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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那些黄鼠狼只是扒了皮,还没有充草。
只有填上草,撑起来,形成一个皮筒子,才能晾晒。
只不过,在晾晒之前还需要稍微处理一下那些皮子。
刚才楚玉是害怕尸体冻住,所以扒皮的速度尽可能的快。
现在就不能追求快了,他需要刮尽粘在皮面上的残肉、脂肪。
之后才能充草,这样撑好后的皮子,挂在通风处吹干。
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放在阳光下曝晒。
待皮子充分干燥后,将皮卸下,即可向收购部门出售。
接下来的事情,秦军也帮不上忙,他此时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屋子里面灶台上。
灶台烧的旺旺的,特别是上面的一只大锅,里面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从进门开始,他的注意力就一直集中在黄鼠狼身上。
加上黄鼠狼那味道,直接遮住了所有香味,所以他居然没有发现炉子上还炖着兔子呢!
掀开锅盖,直接下手快速捞起一只兔腿,秦军立即咬了一大口。
接下来他却不着急了,而是慢慢的咀嚼起来。
兔肉炖煮的时间长了,味道已经入肉。
这么一口下来,浓郁的肉香,夹杂着一丝丝麻辣,瞬间让他的味蕾得到极大的满足。
秦军眯着眼睛,仔细品尝着这难得的美味。
咸、鲜、麻、辣,各种滋味融合在一起,让秦军瞬间变得十分幸福。
也可以说,忙碌的半个月,每次也就是在吃到美味的时候,秦军才感觉最幸福!
如果每天都能够这样,好像八十年代的生活,也不是那么难熬。
当然,这得有个前提,那得是楚玉做的肉食!
不得不说,对于处理肉食,楚玉是行家。
就算秦军两世为人,他做的兔子也没法跟楚玉相比。
之前半个月,他傍晚出来搜索黄鼠狼族群,虽然没打黄鼠狼,但也有意外收获。
十天之前,他就在村里果园的围栏上,套住了一
;只兔子。
当时饿的狠了,就直接来到知青院,想着先好好吃一顿,补一补。
秦军会做饭,而且自认为做的还不错。
但是,当他折腾了两个小时,最终炖出来的兔子,却是一言难尽!
这也是没办法,因为原来他就从来没有吃过兔子。
虽然秦军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但他就是从来没有打到过野兔。
后来他出门打工的时候,除了干活,就是看小说、刷视频打发时间。
看的小说多了,他才知道年代文里套兔子很容易!
他也不知道小说中的主角,是不是都有守株待兔的待遇!
反正他是不行,就算是重生归来的他,也只能依靠后来专门学习过的狩猎经验,才能套着一只兔子。
到现在半个月了,就弄到了两只,这跟原来看过的小说,可一点都不一样。
这里要划重点,他使用的狩猎经验,是从专业人士那里学到的,可不是小说之中学到的。
真要按照小说之中描述的那样抓兔子?那是想屁吃。
而这还没算完,他是真没想到,兔子处理不好,吃起来是那么的难吃。
就算他现在的身体始终处于饥饿状态,感觉只要是肉,就算是生的,他也应该能一口气啃三斤。
但是,真正面对煮熟了的兔子肉的时候,他却难以下咽。
那感觉真的难以言表,如果真要形容一下,感觉就像是吃到了种猪的肉。
还不懂是什么滋味?那就是骚,不是腥,因为就连腥味都不能遮住那种骚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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