歡迎打賞TRc2ousdT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