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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太不公平了,山口樱子不服气的想道,年长几岁的恋人仗着经验将自己玩弄于股掌之间。夏目俊介那张俊美的脸,在山口樱子的眼中,那样生动又可恶,那些宠溺的举动中,带着险恶用心。你这样留在我身边,就可以了。哪里都不要去,无所作为也没有关系。为什么要去工作呢,你就好好的待在家里,反正我会养你的。理所当然说着这样自大的话,夏目抬手整理领结,他回到床上吻了一下女人的脸。真是宽阔的背啊搂住男人的背时,山口又觉得它那么狭窄。比起优秀有能力,在工作上能够独当一面的自己。夏目明显喜欢的是那个坐在副驾驶上,对他的安排毫无异议的自己。人生道路被恋人前进的声影甩开一大截,她拼命追赶的气喘嘘嘘,可眼中依然还是那遥不可及的距离。你就待在那儿就好,恋人头也不回的说道,于是山口就乖乖地留在原地,看着自己宽阔的世界变成一座与世隔绝的孤岛。仰着面容凝视着天空的飞鸟,山口泄气的吐了一口气。原来不知不觉间,我被世界抛弃了。孟嘉荷指尖翻动着书页,她皱紧了眉头。《棉花糖》是许绯正在文静社杂志上连载的一本小说,她让助理每一期都预定了。故事的内容,看着很俗套的不伦恋,但却确实能吸引人一直阅读下去。初出茅庐的新人山口樱子与自己的上司夏目俊介恋爱了,两人恋爱多年,理所当然的结婚生子,就这样日复一日的过着平淡主妇生活。直到在一次画展她遇到了一名十六岁的高中生古守,年长二十岁的年龄差,致命的吸引力。她出轨了,不顾一切的爱着那名少年。甜腻的爱恋中藏着悲伤,如同棉花糖一般,轻飘飘的恋爱,经不起现实的一点轻微碰撞。我跟你之间这段扭曲的关系,不是恋爱,也不是情欲作祟。仅仅是你死缠不放,仅此而已。许绯薄唇轻启,说出的话语,比刀子还要锋利伤人。孟嘉荷双手合十架在办公桌上,她闭着眼头疼的抵上去。敲门声响起,“请进,”她直起身子,端坐在办公椅上,接过林特助手中的企划案文件。“孟总,您今晚也要留在公司吗?”林筱跟在孟嘉荷身边也有好几年了,这位年轻的孟氏掌舵人,在公事上总是异于常人的拼命,这次的收购企划案,她的老板就已经有半个月一直住在公司里了,虽说这间办公室内应有尽有,但孟总还是想要回家的吧,林筱已经留意到孟总有好几次拿着手机愣神地看着许小姐的照片。“还是回家去吧,工作虽然重要,但您的身体的要更重要。”捏了捏眉心,孟嘉荷无奈的笑了笑,林筱的好意跟担心,她是心领的。“林筱,什么时候应该把你调去英国,跟着那一位,让你见识到什么是工作狂。”一想到那个画面,孟嘉荷就忍不住的开心起来。“老板,我对风投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哦!”林筱脸都白了,她是真的被孟嘉荷吓到了。那间孟氏注资的风投公司,不过短短几年时间,就在欧洲那一带闯出了名声,而能够那么快崛起,功劳必然在那位废寝忘食的工作狂人身上。一想到要是给那位当特助,林筱就想直接晕倒。“你说得对,今天就这样吧。”企划案前期的工作已经做完了,剩下的一点,就交给专业的金融人士处理好了。“跟下面的人说,今天也早点下班回去吧。”孟嘉荷一边说着,一边收拾着桌上的文件跟杂志。她知道,因为自己一直留在公司,最近楼下的职员也不敢早下班,通常加班到八九点才回家。许绯的书突然大热起来,一时间到了供不应求的地步,出版社很快便再版十万本出售。不过,热销的不是目前正在连载的小说,而是那一本被退回出版社不少的《巴别塔》。“许绯,你运气很好,有当畅销作家的命。”霍黎颇有兴致的捧着许绯的仔细打量,笑着说道:“让我好好看看这张畅销作家的脸。”她左摇右摆的看了半晌,“这张脸真是不错啊!”书一下子变得红起来,这让许绯产生一股不真切的迷茫,一切都像是梦一样的虚幻,让人感到不安。“可是总觉得莫名其妙,毫无水花的作品,一下子就被捧红了。”因为书名,吸引了名导演黑泽明史的眼光,看过之后,在推特夸赞了一番。并在其后联系了出版社,说自己想要将其拍成电影。出版社自然是满心欢喜的同意了企划,两方谈好合作,又找好了一线正红的绯优、女优出演角色。《巴别塔》就这样借势成了热销书,就连目前正在连载的《棉花糖》也被出版社催促尽快连载完,好趁机推出单行本。“有时候,就是这样哦,默默无闻的作品,只是经名人一推销,就立刻成了大热之作。”作为过来人的霍黎,明白许绯此刻的惶恐心情。“但是,也不要因此贬低了自己,你的作品是值得他人赞誉的,因为即使他人推销,但只要内容无法匹配上称赞之声,那么就绝不可能成为热销作品。所以,对自己有自信一点!