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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的春天总裹着化不开的湿气,细密的春雨像被撕碎的棉絮,从铅灰色的云层里慢悠悠飘下来,把柏油路润得亮,连墙角的青苔都透着水灵的绿。凌晨五点半,老式居民楼的厨房已经亮起了昏黄的灯,爷叔系着洗得白的蓝布围裙站在灶台前,右手握着竹勺轻轻搅动砂锅里的南瓜粥,咕嘟咕嘟的声响混着雨声,在寂静的清晨里格外清晰。
砂锅是老伴年轻时托人从景德镇带回来的,边缘磕掉了一小块瓷,露出里面粗糙的陶土,就像他们走过的那些岁月,算不上完美,却透着扎实的暖意。南瓜是前一天在早市挑的本地蜜本瓜,蒸得软烂后碾进米粥里,熬出一层琥珀色的油光,旁边的白瓷碗里盛着刚煮好的燕麦,颗粒饱满地吸足了水分,还有一摞鸡蛋煎饼在竹篮里冒着热气,边缘煎得金黄酥脆,散出鸡蛋和葱花的香气——这是老伴最爱吃的几样早点,以前他当市领导时,别说早起做饭,就连在家吃顿完整的早饭都成了奢望,常常是秘书把公文包递到手上时,才能囫囵塞两口包子。
“以前总说忙,忙得连看你一眼的功夫都没有。”爷叔对着空无一人的客厅轻声念叨,指尖摩挲着砂锅的纹路,眼底泛起一层薄雾。服刑那些年,他最惦记的就是老伴的早餐,担心她舍不得买新鲜鸡蛋,担心她煮燕麦时忘了放糖,那些被公务填满的过往,如今想来全是亏欠。他盛好粥,细心地撇去表面的浮沫,又在煎饼里夹了片生菜,才解下围裙走到卧室门口,轻轻掖了掖老伴的被角,看着她熟睡的脸庞,心里踏实了些。
自己的那份早餐吃得匆忙,煎饼几口就咽进了肚里,粥也只喝了半碗,他得赶在早高峰前到女儿家。楼道里的声控灯随着他的脚步一亮一灭,台阶上的青苔滑溜溜的,他扶着墙走得很慢。楼下的车棚里,那辆老式二八大杠自行车还立在原地,车把上缠着的旧布条已经褪成了浅灰色,车座磨得亮,链条上挂着昨晚刚上的机油,在雨雾里泛着微光。这车子是他年轻时的坐骑,当年骑着它跑遍了a市的大街小巷,后来当了领导换了轿车,车子就扔在了车库,服刑出来后翻找出来修修补补,反倒成了最趁手的代步工具。
爷叔把裤脚塞进袜子里,戴上那顶洗得白的蓝布帽,翻身上了车。春雨打在脸上凉丝丝的,风里带着樟树芽的清香。路过街角的早点摊时,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摊主老杨正系着围裙给客人摊煎饼,他老婆坐在旁边包馄饨,夫妻俩配合得默契十足。这场景让他想起自己对a市男人的偏爱——这些男人在外是扛得起责任的顶梁柱,工地上的钢筋、写字楼的报表、市场里的吆喝,撑起了一个个家;回到家又能系上围裙钻进厨房,煎炒烹炸样样来得,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以前他总觉得自己是例外,身居高位便有了不进厨房的理由,如今才明白,那些烟火气里藏着的,才是最实在的幸福。
自行车碾过积水的路面,溅起细小的水花。七点刚过,街道上已经热闹起来,送孩子的家长、赶早班的年轻人,撑着各色的雨伞汇成流动的河。爷叔弓着腰蹬着车,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混着雨水顺着脸颊往下淌。他年轻时身子骨硬朗,骑几十公里都不费劲,如今刚过六十,又在监狱里熬了几年,才骑了四十分钟就觉得腿肚子酸。路过女儿家附近的菜市场时,他特意放慢了度,心里盘算着要是时间来得及,就买些老伴爱吃的春笋回去,可一想到此行的目的,心里又沉了下去,脚下的力道也重了几分。
七点半整,爷叔准时停在了女儿居住的小区门口。小区是高档楼盘,门口的保安亭亮着灯,穿着制服的保安正隔着玻璃打量他。他推着自行车想往里走,被保安拦了下来,报上女儿的名字和房号后,才被放行。小区里的绿化做得极好,湿漉漉的草坪上点缀着不知名的野花,喷泉池里的水泛着涟漪,倒映着岸边的玉兰树。他把自行车停在单元楼门口的车棚里,仔细地用塑料布盖好,才快步走进电梯。电梯里铺着大理石地面,映出他略显佝偻的身影,他抬手理了理皱巴巴的衬衫,又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些。
十八楼到了,电梯门缓缓打开。爷叔走到o号房门口,按下了门铃。门铃的音乐声在寂静的走廊里回荡,却迟迟没人应答。他心里咯噔一下,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了上来。他掏出手机,手指有些颤抖地拨通了女儿的电话,听筒里传来冗长的等待音,每一声都像敲在他的心上。足足响了十几声,电话才被接起,女儿的声音带着浓重的睡意,含糊不清地问了句“谁啊”。
“是我,你爸。我在你家门口,开门。”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爸?这么早……”电话那头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接着是拖鞋蹭地的声音。
