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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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咱家马车(第1页)

叶方走到叶临面前,将背上的一头野山羊放到地上,大笑一声道:

“临哥,俺们今天可逮到了好东西。”

叶临抬眼一瞧,系统音响起:

野生山羊一只,价值五千元。

“这确实是好东西。”叶临笑呵呵蹲下,拍打着野山羊,“一两银子。”

叶方每天给叶临送的野兔野鸡,加一起也从没超过一两银子,他听了价格,笑得合不拢嘴。

“临哥,咱狩猎队跟着你可有福了!你给的价别人都比不了。”

叶临摆摆手,“咱村儿都是一家人,我亏了也不能让村里人亏了。”

他边说边往屋里走,“等着,给你拿银子。”

叶临为了方便和狩猎队交易,已经从系统买了六张狐狸皮卖给货栈,换了十二两银子。

“临哥仗义!”

叶方现在简直是叶临的头号粉丝,叶临放的屁在他这都是香的。

他长得五大三粗,一脸彪悍,但在叶临面前从来都像一只温顺的小猫。

叶临取完钱,路过灶屋的时候,随手拿了一个方希中午包的肉包子,和银子一并给了叶方。

“肉包子,尝尝。”

叶临知晓叶方越来越信服自己,多结交些可靠的人,在这乱世便是资本。

“这……这多不好意思。”

叶方不敢接。

虽说叶临偶尔也会给他黑面馍馍,甚至白面馒头,但这肉包子,实在是太过珍贵了。

叶临将肉包子塞到叶方手里,“给你就拿着!”

叶方手里握着肉包子,神情高兴得就像是第一次吃糖的孩子。

下午不用守田,叶方又送来一只野山羊,叶临琢磨着去趟狼溪镇,将野山羊和部分没来得及换的野物山珍,一并卖给系统。

最重要的是,现在拼夕夕余额充足,足够他买马车。

天气将越来越热,他必须及时跟将猎物卖给系统,才不会腐坏。

有了马车,他跟系统换取物资就方便得多,想去哪里也随时能去。

叶临带叶大山坐着李志的牛车到达狼溪镇后,告诉李志不用等他先回去。

叶大山很疑惑。

从狼溪镇到青石村,少说四十里路,还有一半山路,这要是走回去,少说要两个时辰。

“爹,咱们一会儿咋回去啊?”

“别担心,累不着你。”叶临掏出五十个文递给他,“去选一个好点的马灯。”

往常叶临总是给孩子们铜板,让他们自己随便逛,这次他特意让叶大山去买马灯,一方面是防止孩子们起疑,另一方面,也是让他尝试承担家中小事,学会为全家考虑。

“知道了,爹。”

叶大山领了任务,便将心思从如何回家,转为如何帮父亲选一个上好的马灯。

他年少时,曾在马坊做过一年学徒,母亲去世后,父亲便将他叫回家,帮衬家里。

这也是叶临今天特地带他来的原因。

他会饲马,也能驭马,叶临买了马车,由他赶回家便是。

叶大山走远后,叶临赶紧找了一块空旷无人之地,将带来的野物卖给拼夕夕,系统余额升至五万三千元。

接着,他点开购物平台,认真选起马匹和马车来。

页面一加载,一匹匹鬃毛如缎、眼神灵动的骏马映入眼帘。

最便宜的青壮马,标价一万五;稍微顺眼点的,就得两万往上。

至于那些号称“千里良驹”“灵骨赤骥”的,动辄三四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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