你现在已经有自己的读者粉丝了,不是那个需要躲在名作家名字后面的影子写手。”一旦小说畅销了,那么她还完孟嘉荷那笔账就不是天方夜谭。一想到即将自由的未来,眼眶热胀酸楚,许绯忍不住偎进霍黎的怀中。“怎么办,还是觉得一切都像是一场梦。”紧紧靠着的身体,汲取从另一个人身上传来的温度,耳边靠着的胸膛,心脏跳地好剧烈,噗通噗通。“如果是梦,真希望永远都不会醒”霍黎手足无措的拥住许绯,这是第一次跟许绯这样亲近。胸口狂乱地跳个不停,一直以来,那种杂乱的心绪,痛苦的,欲要发狂的,想要弄痛对方,让她跟自己感受一样痛楚的情感被平息了。“许绯,你不在的时候,这里就好安静”她淡淡的说着。“平静又无趣的地方,真亏我这些年,能忍受这个地方。”这里明明是她精心挑选的家,临山靠海,坐在楼上的观景台,能够随时眺望一望无垠的辽阔大海。她一直怡然自得的居住在这远离人烟的地方,她讨厌交际,厌恶无聊的寒暄,更不喜欢在外抛头露面。这里本来是最合适她的地方,可以让她避开一切讨厌的事物。但自从许绯到来后,就变了,她痛恨这里的地处偏远,讨厌漫长无边的寂静等待。许绯从霍黎怀中离开,她摇头,一如上次那样,“谢谢你,霍小姐。”她的回答没有让霍黎失望。因为她留意到,许绯正陷入一段痛苦的关系中,但她无意去将许绯从那样的关系中拉扯出来。同为作家,她有种直觉,虽然痛苦,但许绯同样在享受那种扭曲的爱恋关系。跌落在谷底,无法自救,即使挣扎,也只是让自己变得遍体鳞伤,鲜血淋漓。承受痛苦的时候,想必灵魂里的另一个理性的许绯,正在冷漠的打量着那个受伤的她,甚至心里隐隐产生出一些别样的欲望,希望那种痛苦来的更加猛烈深刻一点。“即使经历着痛苦,心里也在开心吧。因为你那被唤醒的作家本能,在欢呼着那些伤口,期待着苦痛如同等待发芽的种子,终有一日,将被文字浇灌,茁壮成长,开出花朵结成美丽的果实,你是这样想的吧,许绯。”许绯面色发白的看着霍黎,在那双干净的眼里,她的所有秘密无所遁形。“霍小姐,你最好改改用自己臆想去揣测他人生活的坏习惯。”她不由自主的后退,因为那样干净的霍黎,不该是她这样的人去染指的存在。“我拒绝你,只是因为我不喜欢你,我讨厌你而已。第一次见面,就自说自话,说着绝不会跟我上床的人,这种人,我怎么可能心生好感!又总是动作奇怪,还很喜欢踹我,这样的霍小姐,我绝不可能喜欢上!我又不是抖,怎么可能喜欢上你!!”猝不及防拉近的距离,霍黎狠狠吻住了许绯的唇。即使气势凶狠,可贴上的双唇,又是那样温柔,只是生涩的含着唇瓣,犹豫着轻启牙关,探舌进入陌生的口腔中纠缠。“即使那么讨厌的我,也还是让你不由自主的爱上了。”霍黎半垂着眼,她轻轻捧着许绯的脸,“我会等你,等你准备好的那一日。”眼中泛出了泪,霍黎的面容模糊起来,许绯捂着嘴,蹲下了身子。泪水一滴一滴落在地板上,浸透了她那颗逃避的心,就如霍黎说的那样,她再一次陷了进去,陷进了无法逃脱的爱恋之情。“不要对我有所期待,因为就连我自己,都讨厌着我自己!”她揪紧了霍黎的衣角,即使没有了孟嘉荷,但跟不少男女有着种种不堪的自己,怎么能够配上这样干净的霍黎。这样肮脏的自己,如果触碰了霍黎,是绝不容宽恕的罪孽。霍黎蹲下身,她与那双泪眼对视许久,叹了一口气。“你还真是容易看轻自己啊。”她拿着手帕轻轻擦着许绯脸上的泪。“我虽然不是很了解你,但我了解我自己,此刻的我,对你有着浓厚的兴趣。虽然这种陌生的情感折磨的我几乎发狂,但我仍然庆幸着,庆幸着,让我拥有这种情感的人是你。”她与许绯额头相抵。“能够喜欢上你,真是太好了,我心里是这么想的。”她轻笑着用拇指抹去许绯眼角的泪。“所以,你给我有点自信,因为能够被我这样优秀的人喜欢上的你,同样足够优秀,否则,岂不是在说,我这个人眼光很差。”明明很感动的话语,但许绯却只是直直盯着霍黎的胸口,良久后,指着说道:“平板”霍黎一愣,顺着她的目光看到自己的胸前,她顿时脸色涨红。“你在看哪儿!!”“那就是绝壁?”许绯换了一个词。但怎么听,这个词跟上个的平板都不是什么好话,霍黎隐约感觉到了许绯性格恶劣的那一面,她双手抱胸,试图阻挡堂而皇之投递过来的视线。“许绯,你的性格可真是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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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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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