几分钟后,门被拉开一条缝,陈程趿着粉色的毛绒拖鞋站在门后,头乱糟糟地堆在头上,眼睛红肿得像核桃,脸上还带着未干的泪痕,显然是一夜没睡。她身上穿着宽松的棉质睡衣,领口皱巴巴的,看到爷叔浑身湿透的样子,愣了一下,睡眼朦胧地问:“爸,一大早的,你怎么就来了?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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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叔没顾上回答,推开女儿径直走了进去。客厅里拉着厚厚的窗帘,光线昏暗,空气中弥漫着咖啡和烟草混合的味道,茶几上放着几个空咖啡杯,烟灰缸里塞满了烟蒂,旁边还散落着几张揉皱的纸巾。他太了解自己的女儿了,从小就好强,遇到事宁愿自己扛着,也不肯说出来。他没换鞋,带着雨水的脚印在地板上留下一串深色的印记,他转过身,看着还站在门口的女儿,声音低沉地说:“警方已经掌握了证据,你是蝎子帮的幕后老大,还涉嫌绑架何家大小姐。”
陈程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后背重重地靠在门框上,眼神空洞地看着地面。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抬起头,声音带着哭腔问:“爸,你是不是找那个老狐狸了?”
“爸也是没有办法。”爷叔的声音里满是无奈,他走到沙边坐下,手指紧紧攥着衣角,“现在我能想到的救你的人,只有令狐伯伯。”
“爸爸,这个老狐狸……哎。”陈程欲言又止,嘴角扯出一抹苦涩的笑。她怎么能告诉父亲,当初正是令狐那个老东西逼着她策划了这场绑架。那些深夜的密谋、手下的调度、对何家大小姐的监视,每一个细节都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可事到如今,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
“那他有什么办法?”陈程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些。
爷叔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女儿:“逃吧。他说他会再拖住一段时间,给你外逃争取一点时间。”
陈程沉默了,她靠在门框上,看着父亲花白的头,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逃?她从来没想过要逃,可现在除了逃,还有别的路吗?她咬了咬嘴唇,终于点了点头:“我懂了,那好吧。爸爸你帮我收拾东西,我随便吃点,然后等八点我给他电话。”说完,她转身走进了卫生间,很快里面就传来了哗哗的水声。
爷叔站起身,开始打量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家。客厅的墙上挂着女儿小时候的照片,那时的陈程扎着羊角辫,笑得一脸灿烂,依偎在他和老伴身边。可如今,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却成了涉嫌绑架的黑帮老大。他摇了摇头,把那些纷乱的思绪压下去,快步走进女儿的卧室。卧室里同样乱糟糟的,衣服扔得满地都是,化妆品散落在梳妆台上,行李箱敞开着放在床脚,里面只胡乱塞了几件衣服。
他蹲下身,开始整理行李。手指触碰到那些柔软的衣物时,他想起了在监狱里学到的收纳技巧。刚入狱那会儿,他连被子都叠不整齐,被民警批评了好几次。后来监狱组织内务整理培训,他跟着学了“s”管理法,什么清单化、标识化、定置化,记得滚瓜烂熟。监舍里每人配备三个透明收纳箱,分别存放当季衣物、过季衣物和日常用品,所有物品都要编号定位,连牙刷都要朝着同一个方向摆放。他还参加过监狱的内务卫生比赛,三分钟就能把被子叠成棱角分明的“豆腐块”,衣物摆放得整整齐齐。那些在高墙内磨练出的耐心和细致,此刻全都派上了用场。
爷叔先把散落的衣服分门别类,外套、内衣、袜子分开摆放,厚重的毛衣卷成紧实的圆筒,塞进行李箱的角落,轻薄的衬衫叠得方方正正,码在中间层。化妆品被他按照使用顺序放进化妆包,瓶瓶罐罐之间用软布隔开,避免磕碰。他动作麻利,手指灵活得不像个六十岁的老人,要是搁以前担任市领导时,他连自己的公文包都很少亲自整理,更别说打包行李了。
卫生间的水声停了,陈程走了出来,头湿漉漉地搭在肩上。她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拿出牛奶和面包,胡乱啃了几口,眼神却一直盯着墙上的挂钟。时针一点点挪动,终于指向了八点。她放下牛奶盒,拿起手机,手指在屏幕上滑动了几下,拨通了令狐的电话。
