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寸头男名叫方圆,无规矩不成方圆的方圆,是唐进余大学时的室友。
别看这厮虎背熊腰,看起来一个能打唐进余五个,实际上年纪却是几人中最小。又因经常挂科,常常“进哥”长“进哥”短的蹭唐进余笔记,所以也是其余几个室友里艾卿打交道最多的一个——当然,累死累活终于讨得“龙颜大悦”,结果打开之后发现是唐进余上课摸鱼写的竞技场手法教学,这又是后话。
说回现在。
所谓冤家路窄,大概是老天爷就爱看这种何时新人换旧人的好戏。
艾卿右手拉着周筠杰,十指相扣,作亲密无间的恩爱状。原想装作无视起身离开,不幸屁股还没离开椅子,已先听见方圆这语惊四座的一句,顿时荣登食堂“耀眼之星”宝座。
连食堂打饭的大妈都凑出窗口往这看,不愿错过这听起来绿油油自带芳草清香的八卦。她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如鲠在喉,亦不得不嘴角抽搐着扭过头去。
看了眼两人,立刻装作由衷地感慨一句:“真巧,真巧,呵呵,你们也来吃饭?t大的伙食就是好啊,好啊,哈哈……”
方圆:“是啊,哈哈,好久不吃还挺怀念……嫂……不是,球,”他说着,视线欲盖弥彰地在她和某人直接转了个来回,“呃,艾卿,你也是来,那个,怀念一下?怀念……我们食堂的饭?”
艾卿:“……”
唐进余:“……”
我怀念你奶奶个球。
气氛在方圆的努力维持下愈发诡异,向着琼瑶剧的方向以万夫莫敌之势一路狂奔。
周筠杰一只手被艾卿攥着,另一只手还空在那,不尴不尬的,索性又低头扒了口饭。半晌,看他们还在隔空喊话没聊完,大概出于好心,也为了打破沉默,便随口问了句:“你的熟人?”
艾卿:“嗯嗯,以前读书的时候认识的,呃,两位师兄。”
“那边那个吃面的师兄,看着有点眼熟?”
“……”艾卿压低声音,“可能是比较大众脸吧。”
“哈哈,但我们这么当着别人的面说大众脸是不是不太好?”
“……如果你不要这么大声的复述的话,其实还行。”
聊得确实是有点旁若无人了哈。
==。
方圆的表情认真看都有点发绿。
眼见得“吃面的师兄”还雷打不动,稳如泰山地顾全饱腹之欲,一碗面吃了半天却还只去了个三分之一,愈发悲上心头,就差没把“兄弟我都懂”五个大字刻在脑门上。
唐进余被他无意识地拍了拍手背,拍得手背通红,想装没感觉也未免太刻意,遂也不得不从盆大的碗里抬起头。
长睫微掀。从艾卿的角度望去,亦能瞧见镜片下如旧弧度:眼头是无辜的圆,渡到眼尾时却显得轻佻而狭长,内双有个好处,平时是内敛的压眼皮,累极了时便变作天成的扇形。唐进余就顶着这么一双双到不行的眼,淡淡瞥了他们这边一眼——
“吃面。”
末了,却只言简意赅地冲方圆抛下一句:“都做师兄了,人至少该稳重点。”
艾卿:“筠杰,那我们……”
唐进余:“而且,糟糠之妻不下堂早就过时了,现在流行的是故人相见不相识。师兄,多读点书吧。”
艾卿:“……”
谁是糟糠之妻?
你说清楚谁是糟糠之妻?
方圆这货十年如一日的没眼色,很快代替她问出了这个问题。
艾卿竖起耳朵想偷听。
唐进余却不知是真没听到还是装没听到,只有一下没一下地搅动着碗里开始膨胀泡发的面条,沉默得像个哑巴。
一直到艾卿拉着周筠杰走出食堂,依旧没有听到身后传来只言片语的回答。
嗯。
艾卿于是很认真的想:太久不见,他应该是聋了吧。
无奈手上此刻还拖着个烫手山芋——她心说好歹是自己主动拖的对方的手,用完就扔未免也太不厚道,于是沉着张脸、一马当先走在前,愣是又把人原模原样送回了t大门口——怎么来的怎么走,还不忘眼疾手快、给人从眼皮子底下“抢”来了辆共享单车。
“骑这个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