“喂。”令狐的声音苍老而沙哑,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阴鸷。
“是我,陈程。”陈程的声音有些颤抖,“我要带着我的闺蜜一起走,说吧,你有什么条件?”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接着传来令狐的声音:“你让你爸接电话,我跟他说。”
爷叔心里一紧,快步走过去接过手机,下意识地关掉了免提。他把手机贴在耳边,听着令狐在那头低声说着什么,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一味地点头,嘴里重复着“嗯嗯嗯”。陈程站在一旁,看着父亲紧绷的侧脸,心里的不安越来越强烈——她太清楚令狐的为人了,那个老狐狸从来不会做亏本的买卖,他提出的条件,恐怕不是父亲能承受的。
挂了电话,爷叔一言不,只是加快了手上的动作。他把最后一件外套叠好放进箱子,拉上拉链,又拿起旁边的小包,把证件、银行卡和现金一一塞进去。很快,两个大行李箱和一个小包就整齐地摆在了门口,箱子上的拉链拉得严丝合缝,提手处还细心地缠了布,防止勒手。
“丫头,路是自己选的,去吧。”爷叔转过身,看着女儿,声音里满是不舍,“其他事,交给老爸处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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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你答应他什么事情了?”陈程再也忍不住,眼泪“唰”地一下流了下来,她抓住父亲的胳膊,哽咽着说,“那老狐狸,以前就坑过你,你知道嘛?当年要不是他给你下套,你也不会……”后面的话她没说出口,可爷叔心里比谁都清楚。
“那些都过去了。”爷叔抬手擦了擦女儿脸上的眼泪,自己的眼眶也红了,泪水顺着眼角的皱纹往下淌,“眼下你才是爸爸最重要的。只要你能平平安安的,爸做什么都愿意。”
陈程趴在父亲的肩膀上,哭得泣不成声。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抬起头,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塞到爷叔手里:“这个袋子里,是我港城新房的产证,前段时间,我已经把它改成了姆妈的名字。”她哽咽着,手指紧紧攥着父亲的手,“爸爸你拿着,千万不要动这套房子,它是我的合法收入买的,就当我给你和妞妞的吧。”
爷叔接过信封,指尖传来纸张的凉意,他点了点头,声音沙哑地说:“你先去云南,到那边,会有人接应你。路上注意安全,到了地方给我报个信。”
“嗯。”陈程用力点头,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塞进包里,“对了,爸,这封信你帮我交给李娜,一定要亲手交到她手上。”
爷叔接过信,小心翼翼地放进衣兜,贴身收好。陈程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家,眼神里满是留恋,可她知道,自己没有回头路了。她拿起手机,拨通了蓝可心的电话:“可心,你现在立刻收拾东西,我们在机场汇合,具体哪个航站楼,我到了再告诉你。”
挂了电话,陈程拎起小包,爷叔则弯腰提起两个大行李箱。电梯里,父女俩并肩站着,谁都没有说话,只有电梯运行的声音在狭小的空间里回荡。到了一楼,爷叔把行李箱放在地上,看着女儿:“丫头,走吧。”
陈程点了点头,转身朝着小区门口走去。她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灌了铅,可她不敢回头,她怕一回头,就再也没有离开的勇气。爷叔站在原地,看着女儿的背影一点点消失在雨雾里,那粉色的拖鞋、乱糟糟的头,还有哭红的眼睛,都深深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春雨还在下,打湿了他的头和衬衫,可他却感觉不到冷。他想起女儿小时候骑在他脖子上的样子,想起她第一次学骑自行车时摔倒的模样,想起她考上大学时兴奋的笑脸……那些温暖的回忆和眼前的离别交织在一起,像一把钝刀,在他心上反复切割。他不知道这一去,父女俩是否还能再见,也不知道自己答应令狐的条件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可他不后悔——为了女儿,他愿意付出一切。
爷叔站了很久,直到女儿的身影彻底看不见了,才缓缓转过身,提起地上的自行车,一步一步走进了茫茫的雨雾里。自行车碾过积水的声音,在寂静的清晨里,显得格外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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